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险理赔被拒方知合同条款“内容”
近日,家住潍坊市高新区的王先生向本报称,自己在潍坊平安保险公司买了一份保险,理赔条件达到了业务员当初对他“承诺”的条件,但却无法获得理赔。
得了重大疾病就可豁免?没见合同只听介绍就交钱入保
据王先生讲,2013年 7月份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的业务员上门推销公司的保险产品,因为是同学介绍又加上王先生本来就想为孩子买份保险,王先生便让业务员讲解了保险内容。此时,业务员向王先生重点推荐了平安智慧星终身寿险(万能型)未成年人保险,“她来的时候没带合同书,只是向我口述,未成年保险是这份保险的主险,业务员说我的孩子上初中、高中、大学甚至到结婚都会领到一部分钱。”重点推荐这款保险后,业务员又向王先生推荐了这款保险的附加险,“业务员说我如果再买上附加险,如果大人发生意外对小孩的保障会更加全面,我就买了她所推荐的附加险‘无忧豁免B’。”
那么,王先生所说的附加险“无忧豁免B”具体指什么呢?王先生称,业务员说如果他因为生病或者意外而失去工作能力,无法完成后续保险缴费,公司将对其进行豁免即替他交以后的保险金,而且豁免的范围还挺广,有三十种重大疾病都在豁免范围内。
“我听了她‘天花乱坠’的推荐就动了心,当天就把钱打到了她们公司的对公账户,几天后业务员给我寄来了一本将近100页的合同书,因为业务员当时向我‘保证’的很好,她所说的就是合同里的内容,我没多想就签了字。”王先生说。
保险合同:重大疾病还得满足条件才能豁免
不料一场突如其来的“事故”让王先生失去了工作能力,而此后,自己的保险理赔之路也是一波三折,“与其讲我买的保险是‘宫廷御宴酒一百八一杯’不如讲‘其实就是那个二锅头掺着那个白开水’,因为我最终拿的保险合同和当初业务员给我讲的内容出入很大,业务员当时是忽悠人!”王先生这样说道。
“业务员对我说的那些病在合同书里都有,我得的脑中风后遗症也包括在内,但是业务员却没提及得病到什么程度才有‘豁免’资格。”王先生向记者展示合同书时说。
随后,记者在保险合同书豁免(B)条款释义中找到了脑中风后遗症的豁免解释:脑血管的突发病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这个障碍指疾病确诊180日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一肢或一肢以上的肢体技能完全丧失;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你现在右手和右腿还是没有知觉,只能靠拐杖站立?”记者询问王先生,“对,我认为这是重大疾病况且现在我已经失去了工作能力,按照业务员当初的说法我应该能申请豁免,但是他们认为我不满足脑中风后遗症重大疾病释义中的豁免条件。
”记者翻看合同书发现,保险合同中所列的这些病,都是在得这种病十分严重的情况下才能有豁免资格,如果只是得了这种病或是情况较轻,投保人只能“自寻出路”。
保险公司拒赔:投保人不符合豁免条件
9月6日,记者来到了位于潍坊市东风东街的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潍坊分公司,当记者问及王先生是否具有豁免资格时,该公司的一位管理人员表示“他目前的情况不符合合同中的豁免条件”。
给王先生讲解保险的业务员程女士表示,“我向投保人讲解过只有得了重大疾病,经医疗鉴定符合豁免条件才可豁免。”“王先生说您只是向他讲解过得了什么样的重大疾病就能豁免,并没有讲豁免条件。”记者追问道。
“豁免条件合同书里都有,他拿到合同后我也向他讲解过里面的具体内容。”业务员回应,当记者提及王先生说他拿到合同书后,没有人给他讲解合同书里具体内容时,该业务员则坚持表示讲过。
随后,记者见到了王先生的理赔人员董先生,“据王先生讲,他上午打了保监会电话投诉,下午您就拿着一份‘协议书’让王先生签字,上面写着‘平安人寿保险已为投保人圆满解决了问题,投保人自愿放弃,包括法律形式在内的,一切追诉权利’,有这个事情吗?”记者问道。
董先生表示,那份协议书签不签字是王先生自愿的,他们没有要求王先生必须签字,“我们只是想给保监会一个答复。”“是你们拿出来让王先生签字,签了字就代表你们处理好了这个事情,但据王先生讲你们什么措施也没做,怎么算处理好了?”记者继续追问,董先生没有再回答记者的问题。
走出平安人寿保险公司,记者同王先生一同询问了保监会,保监会认为王先生与平安保险潍坊分公司属于保险合同纠纷,应该通过协商、民事诉讼或仲裁途径来解决。最后,保监会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要认真对待保险合同,切勿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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