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报考我院公安类专业的江西考生,且高考成绩达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提前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局政工部门按照《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政治审查(政审表格可在我院招生就业处网站“服务指南” 栏目的“下载中心”下载并双面打印),并持政审表、身份证、高考准考证、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本人。文、理科考分未达到江西省二本分数线、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均不能参加面试。
二、面试地点及时间:
1、面试地点:江西警察学院图书馆三楼。
三、面试流程:
1、验证、制表:考生检录进场后,由学院工作人员填写姓名、考生号等信息并打印考生《面试登记表》,考生认真核对本人各项信息无误后,在《面试登记表》上贴好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并上交《政审表》,然后按引导员指令每10人一组,依次进行体检、体能测试、综合测试。
2、体检:先测身高、体重,再查眼科(不得配戴隐形眼镜),最后查五官、外科。若考生体检过程中有一项不合格,则让考生签字确认后由引导员带离现场,不再参加下一项目检查。
3、体能测试:考生在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50米、立定跳远、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等四个测试项目中自选两项进行测试,其中选择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50米测试的考生,由引导员带至休息室休息,满十人后再带至学院田径场进行测试。若考生体能测试过程中有一项不合格,则让考生签字确认后由引导员带离现场,不再参加下一项目测试。
4、综合素质测试:对考生的整体形象、语言表达和思维反映进行测试。当场告知面试结论,考生签名确认。
四、考生须遵守面试纪律,不得有替考、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时服从指挥,不得随处乱走,大声喧哗,使用手机,有疑问可向现场工作人员咨询。
五、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复议后作出的结论为最后结论。
六、每个考生只有一次面试机会,重复面试无效。
七、面试和政审合格的考生必须在填报高考志愿规定的时间内填报高考志愿,招录批次为江西省提前批次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