海峡法治网3月28日3月19日,四川凉山州关宁县卢古镇王家堂兄弟7队发生山火,火灾现场有2条总长约1300米的火线,另有1个火头和750人出动一线灭火。甚至出动了一架米格-26直升机参与灭火。这次火灾是因为一个村民上坟烧纸,当地气候干燥,祭祀过程中坟墓周围的干草被点燃,火势无法控制。“搜狐网”
清明扫墓采用“话题”方式,不仅不文明,违法也构成犯罪。根据法律,在森林防火期间,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使用火,清明节在防火期间内。发生火灾,危害公共安全,重伤、死亡或对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构成火灾损失罪,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轻微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引起森林火灾的大部分是农村老人。他们的文化水平不高,热衷于传统祭祀方式,火灾意识淡薄,心有侥幸,明亮的火没有完全熄灭就离开了,强风把明亮的火吹到草丛中引发山火。清明“话题”多次被禁止,引发大火,度过了后悔的夜晚。我们要带领广大群众改变风俗,告别“话题”等文明祭祀行为,提倡文明祭祀、安全祭祀,掀起清明节“清明”。
古人云:万物生长时都很干净,据说是清明。“清明”一词本身就有“干净、清澈”的意思,包含着文明、环保的理念。我们可以采用鲜花祭、植树祭等绿色方式,这可以象征“重生”,表示哀悼,节约资源,美化环境。也可以将现代科学技术融入传统习俗,在祭祀网站上制作祭祀馆和网络陵墓,用鼠标点击“祭品”和“祭品”,模拟动作逼真的献花、蜡烛、焚香、轻茶、烤面包、燃烧的祭品等传统祭祀活动。
总之,真正的祭祀不要拘泥于什么形式、什么时间点,要用心回想前人的美德和功绩,继承前人的遗志,理解孝道的意义,在记忆深处触摸亲情的温度,多关心健在的人,这才是清明历史的真正感情。
“话题”不仅不文明,而且容易触犯刑法。举行清明历史旅行的正确姿势是尊重自然,守护文明,害怕法律。
(魏正雄作家系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