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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演艺职业学院专题之离奇!广西24岁未婚女子在千里之外“被结婚”,还被卷入离婚纠纷

24岁的广西姑娘梁钰娟还没有男朋友,可是一张从河南寄来的法院传票却要她几天后开庭应诉一起离婚纠纷案。这个从没去过河南的姑娘,怎么在河南结了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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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之外“被结婚”

梁钰娟在南宁市一家少儿培训机构当老师,2018年10月31日,她接到邮政快递员打来的电话,说有一封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寄来的传票要她签收。

梁钰娟介绍,她被卷入一起离婚纠纷。她到当地民政局查了一下,发现她被登记结婚了。

系统显示,梁钰娟于2016年6月30日和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马头涧镇马头涧村的男子靳某登记结婚。但蹊跷的是,两年前的这一天,正好是梁钰娟回母校广西演艺职业学院领毕业证书的日子。

到底是谁,在千里之外冒用了她的身份结婚呢?

02

有人冒充她“骗婚”

梁钰娟通过法院联系到了原告——她名义上的“丈夫”靳某。

靳某说,2016年6月30日,他与一名自称是“梁钰娟”的女子相亲4天后登记结婚,他给了女方7万元彩礼,然而不到一个月,女方和婚姻介绍所的人全部失踪。2018年10月,靳某将女方告上法庭,起诉判令离婚并归还7万元彩礼。靳某表示,当时跟他结婚的女子,拿着梁钰娟的户口本,家庭信息都知道。

梁钰娟思来想去,觉得问题可能出在2016年2月她被人偷走的身份证上,虽然她及时报警、登报、补办了,但身份证没有注销。而她的户口本一直保存在家里,那名女子如何获取户口信息并伪造的?这让她百思不得其解。

另外,结婚证上那名女子的样貌与梁钰娟身份证上的照片相去甚远,河南省安阳市民政局怎么能给她办理婚姻登记呢?

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婚姻部门没法辨别,这事该报案报案,走法律程序。

03

这门“婚事”如何撤销?

法院传票上的开庭日期为2019年1月21日,还有两天就要开庭了,梁钰娟应该如何回应法院传票?这门“婚事”如何撤销呢?

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关添建议:

当事人要向法院提供相关的证据,包括她当年遗失身份证的材料,补办材料,或者遗失申明。使用虚假身份的婚姻登记不符合婚姻程序要件,属于“婚姻登记瑕疵”,不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有关结婚的条件,因此该行政行为属无效行政行为。

1月18日下午,梁钰娟告诉记者,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民政局副局长对她表示歉意,已经注册登记的婚姻民政局本身没有权限撤销婚姻,必须通过法院申请撤销,目前民政局正在通过律师与法院沟通,抓紧启动相关程序。此外,民政局会提供冒用者办理婚姻登记时的相关材料,配合她报案。

希望事情能够顺利解决

小当小黛也想提醒一下

请看管好自己的身份证

以免让不法分子钻空子

来源 | 新闻在线、中国青年报

值班主任丨罗 锐

值班编辑丨梁冰欣

关于作者: lu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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