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设立“吉林生态日”新闻发布会现场 孙博妍 摄
吉林省设立“吉林生态日”新闻发布会现场 孙博妍 摄
中新网长春8月6日电 (孙博妍)吉林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雷6日在长春介绍,每年9月26日设立为“吉林生态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生态强省”。
当天,陈雷出席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有关情况。
陈雷介绍,2021年7月5日,吉林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申请设立“吉林生态日”的议案。7月30日,吉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吉林生态日”的决定》。
1999年,吉林省获批国家生态省建设试点。“十三五”期间,该省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9.8%,“吉林蓝”成为生活常态。此外,地表水国考断面全部达标,劣Ⅴ类水体全面消除,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完成治理;土壤环境质量、森林覆盖率、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自然湿地保护率也都稳中有升。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陈绍辉表示,该省将集中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生态环境问题,以高水平的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其中,在大气环境保护方面,将深入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实施重点行业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实行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优良天数比例力争达到92%以上,到2030年力争达到93%以上。”
陈绍辉还提及,吉林省将持续推动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环境恢复,开展濒危动植物抢救性保护,突出做好东北虎豹、中华秋沙鸭等旗舰物种保护。(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