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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察秋毫造句】专题从铜到铁 从礼到法——华夏成文法典探源(上)

【国宝名片】

名称:亻朕(亻+ 朕)匜(yìng yí)

年代:西周中期

形制:整高20.5厘米,腹深12厘米,腹宽17.5厘米,长31.5厘米,重3.85公斤

铭文:铭文157字,铸于器盖和腹底内壁,底盖铭文相连续

馆藏:中国青铜器博物馆

铭文释义:

西周某年的一天,一个叫牧牛的人,将他的上级 亻朕 告了,“审判长”伯扬父处理这件民告官案件时,认为牧牛胆敢同上级打官司,要定罪为诬告,判决牧牛不但要送5个奴隶给 亻朕,还要受1000鞭子刑罚,并在脸上刺字。后来,伯扬父将原来的判决改为只打500鞭,不用刺字,此外牧牛还缴纳了300锊(约合200斤)铜给伯扬父。判决书还要求牧牛立誓,以后不再上诉。亻朕 胜诉后,用得来的铜做了这件礼器,用以纪念这件事。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先后四次启动民法典立法,种种原因,均告搁浅。直到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历史性决定,“编纂民法典”第五次提上日程。2016年6月27日,民法总则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11月2日,民法总则草案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这意味着民法典离揭开面纱的日子更近了。

无论编纂什么样的法典都是有前提的。大陆法系认为,法典是成文法最高级、最完善的形态。而“成文”二字的真正意义不在于书之以文,而在于公之于众。成文法在华夏法治史的源头上,则是千呼万唤百般争议,最终才登堂入室载入史册。

网上有金句:不想当将军的司机不是好厨子。唯其荒诞才会产生让人记忆深刻的联想。如果把青铜、铸铁、法典捏在一起造句,听上去同样荒诞,却事关华夏成文法典源头上开天辟地的华彩乐章。从铜到铁,从礼到法,历史的逻辑远比脑筋急转弯的造句逻辑清晰。我们不妨从有案可查的“第一”说起。

青铜做枕梦回千年

有幸拿国宝当枕头的,大概只有他董宏哲一人。1975年2月2日,铸造于西周中晚期的37件青铜器,在陕西岐山县董家村重见天日,这个普通的小村子也因此闻名中外。这些珍贵的国宝重器在董家村存放了8个多月。董宏哲是当时的生产队长,也是国宝的发现人之一。因为不记工分,村民们不愿看管这批宝贝,老董只得亲自出马。他在这堆绿油油的宝贝中挑了一件当枕头。盛夏时节,他在枕头里边灌上水,枕着也更凉快舒适。后来老董才知道,这个被他当枕头的物件叫匜,因为铸造的主人叫亻朕,所以被专家们命名为亻朕 匜。

匜的器形整体像一只羊,盖前端为兽头,平盖面呈琵琶形,四兽蹄足。这个看上去不伦不类的东西,评价其颜值如何,那要看情人眼里出不出西施,若论气质却绝对高大上。匜是礼器之一,用于沃盥之礼,为贵客洗手所用。“奉匜沃盥”是中国古代在祭祀典礼之前的重要礼仪。但是让这件青铜“枕头”身价百倍的,既不在长相也不在气质,而在于铸在器盖和腹底内壁的157字铭文。主要内容为一桩奴隶买卖纠纷的经过,判案内容包括罪名认定和处理结果。该铭文距今约2800多年,是我国目前发现最早、最完整的诉讼判决书。有专家依此判决推论,西周存在着成文的法律和系统的刑罚,因而亻朕 匜被誉为华夏最早的“青铜法典”。

铭文大意为:一个叫牧牛的人,因为上司亻朕 想把本来属于自己的5个奴隶据为己有,一怒之下将亻朕 告到了官府。而担任审判长的伯扬父在处理这起案件时,认为牧牛胆敢同自己的上司打官司,坏了规矩,当定罪为诬告。判决牧牛不但要送5个奴隶给亻朕,还要受1000鞭子刑罚,并在脸上刺字。

牧牛在高压之下服软了,改变了自己的态度。最后伯扬父将原来的判决改为只打500鞭,不用刺字,此外牧牛还缴纳了300锊(约合200斤)铜给伯扬父。判决书还要求牧牛立誓,以后不再上诉。亻朕 胜诉后,用得来的铜做了这件礼器,用以纪念这件事。

这本来是一个民事案件,但由于引讼者是下级,下级控告上级,违反了宗法等级制度,这就构成了诬告罪。因而,案件性质由原来的民事变为刑事附带民事。行家分析这篇刑事诉讼判决书铭文,有如下特点:第一,详细记载了审理案件的时间、地点、案由、案情、双方当事人、主审法官、听审人员名单及庭审活动全过程。实行公开开庭审判,并以铭文形式公开裁判文书,坚持了公开审理原则。第二,判决要求败诉方信守约言,维护了诚实守信原则。第三,对败诉方言行既有严格定性,严厉警告,同时又注重说服教育,要求一方当事人去见另一方当事人,主动表示和好,要求败诉方两次发誓,不再给法官添麻烦,不再控告上司。力求通过调解矛盾,平息事态,让双方服判息诉。

从亻朕 匜所载的操作看,审判是由司法官依据有关礼的原则为指导来判定并执行刑罚。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从礼仪风俗或当时公认的观念中去寻找依据的空间极大,自由裁量权也极大。我们从中隐约看到大贵族与小贵族间的等级差,也似乎触摸到“刑不上大夫”的防火墙。把这样的具体判例,铸之于礼器,以示威严与不朽,亻朕 匜绝对有标本意义。

从这篇最早的判决书中,我们还可以看出当时比较完备的诉讼程序。尽管牧牛对自己的上级亻朕 的诉讼违反当时法律规定,反映出奴隶社会奴隶主与贵族之间诉讼地位的不平等,但与更早期的神明裁判相比,已经有着十分明显的进步意义。当时的语境下,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亻朕 匜被称为目前发现的最早的判决书,当之无愧,填补了华夏法制史空白。但称其为“青铜法典”,似乎过誉了。即便我们依据“青铜判决书”推论,当时确有一部法典,那法典也不过是养在深闺人未识。毕竟没有撩开成文法的面纱,令人无所依从,谈何法典?亻朕 匜的历史价值就此打了折扣。当然,这令人遗憾的价值缺陷不在亻朕 匜本身,若追责也是历史本身的局限所致。

神秘法典请出神龛

让法律透明现身,让贵族色彩褪去之日,才是正义之门向社会敞开之时。而推开这道门的,是比亻朕 匜时代晚了约300年的郑国的相国子产。

根据《左传》记载,公元前543年,子产主持制定了一套国家法律——刑书。刑书先是写在竹木简上,由国家的官吏掌握施行。公元前536年,子产下令“铸刑书”。西晋的杜预自称有《左传》“癖”。他明确解读《左传》原始记载的含义是:“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把刑书铸在鼎上,让全国百姓都能够看到。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就此拉开了中华法典的序幕。

胡适先生在所著《中国哲学史大纲》中有这样的点评:春秋时期,贵族社会认为刑律越秘密越好,决不能让百姓知道。只有保持这种神秘性和恐怖性,才便于贵族随意处置百姓。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历来是官府借随机裁量而行的驭民之术。刑书内容的优劣暂且不论,但凡站在这座刑鼎面前,无论尊卑,贵庶一体,岂不大大折损“肉食者”的尊严和特权?依此法典,子产进行了一系列颠覆传统的操作,不但让国内一些人很受伤而强烈反弹,还受到了跨国贵族朋友圈的打压。晋国大夫叔向,不惜冒干涉别国内政之嫌跟帖吐槽,并快递给子产一份帖子。帖子的大意是:“我本来对你寄予厚望,但你却让我非常失望。古时的圣王,都不公布法律,而是一事一议,由贵族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法律适用,那是因为害怕民众有争辩之心。这样还怕驾驭不了民众,又以义、礼、信、仁等来约束他们,设置高官厚禄劝诱他们服从,用严酷的刑罚来震慑他们。这样还不够,还要有圣明贤哲的君主、明察秋毫的官吏、忠厚诚信的长者、慈祥智慧的教师,这样民众才能听从驱使而不生祸乱。民众知道了法律的内容,就不再害怕我们这些贵族和管理者了,开始心存侥幸不服从管理,并会引证法律和我们争辩,这种情况是万万要不得的。”

子产给叔向回帖说:正如您所说,我没有什么才能,不能惠及子孙万代,我只是想挽救我当前的国家。虽然我不能接受您的建议,但我会记得您对郑国的关心以及对我的教诲。子产虽是外交辞令,却坚定而直白地表明了心迹。

山不转水转。让叔向尴尬的是,他管了郑国闲事23年后,晋国复制粘贴了郑国依法治国的手段。公元前513年冬天,赵鞅和荀寅率领晋国军队修建城防工事,同时向晋国民众征收“一鼓铁”(鼓为计量单位,约合110公斤)铸造铁鼎,并在鼎上铸上范宣子所制定的刑书。此举引起当时国内外舆论一片哗然,围观叫骂,口诛笔伐。此时的叔向大夫是否脑洞大开,文献没有交代,晋国的史官蔡墨,是个出身贵胄有头有脸的大佬级人物,却是出言不逊。《左传》也记下了他对“铁鼎门”事件的拍砖:“中行寅(荀寅)为下卿,而干上令,擅作刑器,以为国法,是法奸也。”好大一顶帽子,如此苦大仇深,已远远超越了吐槽的尺度。尤其是重磅人物孔老夫子掺乎其中,更是加重了拍砖的力度。当年郑国子产铸刑书公布成文法时,孔子只有15岁,不过是个大师的胚子,当然也就没有话语权。这次不同了,孔夫子已年近不惑,以一代宗师的身份撂下一句狠话:晋国将因铸刑鼎而灭亡了。

这些“肉食者”对郑国、晋国的“刑鼎门”事件气急败坏,不断发声,引发了社会舆情共鸣。子产依法治国之初,社会上流传一首歌:“硬逼我把好衣服收藏在家,硬把我的田地左编右查,谁要去杀子产啊,我一定参加!”面对贵族大佬的责问,社会的威胁,同样出身于豪门贵胄的子产却义无反顾,以命相搏。他强硬表态:“苟利社稷,死生以之!”鸦片战争之后,林则徐被发配伊犁。虽然时隔2000多年,他却记得子产的教诲,从中脱化出千古名句:“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此是后话。

郑简公没有选错CEO。子产执政26年,郑国中兴,国势由弱变强,国人称颂,诸侯宾服。韩非子称子产:“为政五年,国无盗贼,道不拾遗,桃枣荫于街者莫有援也。锥刀遗道,三日可返。三年不变,民无饥也。”司马迁点赞子产:“为相一年,竖子不戏狎,斑白不提挈,僮子不犁畔。二年,市不豫贾。三年,门不夜关,道不拾遗。”最卖萌的评价是《左传》记载,子产执政三年后,社会上流传一首歌:“我家有子弟,子产来教育开导;我家有田地,子产使产量提高。要是子产去世了,还有谁继承他呢?”

最让人大跌眼镜的评价出自孔老夫子:“人谓子产不仁,吾不信也。”听上去,这与他对晋国的态度截然不同。《论语》记载孔子的语录中,称颂子产有四德: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听说子产逝世的消息,孔子流着泪说:“子产,古之遗爱也。”有人统计称,在《左传》《论语》等文献中孔子十多次点赞子产,简直把子产当作偶像。今天看来,客观上很有一点为这位政界明星拉票“圈粉”的意思。否则今天人们的心目中,也不会多了一位令人高山仰止的改革人物。

郑国子产“铸刑书”,是华夏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晋国赵鞅“铸刑鼎”,是华夏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若对成文法典寻根溯源,这两件事比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青铜亻朕 匜似乎更有历史担当。

(未完待续)

(高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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