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山西师范大学
学校性质:一般本科
学校地址:山西省临汾市贡院街1号
学校简介:
山西师范大学坐落于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古尧都临汾市。学校创建于1958年,前身是晋南师范专科学校,1964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定名为山西师范学院,1984年更名为山西师范大学,1999年山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独立建制)和山西省职业师范专科学校并入。建校60年来,学校秉承师范教育的优良传统,不断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培养体系完备、办学特色鲜明的省属师范大学,是培养山西省基础教育师资的重要基地。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6172人,研究生3810人;设有21个学院,62个本科专业,20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个博士后流动站,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山西省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9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4个山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承担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承担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和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有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6个省级优势专业、10个省级品牌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11门省级精品课程,9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高度重视本科教学工作,始终把教学质量作为立校之本,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014年开始,实施“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改革。2016年以来,又实施以课堂教学改革为突破口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改造现有大学课堂,全面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努力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大力实施教学改革创新计划,全面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全面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积极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积极探索精英人才培养模式。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就业率稳居全省高校前列,毕业生受到社会各界广泛欢迎和认可。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139人。其中,国家杰青2人,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5人,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32人,省级教学名师24人,山西省青年拔尖创新人才6人,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7人。
优势学科:
戏剧与影视学、化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体育学、数学美术学
录取原则:
一、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
1.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
专业志愿优先即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的考生根据计划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进入报考专业(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同一专业志愿顺序考生未被录取,不得录取下一专业志愿考生;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考生录取后,计划未满有缺额,按下一专业志愿顺序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依次重复操作,直至处理完所有志愿。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对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
一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
非第一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方式。
3.对于江苏省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规则,即对进档考生先按投档分数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如选测科目等级再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4.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选考科目规定和录取原则按照当地、当年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执行。
5.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每个专业类包含若干个不同专业。被按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根据考生兴趣、专业培养需要和相关专业分流规定,将在大学二年级初或二年级末分选具体专业。按类招生的有:
生物科学类:包括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6.我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
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如下方式录取:
音乐学:分行当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声乐16人,钢琴14人,手风琴2人;民族乐器16人(其中竹笛2、唢呐2、板胡2、二胡2、琵琶4、古筝2、扬琴1、民族打击乐1,以上项目一志愿如有缺额,除民族打击乐外按上述行当顺序依次增加至有生源行当,每个行当至多增加1人,如还有缺额则依次增加至钢琴和声乐);西洋乐器16人(其中小提琴2、大提琴2、低音提琴1、萨克斯1、小号2、长号1、单簧管4、双簧管1、大管1、西洋打击乐1,以上项目一志愿如有缺额,按上述行当顺序依次增加至有生源行当,每个行当至多增加1人,如还有缺额则依次增加至钢琴和声乐),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舞蹈学: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其中男生30人,女生40人,如一志愿男生(女生)有缺额,则增加至女生(男生)。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书法学: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4+文化成绩*0.6)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山东省考生使用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书法学专业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100*40%+文化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与影视文学: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临汾学院艺术类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
1.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成绩排队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2.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由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全国统一考试。在文化和专业成绩达线的基础上,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批准、备案。
四、高水平运动队录取
1.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
2.对于设置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统一考试省份的考生,须参加与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对应项目的省级统测并合格。
3.对达到我校划定的单考考生国家统一文化课考试合格资格线的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或国际健将称号获得者,学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求,按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择优单独录取(此类考生确定并公示的入围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4.少数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须达到我校制定的分项考试标准以上),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65%(此类考生确定并公示的入围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5.其他优惠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文件执行,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优惠资格为准。
6.对于二本线,在上海市、浙江省以及其他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市),按照相关省(市)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线执行。
7.考生在文化成绩符合对应优惠条件后依据招生计划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经公示后择优录取。
校园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