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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11高校我想说211高校是什么级别?副教授调任副县级干部是否正常,答案来了

合肥工业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某“80后”副教授(计算机系主任)拟任副县(区)长的公示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有人认为211高校副教授去县区当副县级干部,没有必要;也有人认为年轻轻轻就进入公务员队伍担任副县级干部,是一个跨越,未来发展不可估量。

关于这些讨论我们不好说什么,毕竟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职业观和价值观;每个人有每个人的选择。在高校任副教授,专注自己的专业,或许不久的将来就能成为教授,获得学术上的巨大成就;在县区任副县级干部,以后也有可能走上更重要的岗位,用自己的能力和手上的资源为地区发展做更大的贡献。

今天我们要讨论的,不是什么职业选择,而是具体到从211高校副教授调任副县级公务员,级别上有什么变化?是不是很常见?

在讨论这些问题之前,我们要先把211高校的级别搞清楚。从建制上看,国内本科院校(包括211高校)基本都是正厅级建制,校长是正厅级干部;专科院校基本都是副厅级建制,校长是副厅级干部。不过在100多所211高校中,有31所,校长是高配的副部级干部。

也就是讲,211高校是正厅级建制,少数211大学校长可能会高配为副部级干部。根据这个建制往下推导,211高校内设学院的院长,行政级别为正县级(不考虑少数高配的情况);内设学院下辖系(室)主任的行政级别为正科级。

不过高校里的副教授,若没有行政职务,就不属于行政干部,他们只是普通的专业技术人员,自然没有行政级别。但因为高校副教授的待遇与副县级干部相当,导致很多人把高校副教授当成县处级干部看待。

前面提到的合肥工业大学“80后”副教授,由于担任学校计算机与信息学院计算机系主任,所以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干部的双重身份,既能以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开展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又能以行政干部的身份开展教学管理工作。在行政级别上,从211高校内设学院下辖系(室)主任到副县(区)长,从正科级晋升到副县级,是高升了;但若从待遇的角度看,从副教授到副县级干部,待遇或许没有太大的变化。

至于高校副教授调任副县级干部是否正常,则要看2点。

第一,有没有兼任行政职务?

高校副教授,有一部分兼任了行政职务,有一部分是专门的一线教育科研人员。如果兼任了行政职务,学校或上级组织部门就会根据职务的高低确定其行政级别:本科院校内设学院院长为正县级干部,副院长为副县级干部;本科院校校长和副校长分别为正厅级干部和副厅级干部。

兼任了行政职务、有一定行政级别的教授或副教授,在某个行政岗位上工作达到规定的年限,可以晋升到高一个等级的行政岗位,极个别优秀的行政干部,可以越级使用。当然,没有行政职务副教授直接被组织任用为副县级干部,不是不可以,只是非常少见。

第二,是不是跨区域调动?

大学里的行政干部与地方干部的交流任用,一般只发生在校级领导这个层级。比如某个地市的副厅级干部在本岗位上工作了较长年限,上级组织部门考虑到其为地方发展做了贡献,为提升其职级待遇,把他(她)调任到本科院校任正厅级领导;或某个本科院校的厅级干部,因为工作能力突出,又非常有创新精神,上级组织部门将其交流到省直厅局机关或地级市任厅级干部。

但在科级和县处级这个层级,高校行政干部与地方公务员之间的交流任职,是不多见的。或许有人会说,能经常看到高校有副教授到县区任副职,有的还到村里任干部。其实这都是挂职,副教授的人事关系没有变动,工资仍在原单位发放,而我们这里说的交流任职是指人事关系转到任职单位。像合肥工业大学校内正科级干部提任县区副县级干部的情况,更是少见。

客观地讲,高校里的优秀人才提拔到地方任领导干部,或交流到地方任职,是一件好事,但从站在个人情感的角度,笔者一直不太认同学校搞行政级别。设置行政级别,是人为地把高校分成了三六九等,行政级别高的大学,通常更容易获得较多的资源和政策倾斜,只要有行政级别在,平等办学就是一句空话。但,如果高校没有了行政级别,在级别盛行的当下,是不是又面临举步维艰的发展处境呢?这真是一个两难的问题啊。

今日话题:你认为大学应不应该取消行政级别?欢迎大家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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