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证券评级行业传出重磅新闻,业内知名的评级机构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接连被证监会和交易商协会做出严厉处罚。
大公国际1994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经贸委批准成立是国内信用评级行业较早的先行者之一。
令其声名鹊起的并非此次处罚,而是大公国际当年曾把美国国家主权信用等级由A-下调至BBB+,甚至低于非洲国家博茨瓦纳 ,此举让市场觉得这家公司有些牛逼。
但是这一次大国国际再度走上舆论风口浪尖,却是缘起于多个监管部门对它相继严厉惩处。
联合执法力度空前
这起针对大公国际的处罚是具有案例意义的,因为这是首次交易商协会和证监会两个不同的监管部门进行的联合执法行动。
根据记者了解的情况,此次现场检查行动始于6月14日,证监会、央行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三大监管机构首次联合检查,针对的便是证券评级机构存在的评级虚高、评级泡沫,未能有效揭示信用风险等突出问题。
根据证监会相关人士透露,这一次检查监管层十分重视,因此检查对象包括全部开展业务的持牌机构,大公国际也正是在这一次力度空前的检查中漏出马脚。
联合执法也意味着,原有分割的债市监管正在逐步走向统一,2017年以来,证监会与央行已就交易所债券市场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互认,存量互认、增量互认、监督管理、联合市场化评价等方面形成了基本共识。
今年以来的联合现场执法是这种共识的进一步体现。
8月1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常德鹏也讲道,证监会将与人民银行继续加强监管协作,深入贯彻落实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精神,进一步推动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不断加强监管协作。
事实上,此前监管层并非没有对评级机构做出处罚,根据有关媒体统计2013年以来,证监会已经对证券评级机构采取了26次行政监管措施(不包括此次处罚)。
包括了鹏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在内的多家所证券评级业务的评级机构。
但类似于大公国际此次的重罚十分罕见,这也体现了监管层此次现场检查的执法力度和希望整肃评级机构市场的决心。
记者了解到,现场检查中还暴露了其他一些问题,相关执法结果将会陆续空开。
大公国际多重违规问题严重
根据记者了解,大公国际此次被罚源于监管层在今年对评级机构展开的现场核查。近年来市场对于评级机构一直很有看法,而此次现场核查还真查出不少问题。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透露,证监会在现场检查时发现了大公国际存在着不止一项问题,而是多项问题:
如大公国际与关联公司公章混用,内部控制机制运行不良,内部管理混乱;还有,大公国际为多家发行人开展评级服务的同时为发行人提供咨询服务,收取高额费用,有违独立原则。
对于有悖独立原则,北京地区一家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的人士表示:“实际的市场情况中评级机构依附于发行主体这一‘甲方’而评级普遍较高,以及跟踪性评级多在违约事实发生之后。在‘发行人付费’模式下,目前很难改变‘甲乙方式’的依附关系,进而提升信用评级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因为这直接关系到评级机构的业务增量。”
另外,更市场震惊的是部分高管人员及评审委员会委员资质不符合要求,也就是说大公国际评级的专业性有待商榷。
除了上述问题外,大公国际还存在着个别评级项目底稿资料缺失,模型计算存在数据遗漏等问题。
总而言之,大公国际的内部运行出现了严重的问题,有市场观点便质疑,这样的背景下,又如何让市场信任其所做出的评级呢?
交易商协会也发现了不少问题,例如2017年11月-2018年3月,大公评级在为相关发行人提供信用评级服务的同时,直接向受评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收取高额费用。(此处与证监会发行情况相吻合)
交易商协会还特别指出,在其进行业务调查和自律调查的过程中,大公评级向协会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虚假表述和不实信息。
最终证监会对大公国际做出了重磅处罚,责令大公国际限期整改,期限一年,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的证券评级业务,更换不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
与此同时,交易所协会方面则决定给予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评级”)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暂停债务融资工具市场相关业务一年。
至于评级机构该有的样子,证监会表示证券评级机构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和一致性原则,制定科学的评级方法和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健全防火墙制度,合理划分内部机构职能,从事证券评级业务部门应当与其他业务部门、关联公司保持独立,严格防范利益冲突,不断净化市场环境,完善内控机制,提高服务资本市场的能力。
一份2017年第三季度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业务运行及合规情况通报也能看出监管层在2017年已经开始重视并且了解到评级机构在执业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值得住的是这份报告中大公国际也被数次点名。
报告指出, 在评级自律管理的过程中,发现评级机构在评级报告质量、作业流程管控以及档案资料管理等方面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对重要风险因素关注不足,评级报告质量有待提高。经抽查项目发现,联合资信、上海新世纪等机构的个别评级报告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不充分,对影响发行人信用风险的重要因素的关注和分析不足;大公资信等机构个别评级报告中出现数据计算错误,报告撰写及审核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不严。
二是跟踪评级作业流程及合规管理有待加强。中诚信国际和联合资信未给受评对象预留充足的复评反馈时间,导致个别项目未能按时限要求完成跟踪评级;东方金诚因人员疏忽等内部原因遗漏披露1家企业的定期评级报告;联合资信存在信评委会议纪要中项目小组成员和评审委员重合、评审会议后进场访谈等情形,合规管理不严谨。
三是评级档案资料管理不严。大公资信部分评级项目流程控制单签字栏未有签名,评级档案材料不完整;中诚信国际个别评级项目档案材料中记录的现场访谈时间前后矛盾,评级流程记录及档案资料管理存在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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