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根据学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部署会议的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招生单位(以下以“学院”称)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制定本单位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集体审核各专业复试方案、复试教师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工作。对所有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专业等方面培训,指导各学科组与专业复试小组开展工作;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妥善处理考生的复试成绩核查及申诉,确保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有序顺利。
二、各学院先到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2019年硕士复试套表,务必于3月22日下午17:30前向研招办报送本院复试方案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bluesky_0001@163.com,经研招办审核后,在学校研招网统一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更改。招生简章中没有标注复试笔试科目的,复试方案须明确笔试科目。各学院须严格按复试方案组织各项复试工作,并按学校规定时间完成复试录取工作。
三、时间安排与程序。
(一)复试时间:3月27日—31日。其中3月27日—29日报到,可安排心理测试与体检;专业笔试与面试各学院自行安排。
(二)体检: 由学校门诊部统一安排,时间:3月28日—31日8:00—11:30,14:30—17:00;地点:学校校医室,体检费75元/人,只收现金。
(三)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安排,时间:3月27日15:00—21:00,28日—29日8:30—12:00,14:30—21:00。测试地点:曾宪梓科学馆3层。
(四)考生复试程序: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到报考院系报到→参加心理测试与体检(心理测试须在专业面试前完成)→参加专业笔试与面试→4月4日后在暨大研招网主页查询拟录取名单。
(五)4月3日下午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2019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报送研招办。
四、关于复试分数线划定。
(一)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总分不低于245分,单科不低于45分。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总成绩为500分的,在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线)基础上总分降25分,单科不低于30分;初试总成绩为300分的,总分不低于170分,单科不低于30分。
(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总成绩500分的,在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线)基础上总分降5分,单科不低于30分;初试总成绩为300分的,总分不低于210分,单科不低于30分。
(四)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临床医学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五)其它各专业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比例。
五、审核考生材料。
(一)核查往届考生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及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并收取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暨南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信息审核表》各1份;(成绩单如无原件,提交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此件与原件相符”证明章的复印件即可)。
(二)核查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加盖本科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并收取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暨南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信息审核表》各1份。
(三)核查同等学力考生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8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CET四级考试成绩单、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原件,并收取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暨南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信息审核表》各1份。
(四)回收考生已走完流程并盖章完毕的复试通知书。
(五)参加大学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考生的加分材料由学院核查原件并收取复印件后,于3月30日前报学校研招办统一审核。
(六)在中国研招网报名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提供学生证原件的应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具体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学院须于4月15日前收齐书面认证材料统一报送研招办。
六、复试内容与要求。
(一)复试总分为200分,包括面试和笔试两部分,各100分。面试包括外语能力20分,专业素质与创新能力6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20分。面试和笔试及格线均为60分(专项计划考生笔试及格线为50分),复试总成绩及格线为12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按初、复试成绩加权之和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二)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满分为6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权重为50%。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范围比例为150%--200%,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扩大;生源相对不足的专业,可适当降低复试范围比例;一志愿上线人数等于招生指标数的,可按实际比例复试。同一学院内的一级学科原则上须按相同复试范围比例,个别专业达不到相同复试比例的,则按实际比例进行复试。
(四)加强复试导师遴选,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各学院要选拔师德好、专业优、责任心强的导师参加复试录取工作,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导师群体作为复试方案的执行者,直接决定选拔效果。各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复试导师的遴选、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1.要制订复试导师的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加强对复试导师的政策、业务、政治、纪律等教育,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提高导师科学选拔人才和规范执行政策的能力;
2.要明确复试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与复试导师签订工作责任书,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的作用;
3.各学院及复试导师一定要舍得投入时间,为研究生生源选拔投入足够的人力与精力。招生人数多的学院,不能赶时间、挤时间,一定要安排充裕的时间。
(五)各复试小组组长要在复试前组织导师们商议复试程序及考量侧重点,科学提问,翔实记录。充分发挥并规范全体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避免走过场。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教师和1名工作秘书组成,复试教师应由研究生导师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共同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评分记录须交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六)各学院要严格过程监管,对笔试及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各学院研管办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保存期10年,以备查阅。
(七)各学院原则上以专业为单位组织复试,其中理论经济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数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理学(不含光学)、食品科学与工程、药学(不含微生物与生化药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力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等按一级学科统筹招生指标的专业须按一级学科组织复试;中国史专业须按研究方向组织复试。同一学科(专业或方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易程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八)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要给考生充分表达的时间。
(九)复试前务必通知到每一个考生,方式有效且能保存记录。如短信、E-MAIL或电话录音,均要有考生收到复试通知的回复,并且要保存到录取通知书发放时。
(十)各学院要按入学初试的统一要求,切实做好笔试复试阶段的命题、制卷与评卷工作。笔试试卷与答案在启用前系国家秘密材料。复试命题工作要在专用计算机、U盘上完成,严禁在公用计算机或者服务器上进行命题工作。制卷与评卷工作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十一)有直系亲属关系或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人参加考试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不能参加此次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十二)全体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十三)科学布置复试现场,严肃规范复试流程。在面试与笔试现场,导师与考生均须关闭通讯工具,并集中保管。
(十四)各学院须在复试工作结束后48小内,向研究生院上报复试结果。
(十五)复试期间,学校领导、研究生院、纪委办公室与监察处及督导委将到各学院巡视,详细检查复试情况。
七、关于调剂。
(一)因我校第一志愿生源充足,2019年学校不接受校外调剂申请。个别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从校内相同或相近专业(领域)调剂。
(二)调剂信息、调剂原则等具体要求须提前报研究生院审核。各学院不得按考生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三)调剂公告、调剂生复试名单须在本院网站公开发布,调剂公告发布12小时后才能按照本单位调剂办法确定调剂生复试名单。
(四)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且初试科目数相同(医学类各科学学位专业除外)。
(五)调剂应按考生初试成绩高低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六)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同时满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对应学科门类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七)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含临床医学[1051]、口腔医学[1051]、中医[1057])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八)同一专业复试录取时,调剂考生和第一志愿考生应分别排队计算总成绩,第一志愿考生复试不合格时,由调剂考生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录取。
(九)调剂程序:考生个人提出申请(按各调剂学院要求)→学院审核→学院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审核合格后)→报研究生院备案→登陆中国研招网完成相关确认手续。
八、关于破格。
2019年学校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九、监督与申诉。
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督和指导,逐步完善监督、巡视和复议制度,并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委派专人,并设立专线(电话与邮箱)负责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诉、投诉等事宜,并按要求妥善处理。
复试成绩复核程序:考生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学院研管办受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核工作→学院研管办组织成绩复核工作→专人回复考生复核结果。
申诉及受理程序:1.考生提出书面申诉→学院研管办→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学科组形成书面报告→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学科组意见→书面回复考生。
2.考生提出书面申诉→信访办受理→研招办→学院研管办→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学科组形成书面报告→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学科组意见→研招办→信访办→书面回复考生。
学校申诉电话:1.研招办85220045;2.信访办85220015。电子邮箱:bluesky_0001@163.com。
十、复试结束后,全部原始材料(会议纪要、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记录、复试打分表、复试笔试试卷、安全责任书、音像材料及收取的考生个人资料等)由学院研管办妥存,研究生院将组织专项检查。
十一、各学院对拟录取为全日制脱产攻读的考生(包括推免生),发放调档函(本校应届生不需要领取调档函),可由考生带回档案所在单位,并按调档函上的要求将相关材料按时寄回。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须通知考生填写定向培养合同书。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