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1年冬季鸡西市人才周工作总体安排,结合12月3日鸡西市发布的“黑龙江省鸡西人才周2021年冬季人才引进公告”内容,现将鸡冠区人才引进笔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对象
已在网上报考鸡冠区岗位并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
二、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12月29日。
面试时间拟定于2022年1月5日。
2.考试地点
笔试地点拟定于鸡西市鸡冠区东风小学和鸡西市鸡冠区电工小学。
面试地点拟定于鸡西市鸡冠区东风小学。
请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2张一寸照片于2021年12月27日9:00--14:30到鸡冠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102室(鸡冠区政务服务中心旁)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及相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方式
1.笔试
除鸡西市第九中学地理教师岗位外(报名人数5人以下),其余所有岗位均进行笔试,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管理人员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成绩满分各100分。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引才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考试环节。教师岗位由讲课和答辩两部分组成,总分100分。其中讲课80分(15分钟)、答辩20分(5分钟)。
(3)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依据,面试成绩为最终考试成绩。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四、加分政策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规定,对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笔试成绩予以加分。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于12月27日领取准考证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五、有关要求
1.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护照原件)、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进入考场。
2.考生需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入考点,迟到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需听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考场纪律,否则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4.考生仅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如考生同时报考了其他岗位,需提前主动与工作人员联系,确定报考岗位,如发现考生违规参加2个及以上岗位考试的情况,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5.考生在进入考点后需及时将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放至指定位置。开考后,随身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6.由于疫情等原因,面试时不提供午餐,请考生适当准备便捷食品,并保持环境卫生。
六、防疫事项
1.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鸡西市最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2.考生在考试前应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考点时主动接受查验。接受查验时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不要拥挤。“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红码的,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进出考点和候考时应佩戴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进入面试考场时应摘下口罩。
4.确保考前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做好自我健康情况监测,每日早晚测量体温,如体温超过37.3℃请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5.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体温大于37.3℃或者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6.对于不履行《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