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骨头”:
自主开展技能评价的企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向哪里备案?
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2018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8号),遴选首批18家工作基础较好的中央企业启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扩大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9]83号),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研究确定本地区试点企业条件和范围。今年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04号),明确提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向用人主体放权,按照“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支持各级各类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2019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托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发布《关于征集第二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用人单位的通告》(中就培函[2019]66号,以下简称《通告》),公开征集第二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用人单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通告》中明确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的试点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国资委央企名录中的中央企业,或大型国有企业;技能人员为企业职工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良好的技能人员培养和评价的工作基础。在评审过程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托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专家评委从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技术支持、基础条件、队伍建设、质量管理等方面对申报企业进行评估论证,确定备案企业名单,并出具备案回执。
省属企业或央企分支机构可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具体申报条件可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网民“雅舍”:
职工参加企业开展的技能培训,如何申报补贴?
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企业职工的岗前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以工代训等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由各地人社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各地根据自身产业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有很多针对性的政策创新,申报方式、申请流程、补贴标准等各不相同。具体可咨询所在地人社部门或登录人社部门官网查询相关信息,也可拨打12333电话咨询热线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网民“快到碗里来”:
如何报名“三支一扶”计划?
人社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等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项目根据基层需要,每年选派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服务。
“三支一扶”人员的招募工作由各省级“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地一般于每年3-6月份在人社部门官网、有关媒体等向社会发布招募公告。有意向报名“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可及时关注相关省份人社部门官网、有关媒体获取招募岗位、招募时间安排等信息。
网民“春风”:
失业补助金仅限今年失业的人领取吗?我已失业多年,还能领吗?
人社部失业保险司: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规定: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失业人员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线上或线下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具体申领条件由各地按照本地政策文件执行。
网民“£小韩韩”: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辞职后失业在家可以领吗?
人社部失业保险司: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失业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可先行发放失业保险金。
主动辞职属于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
网民“Min”:
在A、B、C三个城市流动就业,退休后到哪里领养老金?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第六条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在ABC三个城市流动就业,可结合自身情况,对照上述规定判定到哪领取养老金。
网民“春风春生夏明朗秋祺冬瑞康”:
原来有单位,现在转灵活就业。之前交的社保费怎么算?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原来以单位工作为主的就业方式发生了转变,劳动者选择灵活方式就业已经成为新的常态。按照社会保险法及国家相关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费。无论是单位职工还是灵活就业人员,所有的缴费年限都可以累计计算,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和缴费水平来计发养老金。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相关规定,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养老保险权益可以累计计算。参保人原来有单位,后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前后的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累计计算,“不管您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