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市教育局在积极动员教师参与、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严格法制审查的基础上,正式出台《中小学教师公约自治十条》,对中小学教师的思想、工作、生活、言行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悉,《公约》包括爱党爱国、修身立德,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热爱学生、尊重家长,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相互帮助、团结协作,廉洁奉公、严以律己,刻苦钻研、终身学习,言行规范、着装得体,遵纪守法、法治先行,敢于创新、积极上进等10个方面。(巴中日报)
原标题:市教育局出台《公约自治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