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过后,全市中小学即将开学。今下午,记者从2018株洲市中小学招生政策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全市有小学毕业生41210人,初中毕业生33398人。招生考试政策的基本特征为大政稳定,小政微调。
发布会现场
2018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随机派位、现场考察等方式公平确定录取对象;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只需提供“五证”就能在我市城区就读,“五证”即指: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本人在城区的房产证)、务工证明(正规务工劳动合同或工商税务证)、户口本、出生证、预防接种证;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坚持“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的原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为6月16日至18日。
市教育局局长吴安浩介绍相关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部分政策调整主要表现在中考成绩划等比例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等方面。
【变化一】中考成绩划等比例调整
银海学校
根据资源配置和初中毕业生增长情况,每个学科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21%、34%、26%、10%、8%、1%的比例划分成A、B、C、D、E、F六个等第。A等比例由过去的25%调整为21%,B等比例由过去的30%调整为34%。对于成绩位于后1%的学科,若学科成绩高于或等于该科总分的60%,其等第确定为E等,不计为F等。
【变化二】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加强
株洲市二中
给予省示范高中学校和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自主招生总数控制在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左右。城区株洲市二中、南方中学自主招生计划各60人;其他省示范高中学校和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各30人。
南方中学
【变化三】实施单科成绩优秀学生优惠政策
语文、数学、英语、文体综合和理科综合五科学业水平成绩中单科排名前千分之二的考生,在城区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可享受一个较低科目成绩提高一个等级参与录取(提高等级不累计)。
株洲发布 记者/黄盼 通讯员/王亚
编辑/枫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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