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投资:关于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管发表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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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管发表的独立意见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
高管的议案:聘任戴美欧先生担任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总裁,聘任蒙永涛先生、张
昊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聘任杜璟女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
会已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戴美欧、蒙永涛、张昊、杜璟的资料,独立董事在审阅有
关文件的同时,就相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根据《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之规定,基于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现就
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聘任戴美欧担任公司首席执行官职务,同意蒙永涛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财
务总监职务,同意聘任张昊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同意杜璟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董
事会秘书职务。公司聘任高管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在高管人员的选聘过程中,综合考虑了高管人员的
执业经历、行业经验、知识结构和工作业绩,选聘的高管人员综合素质较好,具
备很好地完成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
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
尚未解除的情况。
独立董事:姜尚君、马刃、杜传利
2015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