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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鄂尔多斯市教育在线我想说权威发布 | 鄂尔多斯市各旗区中小学招生政策(上)

今年我市各旗区中小学学区范围是怎样划分?依据是什么?各中小学如何网上登记信息,如何报名?报名时需要带上什么材料? 每年中小学招生报名时,这些问题都成为家长关注的焦点,为全面做好招生报名服务等工作,更加公正、公平、公开,市教育局整理汇总了全市中小学招生政策,希望对广大家长有所帮助。

东胜区2016年秋季中小学

新生入学方案

为确保2016年东胜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依法、依规、顺利、有序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东胜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

中小学新生入学对象

(1)小学一年级新生为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尚未在义务教育阶段建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新生为有学籍的2016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3)上一年度申请暂缓入学、休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4)轻度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随班就读,重度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到特殊学校就读。

2

新生入学原则及分配办法

(1)遵循相对就近、免试、划片入学的原则。

(2)依照学位类型顺序安排入学。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从学位1至学位2依次分配,在学校学位不足的情况下,同一学位类型中按照东胜区户籍、非东胜区的鄂尔多斯市户籍、非鄂尔多斯市户籍的顺序安排入学。

(3)现役军人子女、二级及以上残疾人子女及其他特殊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学位。

(4)泊江海镇及距离罕台镇较远的且需住宿的适龄儿童到新教育实验小学就读,其他的适龄儿童到第四小学分校润泽小学就读;在万利镇居住的适龄儿童到第一小学分校万利小学就读;在塔拉壕居住的适龄儿童到第五小学分校塔拉壕小学就读。

(5)第一小学分校万利小学、第五小学分校塔拉壕小学的毕业生到培正中学就读;第四小学分校润泽小学、新教育实验小学的毕业生到华研中学就读。其中居住在东胜区农村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在东胜城区有自购房,可以按其房产地址登记,分配到城区相对就近的中小学就读。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将不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分配,由教育局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入学的;

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

提供虚假入学信息或证明材料的。

3

学位类型设置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的房屋产权情况将学位划分为两个类型。

学位一: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购房。

学位二: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租房。

4

新生入学工作流程

(1)中小学新生登录东胜教育网或鄂尔多斯教育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并打印新生入学登记表。

(2)家长到登记时所选的幼儿园、学校上交相关资料。

(3)复核资料,确认登记信息。

(4)教育局公布中小学新生名单,学生持入学登记凭证或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

5

新生入学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和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适龄儿童和父母不在同一个户口簿时需要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3)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儿童免疫接种证。

(4)非东胜应届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原毕业学校的学籍表。

(5)住房材料:

自购房

提供下列三项中其中一项,同时提供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内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有线电视费、取暖费中的任意三项费用发票原件各一张。

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如果房屋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抵押证明和还款流水记录原件。

已购房但房屋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提供网签的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以及交款收据原件、复印件。

其他类住房材料:

①集资房类别的,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②自建房类别的,提供宅基地证明原件、复印件。

③拆迁安置房或移民安置房,提供拆迁协议、安置卡或购房审批表及交款单据原件、复印件。

租房

提供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期间加盖东胜区所辖派出所公章的居住证明或暂住证,廉租房需提供由住房保障办出具的证明。

(6)材料有效期:家长提供的各项材料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

6

关于房屋产权的说明

(1)2016年开始,同一房屋产权不分学段六年内只对应一个就读学位,非独生子女除外(六年一房一入学名额)。

(2)从2017年开始,房屋产权证上规划用途是“住宅”或“公寓”的可以认定为入学登记凭证,其它的均不作为入学登记凭证。(3)所提供的房屋产权必须是监护人单独所有,非夫妻双方共有的房屋产权证无论所占产权比例大小,均不可作为入学登记凭证。(4)若房屋产权人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则适龄儿童少年与房屋产权人必须在同一户口本上。(5)新购房未网签或购买二手房只有公证书的不作为入学登记凭证。

7

新生入学登记

(1)小学一年级

家长网上登记:5月11日—5月20日期间登陆东胜区教育局网站或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网站,点击“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浮动图标,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内容,5月20日18:00关网。

(2)初中一年级

家长网上登记:5月21日—5月27日期间登陆东胜区教育局网站或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网站,点击“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浮动图标,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内容,5月27日18:00关网。

(3)学校、幼儿园收集整理资料

①小学一年级新生资料收集:5月13日—5月22日期间家长携带网上登记后提交打印的《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交到现就读幼儿园。没有在东胜区入园的适龄儿童,在网上登记时可选择东胜区任意一所离住址较近的幼儿园(交材料时务必将材料交到所选择的幼儿园),家长携带网上登记后提交打印的《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交到该园(登记时所选择的幼儿园)。各幼儿园务必将每位小孩所需材料按班收集(教育局审核完毕后再按照登记号顺序整理)。

②初中一年级新生资料收集:5月23日—5月30日期间,家长携带网上登记后提交打印的《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交到现就读小学。欲在东胜区上初中一年级的非东胜区毕业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在网上登记时选择东胜区吉劳庆小学,家长携带网上登记后提交打印的《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交到东胜区吉劳庆小学(乌审西街25号,亿利滨河湾小区西)。各学校务必将每位学生所需材料按班收集(教育局审核完毕后再按照登记号顺序整理)。

(4)教育部门复核

1.小学一年级新生资料复核:5月25日—6月17日期间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房管、防疫等部门对全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就读资质进行复核审查。复核合格,幼儿园将原件退还家长,并开具新生入学报名时的登记凭证。

2.初中一年级新生资料复核:6月20日—6月30日期间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房管等部门对全区初中一年级新生就读资质进行复核审查。复核合格,小学负责将原件退还家长,并开具新生入学报名时的登记凭证。

(5)新生名单公布时间、地点

1.小学一年级新生:2016年8月26日家长对照登记凭证上的登记号,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分配情况或到各小学门口查看。8月27日到分配学校报名,报名时间一天。家长如有疑问请于8月27日到东胜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咨询(地址:原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北、现枫叶国际学校北40米)。

2.初中一年级新生:初一年级新生于2016年8月25日到原毕业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非东胜区小学毕业的新生到吉劳庆小学领取录取通知书),8月26日到录取学校报名,报名时间一天。家长如有疑问请于8月26日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咨询(地址:原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北、现枫叶国际学校北40米)。

3.东胜区各中小学8月28日统一进行阳光分班,不参加阳光分班的初一年级新生中考时不享受分招政策。

8

网上登记填写说明

登记号:系统将自动生成新生入学登记号。

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要准确填写。

户籍所在地:按照户口簿中户头地址填写。

家庭住址:按照教育局统一下发的新旧地址对照表将现居住地址(即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安置证明等相关证件地址登记)填写清楚。并选择选项中列出的登记凭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安置证明、居住证明)。农村小学毕业生填写学校所在乡镇。

9

新生入学登记材料装订顺序

1.监护人确认签字的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

2.户口簿复印件(户口本的户头、户主、小孩的相应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出生证明。

4.住房材料复印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十、中小学新生补登时间、地点、范围、所需材料

(一)补登时间、地点

2016年7月25日至7月29日期间,家长登陆东胜区教育局网站或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网站,点击“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浮动图标,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并打印提交后的新生入学登记表,同时将新生入学登记表及各项材料原件、复印件交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原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北,现枫叶国际学校北40米,伊化北路27号街坊)审核。

(二)补登所需材料

与第五项中“中小学新生登记材料”一致,同时补登的初一新生还需提供原毕业学校的学籍表。

(三)补登范围

1.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新生入学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

2.在鄂尔多斯市其他旗区已登记的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将不能参加补登记。

十一、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东胜区教育局

东胜区教育局

2016年5月

达拉特旗201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方案

1

新生入学基本原则

合理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区域均衡,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新生入学范围

幼升小:

达旗居住且在2010年6月30日以前出生的儿童(含2010年6月30日)。

小升初:

本旗小学毕业生和迁居达旗的旗外小学毕业生。

3

学位类型及分配原则

根据镇区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信息和监护人住房信息达旗将新生学位划分为5个类型。

学位类型1——有房有户

达旗户籍且监护人在树林召镇区内自购(建)房居住,属第一批分配新生。

学位类型2——有房无户

非达旗户籍但监护人在树林召镇区内自购(建)房居住,属第二批分配新生。

学位类型3——无房有户

达旗户籍在树林召镇区内租房居住,属第三批分配新生。

学位类型4——无房无户

非达旗户籍在树林召镇区内租房居住,属第四批分配新生。

学位类型5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均属于学位类型5,学位类型5不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分配,而是由教育局统一随机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一是未在规定时间内注册者。

二是人为原因导致注册信息错误或提供虚假证件、虚假信息者。

4

新生入学流程

(1)达拉特旗在园在校新生网上注册时间

幼升小

小升初

新生统一注册网址:“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的“中小学入学服务管理系统”,新生注册之后必需打印“鄂尔多斯市2016年中小学新生入学报名信息表”。在注册期间如修改信息,必须重新打印此表,确保网上信息表的“数据时间”与纸质表一致。(2)达拉特旗在园在校新生的资料审核

达拉特旗在园在校新生入学资料审核时间待定,审核时,家长需携带《鄂尔多斯市2016年中小学秋季入学新生信息登记表》和其他所需资料到指定地点,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审核,审核的具体事宜及审核时间由所在幼儿园和学校负责通知。

(3)非达拉特旗在园在校新生的资料审核注册及资料审核时间:2016年6月15日至6月16日。注册及资料审核地点:达拉特旗教育局一楼招生办大厅。注册及资料审核要求:注册时,新生资料一并审核,所提供的资料详见本方案第五条“入城镇学校新生所需提供资料”。此外,“小升初”新生还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籍表。(四)新生录取新生录取和报到时间:2016年8月26日。新生阳光分班时间:2016年8月27日至28日。新生录取查询网址:见“鄂尔多斯市2016年中小学秋季入学新生信息登记表”回执下方。特别提示:凡就读于镇内学校的新生家长持“鄂尔多斯市2016年中小学秋季入学新生信息登记表”回执务必于8月26日到录取学校报到,否则不得参与“阳光分班”,并取消其入学资格。

5

入城镇学校新生所需提供资料

学位类型1和2

①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②提供房产证或土地证或网签合同的原件、复印件(其中网签合同还需提供购房交款凭证原件、复印件)。

③提供2016年3月之前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供暖费、有线电视费中任选两项的缴费单原件和复印件。

④“幼升小”新生还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或健康检查卡(如医学出生证明丢失,需提供户籍证明)。

学位类型3和4

①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②提供房主房屋产权证件的复印件和租房协议。

③提供2016年3月之前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供暖费、物业费、有线电视费中署有租房人姓名的缴费单原件和复印件。

⑤提供由社区包片干部签字的社区居住证明原件

关于提供审核资料的说明

1

有房管局或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备案的房屋产权证件,但未入住,不予认可,只按当前居住地址就近划片入学。

2

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且只有购房协议或公证书,按租住对待。

3

具备住宿条件的连体商住房或车库提供的材料与“学位类型1和2”相同,家长在注册时需在“其他说明”中注名房产的类型。

4

以单位名义集体购房者需提供当时所有购房者原始登记表(或花名册)的复印件,而且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购房收款凭证、购房合同及其他缴费凭证原件、复印件。

5

如果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或其他相关部门)抵押,需提供加盖银行(或其他抵押部门)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抵押单位证明和还款流水记录原件、复印件。

6

廉租房需提供由房管局住房保障科出具的证明和租房合同书等相关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家长在注册时需在“其他说明”中注名租住的是廉租房。

7

家长所提供的户口本均为线装户口本。复印时需将户口本首页、新生所在页、监护人所在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可以正反面复印;如果监护人不是新生的父母,还需将房屋产权人的户口本一并复印。

8

学位类型1和2中新生与房屋产权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则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等。

6

说明

(1)鄂尔多斯市采用同一个报名系统,每生只能注册一次,家长需慎重选择登陆旗区和入学地,认真填写注册信息。(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父母居住地址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登记注册,享受与镇内学生平等入学的权力。(3)聋、哑、盲(低视力)及中重度智力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轻度智力或肢体残疾儿童到普通小学随班就读。(4)符合入学年龄,但由于身体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进入小学一年级学习的儿童,可以推后一年(或几年)入学。(5)响沙湾伏羲学校实行提前注册。

注册地点:响沙湾伏羲学校。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

所需资料:新生户口本、预防接种证或健康检查卡。

(6)铁西新建学校为一址两校,一所是响沙湾伏羲学校,招收的是接受“伏羲教育”的学生;另一所是响沙湾小学,招收的是接受普通教育的学生,从今年秋季开始统一招生。(7)农村“幼升小”新生就读当地一年级时,家长只需携带户口本、新生预防接种证或健康检查卡在统一注册时间内到当地小学注册即可;如果准备就读于镇内小学,则按照本方案第四条之三“非达拉特旗在园在校新生的资料审核”的相关要求进行。农村小学毕业生原则上按计算机派位的方式分配到镇内有寄宿条件的学校。如果新生监护人在镇内有自购(建)房,可以到现就渎学校申请就近入学,升入初中。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与“学位类型1和2”相同。(8)蒙古族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可以直接申请到达旗蒙古族学校就读。(9)镇内各小学一至四年级原则上不得接收住校生。

7

工作机制

(1)2016年新生资料审核工作在房管局、房屋征收安置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社区等部门的配合下进行。房管局、房屋征收安置局和国土资源局审核房屋产权证件的真实性,公安局审核学生户籍信息和出生日期的真实性,社区核实新生居住信息的真实性并为其出具居住证明。

(2)新生家长在注册之前,必须签订“2016年秋季入学新生家长承诺书”,并做出郑重承诺:凡在上述相关部门审核过程中出现假证件、假证明或在入户调查过程中发现与登记时所提供的材料不符的情况以及受到举报,一经查实,按学位类型5对待。

8

其他

本方案仅用于指导达拉特旗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解释权归达拉特旗教育局

基础教育办公室。

咨询QQ:246552642达旗招生群(幼升小)151674853达旗招生群(小升初)

准格尔旗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

中小学划片招生实施方案

1

组织领导

①准格尔旗教体局在旗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旗中小学划片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管理等具体工作;

②旗纪委、监察局负责对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等行为进行查处;

③旗公安局在划片招生工作期间委派有经验的户籍管理民警协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新生的户籍、年龄、民族等信息进行审验;

④旗房产管理局负责审核沙、薛两镇新生家庭居住房产信息,指派业务精通工作人员协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审验学生入学信息登记的居住房产信息;

⑤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安排社区(居委)工作人员,对辖区申请入学的租房居住人员的入户排查,并提供真实准确的居住证明信息。

⑥准格尔旗2016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办公室设在教体局113室,负责人高外,工作人员张利,咨询电话:0477-3970106

2

划片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2016年4月下旬

招生方案宣传

2016年5月11日—5月27日

入学信息登记

2016年6月6日—7月3日

入学信息审核

2016年8月

新生分配

2016年8月22日

公布分配结果

2016年8月26日

入学报到

2016年8月28日

阳光分班

2016年8月29日

正式上课

2016年9月

注册学籍

3

中小学新生入学条件

1.本学年薛家湾镇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2010年4月15日前出生儿童(包括4月15日出生的);

2.沙圪堵镇和其他苏木乡镇地区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2010年9月1日前出生儿童(包括9月1日出生的);

3.凡沙、薛两镇地区中小学入学的新生,学生家长必须在沙、薛两镇镇区居住,能提供相关证件。

4.非准格尔旗户籍的,学生家长须在当地从事相对稳定职业和有相对固定的住所,需提供当地就业证明手续和居住证明手续。

4

新生入学信息登记

2016年全旗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新生入学信息,全部由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限内自行在网上填写,凡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填写入学信息的,视为该生在本旗区没有入学需求,不安排在我旗学校就学。具体信息填写要求如下:

入学信息网上填写时间

2016年新生入学信息填写网址

登录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点击“2016年鄂尔多斯市中小学入学服务系统”链接。

信息填写须知

①填写网上入学信息时,学生家长要认真阅读《准格尔旗201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划片招生入学实施方案》,熟悉方案中的具体入学要求,对照户口本、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准确填写新生的入学信息,所填写的入学信息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信息者,影响学生的正常划片分配、学籍注册等事宜,责任自负。

②信息填写完毕后,家长要认真核对所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自行打印纸质入学报名信息表,并签字确认。同时该信息表还需毕业学校班主任、学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毕业学校公章(非我旗幼儿园或小学毕业生,该表不需要原毕业学校相关人员审核签字)。如信息填写有误,家长可再次登录系统进行修改操作,信息修改完成后,重新打印信息登记表并签字确认。

③如学生家庭没有上网条件,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负责提供机房,并指派对招生工作熟悉的老师指导学生家长在网上填写信息。

④新生入学信息采集系统全市统一管理,每名新生只允许在一地注册登记一次。

⑤对拥有多套住房或本人虽有住房但提供的是租房信息,在采集入学信息时只允许选择一处的居住信息,新生入学信息经审核确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⑥凡注册过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允许参与本次新生信息登记和划片分配。

5

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学生家长在网上填写入学信息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入学信息登记表、户口本、住房证明材料等,到指定信息审核地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凡没有经过入学信息审核的学生,不具有在我旗中小学就读的资格。

沙圪堵镇、薛家湾镇中小学新生入学安排

由旗教体局、公安局、房管局、街道社区、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联合成立2016年新生入学信息审验小组,对拟到沙、薛两镇中小学入学的新生信息进行专项审验。

信息审核时间

2016年6月6日——7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休息)

2016年新生入学信息审核具体时间安排由原毕业学校(园)通知家长,或登录准格尔旗教育局官网、准格尔教育在线、准格尔教育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实时查看。

信息审核地点

薛家湾镇区中小学新生入学信息审核地点:准格尔旗政务大厅。

沙圪堵镇区中小学新生入学信息审核地点:沙圪堵镇双语幼儿园。

家长携带资料

(1)全家新户口本原件。(旧户口本及活页户口,请提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更换,如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还需提供父母结婚证和孩子医学出生证明。)

(2)《中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该表需学生家长、班主任、毕业学校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3)非我区六年级毕业学生,还需提供原毕业学校出具的《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表》,并加盖原毕业学校公章。

(4)非准旗户籍新生,还须提供父母一方在拟入学地的就业证明(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或工作证明等)。

(5)沙圪堵或薛家湾镇区的住房材料(提供以下A、B、C、D、其中一项):

A.提供父母或监护人的房产证原件(如果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2016年内的任意一次交水、电、供暖、有线电视费用收据原件;

B.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购房交款收据原件,2016年内的任意一次交水、电、供暖、有线电视费用收据原件;

C.拆迁安置房、移民安置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2016年内的任意一次交水、电、供暖、有线电视费用收据原件。(其中提供车库和商业性质用房的统一按租房类对待)

D.凡租房住户提供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加盖公章的居住证明原件(居住证明样表请登录:下载打印),同一套住房只能提供给一个孩子上学所用(一个家庭多个孩子除外)。

经旗划片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租房时间截止为2016年3月1日前。凡2016年3月1日后租房居住的,在分配时直接分配到周边班容量未满学校。

信息审核确认无误后,审核工作人员需在系统中进行确认操作,并在家长提供的入学登记信息表上签字确认。信息一经审核确认,家长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进行变更。

审核时,如学生入学登记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相符或家长填写有误的,审核工作人员在系统中进行更正操作,重新打印信息登记表,并由家长签字确认。

对有自愿申请入学学校资格的学生,在信息审核时学生家长需填写《自愿入学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信息审核确认后,《入学信息登记表》、《居住证明》由审核小组留存,报名回执家长留存。报名回执是家长网上查询分配结果和报到入学的凭证,请妥善保管。

其他苏木乡镇地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安排

信息审核时间安排

2016年6月6日——2016年7月3日

信息审核地点和负责人

家长携带资料

(1)全家新户口本原件。(旧户口本及活页户口,请提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更换,如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还需提供父母结婚证和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

信息审核实行专人专账号,谁审核谁负责原则,信息审核负责人需管理好自己的审核账号,严禁他人代替审核。

沙薛两镇由招生学校的学籍管理员进行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时,需对照学生家长提供的户口本等材料,逐项审核学生网上入学信息,必须保证网上入学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相符。

经审核信息无误,审核工作人员需在系统中进行确认操作,并在学生入学登记信息表上签字确认。已确认的入学登记信息,不再允许变更。

学生入学登记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相符或家长填写有误,审核工作人员在系统中进行更正,重新打印信息登记表,家长签字确认。

信息审核确认后,《入学信息登记表》审核小组留存,报名回执家长留存。报名回执是家长网上查询分配结果和报到入学的凭证,请妥善保管。

6

新生入学分配办法

沙、薛两镇地区中小学

依据学生户籍、居住地划片分配和电脑随机配位相结合的分配办法。

①依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历史习惯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社区)、路段、居住小区、村组等,合理划定招生服务范围,范围内居住的学生按其学位类型依次分配。

②依据学校班级建制、毕业学生人数、师资配备等情况,确定学校的计划招生班数和招生人数。

③ 依据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将新生的入学学位划分为三类,分别是:

一类(有房户):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在沙圪堵或薛家湾镇区有固定居住场所,能提供法律认可的居住房产手续,法定监护人与房产权属人必须一致。

二类(准旗籍租房户):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属准格尔旗户籍,在薛家湾或沙圪堵镇区租房居住(有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居住证明)。

三类(旗外籍租房户):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不属准格尔旗户籍,在薛家湾或沙圪堵镇区租房居住(有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居住证明)。

④划片分配时,按照片区新生入学学位类型1-3依次分配,当某一学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将通过电脑随机配位方式确定招生名额,摇中的学生分配到对应招生学校,未摇中学生和后续学位类型学生分配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根据往年划片分配情况来看,能留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是薛二小、薛九小、薛十小、蒙古族学校、准二中、准十中等)。

⑤ 新生入学信息采集完成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校招生服务片区、招生计划以及摇号分配方案,相关信息将发布到准格尔教育局官网、准格尔旗教育在线、准格尔教育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

⑥ 电脑随机配位时,公证处公证员、纪检监察员、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新闻媒体及学生家长代表全程参与和监督。

其余苏木乡镇地区中小学

①其他乡镇地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实行家长自愿,就近入学原则。

②新生入学信息网上填写完成,携相关手续在7月3日前到拟入学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学校信息审核人员对该生入学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后,则视为该生分配到本校就读。

其他情况说明

(1)薛镇镇区居住的蒙古族适龄儿童,可自愿申请到准民小蒙生班就读。自愿申请到准民小蒙生班就读的学生,不允许到汉授班就读。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在进行入学信息审核时,提出申请并签字确认,如本人在7月3日前未向审核小组提出申请,视为自动放弃,按原登记信息划片分配入学。

(2)薛镇镇区小学、五家尧小学、柴登小学、布尔陶亥小学、大路一小、玻璃圪旦小学、魏家峁小学毕业的蒙古族学生,可自愿申请到准民中就读。

(3)在沙镇镇区小学、暖水小学、纳日松小学、羊市塔小学、神山小学、龙口小学毕业的蒙古族学生,可自愿申请到准旗蒙古族学校就读。

(4)不在薛镇镇区居住的玻璃圪旦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如拟到薛镇地区初中学校入学的,在网上填写入学信息时,入学地选择为“薛镇中学”,该部分学生分配到准格尔旗第十中学就读,并于6月27日——7月3日到准格尔旗政务大厅进行信息审核。

(5)不在沙镇镇区居住的神山小学、暖水小学、羊市塔小学、纳日松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如拟到沙镇地区初中学校入学的,在网上填写入学信息时,入学地选择为“沙镇中学”,该部分学生自愿选择到准格尔旗第七中学或准格尔旗蒙古族学校就读,并于6月27日——7月3日到沙镇双语幼儿园进行信息审核。

(6)不在薛镇镇区居住的魏家峁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如拟到薛镇地区初中学校入学的,在网上填写入学信息时,入学地选择为“薛镇中学”,该部分学生分配到准格尔旗第二中学就读,并于6月27日——7月3日到准格尔旗政务大厅进行信息审核。

(7)大路一幼、东孔兑幼儿园毕业生直接分配到大路一小就读;大路二幼、大路小博士幼儿园毕业生直接分配到准格尔旗实验学校(原大路二小)就读;

(8)大路一小六年级毕业生分配到准格尔旗实验学校(原大路二小)就读。要求:大路一小毕业生在填写入学信息登记表时,“入学地”选择为“准格尔旗实验学校”,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准格尔旗实验学校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9)能适应学校学习和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及残疾人子女、烈士、现役军人子女,可自愿申请到居住地周边就近学校就读。申请时需携带相关证件(残疾证、烈士证、现役军人军官证),如7月3日前未提出申请,后期不予受理。

(10)准民中、准三中为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准民中计划招收足球特长生35名(男:18人,女17人)、准三中计划招收足球特长生35名(男18名,女17名),具体选送方案由教体局体卫艺股组织实施。

7

新生分配结果公示

2016年8月22日公布全旗新生划片分配方案。学生家长自行登录鄂尔多斯中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准格尔旗教育局官方网站、准格尔教育在线或直接到各招生学校大门口处查询分配结果。 分配结果公示后,如有疑义,请于8月22日——8月25日到教体局113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核,划片招生领导小组收到家长的书面复核申请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8

新生报到入学要求

①新生报到时间为:2016年8月26日,凡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该生入学资格。

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新生的资格审核、报名登记、入学注册、阳光分班等工作。

③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分配到本校的新生。

④严禁学校私自招收学生。如违规招生,所招学生不予建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招生学校和本人负责。

①新生分班统一使用市教育局“阳光分班”系统进行,阳光分班时间为8月28日。

②沙薛两镇学校实行集中时间、集中地点统一阳光分班(具体集中分班地点、分班顺序另行通知);基层学校新生阳光分班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

③阳光分班前,学校根据任课教师业务水平、个性特长、年龄结构、性别比例及综合素质等因素,组建“班级教学组”,提前录入“阳光分班”系统,并在学校公示栏或学校网站将“班级教学组”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④ 严禁学校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⑤⑥⑦⑧⑨“阳光分班”坚持公开、公正、阳光、透明的原则,公布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结果。阳光分班过程要求校长、班主任、科任教师、学生、家长及新闻媒体全程参与,分班过程全程录像。

10

正式上课

11

全国学籍注册

正式上课后进行新生全国学籍注册,凡在学籍注册时间,仍没有到校报到的学生,不予其建立全国学籍。

12

工作监督

准格尔旗划片招生工作举报电话:

0477-3973271 0477-3973273,接受社会监督。

13

查询方式

鄂尔多斯教育在线:

准格尔旗教体局官网:

准格尔旗教育在线:

准格尔旗教体局微信公众平台:zgeqjyj

14

其他要求

各中小学、幼儿园认真学习本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好2016年新生招生入学工作。

各公办、民办幼儿园、各小学,要必须召开毕业学生招生主题家长会,将2016年招生入学方案、入学信息填写说明详细地解读给学生家长,提前告知给家长入学的流程、时限、条件等具体要求,提醒家长要按时进行网上信息填写,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信息审核,凡错过了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和信息审核时限的学生,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机会,后期不予补办入学手续。凡学校(园)没有尽到通知义务,影响了学生的正常入学,学校承担责任。

基层地区中小学实行家长自愿选择入学办法,基层地区中小学要提前到传统招生区域做好招生宣传动员工作。

明日将推送“全市各旗区中小学招生政策(下)”,敬请期待!

转自:鄂尔多斯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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