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
整治佣金畸高、捆绑销售,淘汰赔付率过低产品――
意外伤害保险进入严监管时代
本报记者 于 泳 李晨阳
经过半年的征求意见后,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印发《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新规聚焦赔付率低、佣金畸高、销售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从制度上进行针对性的治理,涵盖产品精算、条款费率、销售管理、信息披露等,旨在进一步完善意外险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规范意外险市场秩序,促进意外险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负面清单剑指经营乱象
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伤残或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事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该类保险的销售人员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你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正因为如此,意外险被称为“人人买得起用得上的保险”。
无需健康告知、没有等待期、保额最高可达百万元……低门槛、低保费、高频率、高保额的特点使得意外险成为财险公司和寿险公司争相发力的产品品种。以30岁的成年人为例,买一份一年期意外险只需花200多元,即便是买保额更高、保障责任更全面的高配版,保费也不超过400元。而涉及旅游、公共交通出行的短期意外险保费只要几十元甚至十几元,可以说是“白菜价”。
近年来,意外险保费增长迅速,2016年至2018年意外险保费年增速均超过18%。在原保费收入持续承压的大背景下,今年前5个月意外险保费仍有7%以上的增速。然而,蓬勃发展之中,意外险市场也被各种乱象困扰。比如与贷款捆绑销售,互联网平台倚仗渠道优势对航意险等收取畸高手续费,个别保险公司利用意外险牟取不正当利益等。
对此,新规明确意外险经营管理的“负面清单”,强化监管问责力度。综合意外险市场销售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列明九类禁止性行为,包括强制搭售、捆绑销售等。“针对以往部分意外险佣金畸高等乱象,要求各保险公司报备佣金费用率上限,对实际支付佣金费用率超出报备佣金费用率的公司,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引导保险公司合理支付佣金费用,降低产品价格,更好地让利于消费者。”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悉,新规强调各保单年度的预定附加费用率由保险公司自主设定,但平均附加费用率不得超过规定的上限。以个人业务为例,短期意外险平均附加费用率上限不得超过35%;长期意外险中,期交产品不得超过35%,趸交产品不得超过18%。
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意外险的场景性强,互联网平台可触达大量客户。因此在与保险机构进行费用谈判中居强势地位,使得手续费高于常理认知和国际水平。新规引导降低意外险佣金费用水平,会促进意外险市场秩序更加规范。
科学定价推动产品创新
不仅如此,新规通过完善精算制度、建立定价回溯与调整机制、规范费率浮动等,进一步保护消费者权益。其中,明确意外险业务相关报告责任准备金、产品定价、现金价值计算等相关要求,对航意险等特殊险种,计提业务相关报告责任准备金要求采用更加审慎的方法。
“要建立与赔付情况挂钩的费率调节机制。”上述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借鉴发达保险市场意外险监管经验,设定最低赔付率要求,对连续三年保费收入超过500万元且平均赔付率低于50%的短期意外险产品,要求保险公司及时调整费率,推动保险公司转变经营模式。
事实上,将产品费率与赔付率等指标挂钩,逐步淘汰赔付率过低、定价明显不合理的产品,能够促使意外险价格充分反映历史数据、行业经验和市场供求关系。“交通意外险、旅行意外险等很多意外险产品的手续费率很高、赔付率较低。赔付率低说明客户所交保费中转化为消费者价值的比例低,所以产品定价不合理。”王向楠说。
9月23日,中国精算师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发布了《中国保险业意外伤害经验发生率表(2021)》。作为各家保险公司设计产品的“锚”,2021版意外表包含了普通意外险(编制到105岁,老年段可为老年人专属意外险提供参考)和学平险等特殊意外险的意外身故发生率表和意外伤残系数表,并提供职业等级风险系数参考表,较为准确地反映了意外险市场经验情况。
中国精算师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意外表的编制能够有效推动市场主体根据行业经验、市场情况及自身历史数据,科学厘定符合市场实际的费率;能够有效推动以市场为主体、以需求为导向的产品创新机制的形成;能够有效推动针对不同职业、地区和场景等细分市场的产品创新和供给,切实推动意外险市场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了确保意外表编制质量,项目组在数据准备及验收阶段投入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先后对56家保险公司712款产品的百余个字段展开梳理校验,累计修订问题560余项。通过系统清洗与人工补录相结合的方式,累计清洗理赔数据50多万条,历时近9个月,最终完成了包含53.3亿条承保数据、745.5万条理赔数据的测算数据准备及验收工作。
此外,新规还要求保险公司每年对产品定价进行回溯,对精算假设与实际情况偏差过大的产品,应对出现偏差的原因进行解释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同时,要求保险公司明确意外险费率浮动上下限、浮动依据等,强化对风险的量化分析,实现保险费率同被保险人风险的有效匹配,防止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从严监管促健康发展
多位业内人士向经济日报记者表示,随着2021版意外表的发布和新规的实施,意外险产品开发和定价更加规范透明,对于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有重要推动作用。
据精算师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意外表及风险管理报告提供了丰富多元的信息参考,不仅区分到应用场景、年龄、性别及职业,还对意外医疗、农村小额意外、借款人意外等产品,以及承保、理赔、死亡率、残疾率等维度进行了更加深入的分析,为意外险产品创新提供了更为详实的数据基础。
对保险公司而言,意外表提供的发生率参考,可以基于行业经验、自身历史数据、市场情况等因素科学厘定费率,健全价格形成机制,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优质优价的保险产品,增强保险消费者获得感。特别是不同年龄(段)、性别的意外身故(伤残)发生率,可以为差异化定价、精细化定价提供有力支持。未来消费者将有更加丰富的意外险产品可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还强化了信息披露力度。对年度保费收入超过500万元的意外险产品,要求保险公司按产品披露保费收入、赔款金额、综合赔付率等相关信息,加大对意外险经营的外部监督。按照先个险后团险、先试点后全面的原则分阶段披露,分步推进意外险经营数据、合作机构、赔付率以及典型案例等相关信息披露,逐步扩展险种范围,细化数据维度。
与此同时,明确2023年首先披露个人意外险经营情况,以及按产品披露航空意外险、借款人意外险、旅行意外险、交通工具意外险等试点险种经营数据;2024年按产品披露所有年度保费收入超过500万元的个人意外险产品的经营数据以及团体意外险经营情况。
“意外险赔付率等经营信息分阶段地公开披露,以及佣金费用率备案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推动保险公司合理支付佣金费用,而且能够让消费者更加了解意外险业务实际经营情况,准确判断产品定价是否合理,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经营行为。”业内人士分析称。
王向楠认为,随着新规实施,预计意外险的总费用水平会下降,一些市场竞争费用将转入其他形式的费用,产品价格将降低、赔付率上升。当然,互联网渠道和部分大型兼业代理的业务会受到一定冲击,大公司的市场份额大概率会上升,而消费者的福利和获得感将明显提升。
此外,记者了解到,精算师协会正在研究形成意外险数据采集系列标准,逐步提升基础数据的规范化水平和数据质量管理水平,有助于建立全行业的意外险动态回溯和常态化监控机制。这对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将有更为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