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班招生背景
根据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 农药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的,农业执法部门将依法处罚。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农药经营者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具备“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南京农业大学依托自身优质教育资源,充分发挥了学科专业和师资优势,服务三农,奉献社会。为新形势下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更好的为农业生产服务添砖加瓦。本次培训拟邀请我校农药、植保专业专家教授, 针对农药经营发展的特殊规律,结合农药销售使用的实际,图文并茂、深入浅出的讲解了农药、植物保护等实用技术及解决方案,为一线农业基层服务做出应有的贡献。
为了满足广大农药经营者的学习需要,经研究决定举办农药经营人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培训人员
从事农药生产、经营、管理及农药市场监管人员等。
三、培训内容
农药基本知识、植物病害防治基本知识、昆虫防治基础知识、杂草防治基本知识、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知识、植物生长调节基本知识、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农药经营基本技能、农业政策与法规、《农药管理条例》解读、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文件解读、农药残留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病虫害及绿色防控、农药管理法规政策、电子台账等内容。
四、培训单位:
南京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南京农业大学杂草研究室
五、培训时间:
2019 年 11 月 9 日— 11 月 15 日,共 6 个培训日。
11 月9日 13:00-19:00 报到;
11 月 10 至 15 日培训,时间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30、晚上:18:30-21:00,共 56 课时。
报名截止时间 2019 年11 月 5 日。
六、招生人数:
约 100 人
七、培训地点
南京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 5 号,南京农业大学二号门斜对面)。
八、收费标准:
1.校内统一安排培训,收费标准 2000 元/人。
收费方式:银行转账或注册现场缴纳,银行转账需在 11 月 1 日之前完成,转账时需备注“农药培训班+姓名”,并将回执发给我们。(单位名称:南京农业大学、开户银行:江苏南京工行孝陵卫支行、账号:4301010609001097041)
2.食宿费用自理(提供南农校内食堂就餐卡,200 元/人,自愿选择,统计截止 11 月 1 日)。
九、培训首日需携带资料
1. 二寸近期免冠照片(蓝底)2 张(背面写上姓名和单位);
2. 身份证原件。
十、结业证书内容及颁发单位
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颁发南京农业大学结业证书。内容如下:
XXX 同志:
参加由南京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南京市 XXX(拟定)举办的“农药经营培训班”学习植物病害识别防治、植物虫害识别防治、杂草防治识别与防治等专题,共计 56 学时,学习期满,考试合格,准予结业。
十一、联系方式
成林 南京农业大学杂草研究室
联系电话:
025-84395117,
Email: @163.com
END
责任编辑:姚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