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方式的公告
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学校开学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通知》要求,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确保参保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自2020年2月3日起,调整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窗口业务办理方式,期间不会影响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临时关闭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实体办事大厅,开放服务时间根据疫情控制情况另行公告。
二、甲类慢性病审批备案工作暂由参保患者向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部门提出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部门审核后集中向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提交申报。
三、各旗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已设置异地就医应急值班岗位,实行电话备案(附件1)和手机APP备案方式,鼓励参保人员使用“内蒙古12333”手机APP网上备案。
四、其他业务经办请拨打相关科室电话咨询(附件2)。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1日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