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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保险是什么】举报有奖,事故可赔!你有一份免费综治险,保额为

在思明

我特有安全感!

安全感

是一种感受

它并非虚无缥缈

而是源自真实生活的点滴细节

和遭遇风险时各方的应对能力

今年

思明区连续第三年购买

社会治安综合保险

家庭财产被盗、被抢

都能理赔

今年还增加了困难群体大病救助项目

当意外来临时

可多一份保障

更多信息

我们一起来了解

本年度保险合同期限

2020年度保险期限为

2020年10月18日

至2021年10月17日

保障对象

户籍登记在厦门市思明区辖区内的家庭户和在福建省公安治安管理系统中登记在册属于厦门市思明区辖内(含已取得居住证)的流动人口。

保险主要内容

其中第9条为今年新增项目

1.家庭财产盗抢损失

承保区域住户的室内财产遭受意外盗抢造成损失,每户累计最高补助限额人民币3万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类:

现金、金银首饰累计最高补助限额每户每年各2万元;手机累计最高补助限额每户每年500元;电脑(含笔记本电脑)累计最高补助限额1600元。

根据上述损失财产的购买凭证或购买时的市场估值在限额内进行补助,保险期间内全区全年累计最高补助限额人民币4亿元。

2.“两抢”案件救助

在保险期间内,在承保区域内发生的因抢劫、抢夺案件,造成被抢者(包含厦门市外来人口)受伤(以公安部门鉴定为准)及随身财物损失(以公安部门出具的材料认定为准),自案发之日起,经公安部门取证确定为抢劫、抢夺案件,依法立案侦查,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在保险救助限额内予以被抢者人身及财物救助。

救助方案:

受损情形

救助标准

受轻微伤及以下(不包含不受伤)

每人

1000元

受轻伤

每人

1万元

受重伤二级

每人

8万元

造成死亡或受重伤一级

每人

16万元

财物损失500元(含)-2000元(含)以内

每人

500元

财物损失2000元-5000元(含)以内

每人

2000元

财物损失5000元-1万元(含)以下

每人

5000元

财物损失1万元以上

每人

10000元

每起案件500元(不含)以下的财产损失,不在救助范围之内。

保险期间内,每次事故最高救助限额为1200万元,全区全年累计救助限额2500万元。

3.重大恶性案件伤害救助

在保险期间内,在承保区域内因他人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导致人身伤亡,除了相应责任人应承担的赔偿外,对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组织、实施或参与犯罪行为者的人身伤亡,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救助方案:

受损情形

救助标准

受轻微伤及以下(不包含不受伤)

每人1000元

受轻伤

每人1万元

受重伤二级

每人8万元

造成死亡受重伤一级

每人16万元

每次事故最高救助限额为450万元,全区全年累计救助限额1200万元。

未成年人被强奸的,视同受重伤二级。

重大恶性案件伤害责任善后补助,在承保区域内因重大恶性案件导致人员伤亡,对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法律规定给付善后处理的相关费用,在约定的限额内按实际支出对直系亲属给予补助。包括:家属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每次事故每人最高补助限额1万元,每次事故最高补助限额为10万元,全区全年累计补助限额为100万元。

重大恶性案件是指:

①致死或死伤多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

②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爆炸、放火、投毒及绑架等案件;

③全区连续发生的对群众安全感造成较大影响的系列案件, 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重要警卫目标或打、砸、抢事件,发生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破坏公共交通秩序;

④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影响恶劣的恶性刑事治安案件、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群死群伤恶性治安事件、群体性事件、监管羁押场所异常案事件。

⑤思明区委政法委认定为重大恶性案件的事件。

4.见义勇为救治与抚恤

在承保区域内或思明区户籍人员在厦门市以外,因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行为导致行为人人身伤亡的,以及曙光救援队、蓝天救援队等公益救援队伍成员在承保区域内实施救援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的(以区委政法委确认为准),每人每次事故伤残或死亡最高补助限额30万元,每人每次事故医药费(含非医保费用,无需核减超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最高补助限额10万元,每人每次事故意外伤害住院津贴1.8万元(每天100元,单次及累计最高180天)。发生人员残疾的予以残疾辅助用具补助,每人每次事故最高5000元,全区全年累计补助限额为10万元。

伤残评定标准以《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为准,如该标准重新修订,则以最新修订的版本为准。十级伤残赔偿比例为10%,逐级递增10%,一级为100%。

5.火灾、爆炸致家庭财产损失

因承保区域内发生火灾、爆炸导致被保家庭及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依据每户财产损失的情况给予补助,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3万元,每一保险年度内全区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6.火灾、爆炸致人身伤亡

承保区域内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导致被保险居民人身伤亡,保险人依据受伤者的伤情及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给予适当救助,每人最高救助20万元,每次事故累计最高救助100万元,每一保险年度内全区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伤残评定标准以《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为准,如该标准重新修订,则以最新修订的版本为准。十级伤残赔偿比例为10%,逐级递增10%,一级为100%。

7.“两抢”案件举报悬赏

举报人为发生在承保区域内的“两抢”案件的破获提供了重要关键线索,相关财物顺利追回的,经公安部门认定,给予举报人举报奖励,奖励金额为追回财物实际价值的10%。

8.校园暴力伤害救助

思明区范围内的校园及其周边地区,由同学或校外人员针对学生身体和/或财产所故意实施的侵害行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其中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2万元,全区全年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9.疾病医疗救助(今年新增)

针对思明区辖区内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重点优抚对象、计生特殊困难家庭、重度残联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及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含住院和门诊医疗,及个人健康账户支付部分),按照保险协议约定的救助标准(比例和限额)负责救助给付。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三个目录”及政府相关政策文件的支付范围。“三个目录”即《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暂行办法》。

(1)救助标准及限额

每人每年救助限额人民币20万元整。

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部分(含乙类自付)按60%比例给予保险救助给付,最高不超过救助限额。

异地就医后已在医保报销的本区户籍居民,参照内容进行给付。

已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区户籍居民,异地就医未能进行医保报销的,不予保险救助给付。

救助对象因疾病就医,应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乙方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若患急性病或紧急救治时可就近到非指定医院就诊,但病情稳定后应转至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乙方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

(新一年度综治保险目前正在招投标过程中,最终保险内容以实际协议为准。具体理赔方式及流程,请持续关注思明快报,了解更多信息)


来源:思明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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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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