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汕头中考考试时间定了!
还将扩大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试点范围!
近日,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和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招办〔2020〕4号)、《汕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的工作意见》(汕市教〔2018〕24号)的精神,结合汕头市实际,市招生委员会制定了《汕头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下文简称《实施办法》)。
考试科目、范围、时间都定了
《实施办法》明确了文化考试科目、各科分值和考试时间范围等。
文化科考试科目、形式
考试科目: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等7门学科;八年级地理、生物等2门学科。
考试形式:实行闭卷笔试,试题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制。
实验操作考试
考试科目:九年级物理实验操作和化学实验操作;八年级生物实验操作。
考试形式:动手操作,评委现场给分。试题由市教育局命制。
各科分值
各科分值:语文、数学、英语科各120分(其中,英语听力考试3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科各100分。
物理、化学科各100分,由笔试成绩和实验操作考试构成。其中:笔试卷面分各100分,各按90%计算;实验操作考试各10分。
体育科60分,考试的有关规定见《关于印发的通知》(汕市教〔2019〕155号)和《关于调整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时间安排等工作的通知》(汕招办〔2020〕27号)。
八年级地理和八年级生物学科文化科考试及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
学业考试成绩构成
学业考试总分由九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含英语听力)、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道德与法治、历史和体育科考试成绩构成,满分为820分,全市统一组织。
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依据;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予以反映。
文化科考试范围及考试时间
考试范围:九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等7门学科和八年级的地理、生物等2门学科,省教育考试院将依据教育部制定的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命制试题。
值得注意的是,汕头市2020年学业考试评卷继续实行计算机辅助网上评卷,评卷场分别设置于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和潮南区。评卷工作由市招委会和市教育局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实施,并由市评卷领导小组制定统一评卷要求、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评卷程序;考试成绩由市招生办统计并公布。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成绩总分由学业考试成绩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构成,满分为845分(其中学业考试成绩满分为820分、综合素质评价满分为25分),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主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具体规定见《关于印发的通知》(汕市教〔2018〕74号)。
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志愿填报
此外,《实施办法》也明确了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志愿填报的相关办法。
金平、龙湖区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区就读的考生可填报:
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广东汕头华侨中学、汕头市实验学校;②本人户籍所在区普通高中学校;③全市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④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濠江实验学校。
澄海、濠江、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区(县)就读的考生可填报:
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②本人户籍所在区(县)普通高中学校;③全市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④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濠江实验学校。
本市户籍在非户籍所在区(县)就读初中且在学业考试报名时未申请“借考”手续的初中毕业生,其志愿按就读学校所在区(县)户籍考生同等条件填报。
本市户籍在非户籍所在区(县)就读初中并在学业考试报名时申请“借考”的考生,按户籍所在区(县)考生填报的规定进行。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粤教外函〔2018〕456号)的精神,对港澳台居民子女在汕头市读完义务教育阶段并申请在汕头市升学的初中毕业生,凡持有由公安机关制作、发放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考生,享受本地户籍考生同等招生录取待遇。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通知》(粤侨办〔2015〕15号文)规定,凡能按省有关规定提供各类证明材料的华侨学生,享受本地户籍考生同等招生录取待遇。具体证明材料见《关于做好汕头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汕招办〔2019〕203号)。
2020年,汕头市公办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继续安排不低于计划生50%的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相关各初中学校(含公办和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级中学、完全中学)。
高中录取学校条件及办法
《实施办法》也提到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条件及办法。
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分批次、按志愿投档,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录取普通高中学校计划生、扩招生的基本条件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质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评定均为C级以上(含C级),八年级生物、地理学科学业考试成绩在C级以上(含C级)。
录取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的基本条件为:综合素质评价“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质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均为B级以上(含B级),八年级生物、地理学科学业考试成绩在C级以上(含C级)。
录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的考生志愿均应在市中招平台上统一填报。
普通高中学校按平行志愿投档。以各学校招生计划为依据,按招生计划与录取人数1:1比例进行投档。投档前先将考生按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成绩总分和政策性加分合并成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数出现同分时按政策照顾“优先录取”对象优先予以录取后,再按考生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成绩总分出现同分时按如下得分情况再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如下:综合素质评价总分,数学、语文、英语三科总分,数学,语文,英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体育)。然后根据排序情况逐个检索考生,排序高的考生优先按其学校志愿顺序依次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出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
公办普通高中扩招生录取严格按投档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同时设置最低录取分数线,省一级以上(含省一级)学校扩招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本区域该校录取计划生分数线下80分以内;市一级学校扩招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本区域该校录取计划生分数线下100分以内。
2020年起,汕头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录取。
今年将扩大高中自主招生试点
根据《汕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的工作意见》(汕市教〔2018〕24号)的精神 ,2020年汕头市将扩大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试点范围,凡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的普通高中,可自行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其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自主招生方案须经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体育、艺术和科技等特长特色类型招生均纳入自主招生范围。考生一经自主招生录取,将不再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省、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来源:汕头橄榄台
汕头市公办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
近日,市教育局发布《汕头市2020年公办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实施方案》(下文简称《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规定,汕头市2020年公办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下称“优质高中”)继续安排不低于计划生50%的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相关各初中学校(含公办和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级中学、完全中学。下称“指标到校”),市教育局特意制定《实施方案》。
指标到校工作以“促进均衡,稳妥推进,立足实际,公平公开”为原则,在保证高中基本教学质量的基础上,适当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倾斜,坚持“阳光招生”,全面实行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指标分配办法
1.指标分配范围与各优质高中的招生范围一致,指标计划与全市高中统招计划一并下达。市直属优质高中的分配范围与该校的招生范围一致,即汕头金中、汕头一中面向全市,汕头侨中和市实验学校面向金平区和龙湖区;区(县)属优质高中面向本区(县)范围内的各初中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濠江实验学校面向濠江区的各初中学校。
2.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汕头大学附属中学、汕头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金山中学南区学校和粤东明德中学等5所初中学校(初中部)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属地区的指标分配。
3.借考考生回户籍地参与优质高中指标分配,集中统计为一个单位,参与该区(县)指标分配。
4.指标分配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原则上各初中学校至少获得1个指标。若指标有剩余,按照各初中学校符合指标生条件考生人数比例分配指标。
(1)当某优质高中的指标分配数量等于该区(县)的初中学校数时,则每所初中学校平均分配1名指标。
(2)当某优质高中的指标分配数量多于该区(县)的初中学校数时,则首先保证每所初中都能分得指标,剩余指标按照符合条件考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具体计算公式:该学校分得剩余指标=该学校符合条件考生数÷全区(县)符合条件考生数×剩余指标。计算结果取小数后3位。
各区(县)必须按计算结果进行指标分配,先按该学校分得剩余指标的整数部分分配给各学校,然后再按小数部分由大到小进行分配,分完为止。
市直优质高中指标分配
《实施方案》明确了市直优质高中指标分配。
1.市直优质高中面向金平区、龙湖区和濠江区的指标生名额,由市教育局根据上述分配办法及优质高中的招生范围,直接将指标分配至有关初中学校。
2.市直优质高中面向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和南澳县的指标生名额,由相关区(县)教育局按上述分配办法分配至区域内各初中学校。
3.结合中心城区的实际情况,汕头金中分配给中心城区每所初中学校2个指标,汕头一中分配给中心城区每所初中学校3个指标,汕头侨中、市实验学校各分配给金平区和龙湖区每所初中学校4个指标,剩余指标按照各校符合条件考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具体计算公式同上)。
对规模较小的初中学校,指标名额不超过该校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
此外,区(县)属优质高中指标由各区(县)教育局参照市直优质高中分配办法合理分配至区域内各初中学校。
报考指标生有什么条件?
报考指标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应届初中毕业生;
(2)汕头市户籍考生、随迁子女一类考生和政策性照顾对象的子女;
(3)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等级均为B等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享受指标生资格:
(1)非应届初中毕业生;
(2)初中三年中存在就读学校与学籍不一致情况的考生;
(3)初三第一学期结束后有转学记录的考生;
(4)汕头市户籍在外市就读初中回汕头参加中考的考生;
(5)随迁子女二类考生。
指标生录取方法
《实施方案》明确了指标生录取方法。指标生录取纳入全市中考统一招生录取,在优质高中计划生录取后即进行该校指标生的录取。
指标生录取资格分数线为优质高中在该校招生区域的计划生录取分数线下调不少于35分,具体下调分数由各优质高中提出并上报区(县)教育局,再由区(县)教育局确定各校指标生录取资格线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市直优质高中具体下调分数由学校提出后报市教育局确定。
指标生录取按汕头市中考录取的统一规则执行。根据指标生填报的志愿、考生投档分数(由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政策性加分三部分构成)及同分排位、指标生所在初中学校分配到的指标名额,在资格线上投档。指标生名额录满为止。
当某所优质高中分配的指标多于或等于该区域的初中学校数时,根据批次、按照考生的志愿及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分配到的指标,在该优质高中指标生资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投档结束后,若有初中学校的指标无法完成,则该指标调剂到区域内符合指标生条件且在该优质高中指标生资格线上尚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来源:汕头橄榄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