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风险概述
有风险。只要受托人是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应由委托人承担一切责任、享有一切权利。作为受托人,不承担什么责任。
委托贷款的相关风险:代理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风险;代理人不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的风险;或者代理人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将贷款据为已有的风险等。
委托贷款 中委托人存在的法律风险: (1)借贷人的信用风险。如果借款是信用借款,那么事先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就显得十分重要; (2)没有担保的风险。为降低风险,委托人最好发放信用贷款,而应采取一定的担保措施。
我们所说的委贷风险主要体现于企业在外部通过委托贷款获得资金的活动中。由于受托的金融机构在整个委托贷款的业务中只负责代为发放、监管使用、协助收回,并从中收取一定手续费之外,不会对任何的形式的贷款风险承担责任。
委托贷款是出借人(委托人)委托银行(受托人)将资金出借给借款人,资金归属于出借人,银行只是作为一个平台,监管资金的流向,以及监督本息收取情况,若本息未按时支付,则借款人被登记人行征信记录。
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委托贷款很好地实现了企业之间借贷的需求。使那些资金盈余的企业和资金短缺的企业之间形成了一个相互融通的渠道。
委托贷款的风险由谁承担
1、有风险。只要受托人是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应由委托人承担一切责任、享有一切权利。作为受托人,不承担什么责任。
2、银行方面只能收取相关的 手续费 ,且对借款资金不承担风险,资金风险由委托人自己承担。
3、委托资金来源必须合法及具有自主支配的权利。申办委托贷款必须独自承担贷款风险。需按照国家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要求缴纳税款,并配合受托人办理有关代征代缴税款的缴纳工作;符合业务银行的其他要求。
贷款损失准备如何核算
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为基础确认利息收入: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利息收入(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此时应将“合同本金×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进行表外登记,不需要确认。
贷款损失准备应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上,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应以扣除该项资产所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后的金额反映;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单独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上反映。本科目应按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贷款损失准备金是一个资产类科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核销的贷款损失准备金。
为了核算和监督贷款损失准备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加强呆账贷款核销的管理,应设置“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该科目借方反映呆账贷款的核销数,贷方反映贷款损失准备的提取数,余额在贷方,\x0d\x0a已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 计算公式 = 贷款实际计提准备 / 应提准备,这个比例需要大于 100% ,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包括客户贷款、拆出资金、贴现资产、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和垫款等。
贷款损失准备的会计处理: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的贷款发生减值时计提的减值准备。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包括客户贷款、拆出资金、贴现资产、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和垫款等。
委托贷款的外部风险
1、委托贷款的相关风险:代理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风险;代理人不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的风险;或者代理人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将贷款据为已有的风险等。
2、有风险。只要受托人是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应由委托人承担一切责任、享有一切权利。作为受托人,不承担什么责任。
3、委托贷款 中委托人存在的法律风险: (1)借贷人的信用风险。如果借款是信用借款,那么事先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就显得十分重要; (2)没有担保的风险。为降低风险,委托人最好发放信用贷款,而应采取一定的担保措施。
什么是委托贷款?和直接借款有什么区别?
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额、币种、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协助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委托人可以是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
性质不同。委托贷款业务中,受托人具有财产管理性质,主要根据委托人的指示转移委托财产;贷款业务中,受托人通过类似银行的贷款业务,为委托人投资。
根据央行《贷款通则》第7条规定,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委托贷款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委托贷款明细科目的设置: 委托贷款--本金 --利息调整 --已减值 (“委托贷款”科目的期末余额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按规定发放尚未收回贷款的摊余成本)。
(1)委托银行发放贷款时。借:委托贷款-本金。贷:银行存款。(2)计提利息时。借:委托贷款-利息。贷: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3)收到银行转来的贷款利息(已扣过相关税金)。借:银行存款。贷:委托贷款-利息。
委托银行发放贷款时,借:委托贷款—本金,贷:银行存款。计提利息时,借:委托贷款—利息,贷: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收到银行转来的贷款利息(已扣过相关税金),借:银行存款,贷:委托贷款—利息。
利息收入作为其他业务收入,相应的营业税等作为营业税金及附加。委托贷款怎么做会计分录? 举个例子,公司在19年1月1日委托某银行发放贷款500万元,支付了手续费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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