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0 13:57 | 浙江新闻客户端通讯员 | 吴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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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坚决对有偿补课说“不”。2018年春节以来,已查处正式在职教师3人,其中东阳城区两学校教师徐某、黄某因分别参加家长委员会组织的违规补课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调离城区学校的处理,南马某学校教师张某因擅自去民办教育机构兼职等违规行为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原学校等处理。
为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日前,东阳市教育局重新修订下发《东阳市在职教职工违规办班、违规带生、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加重了对违规的处罚,如果谁踩了红线,将铁腕惩治,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处分(一律直接降到十三级),扣除当年度考核奖和教育发展奖,在城区、城郊、横店学校任教的,原学校立即解除聘用合同。
据东阳市教育局负责人介绍,办法共11条,旨在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维护教育公平,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减轻学生负担,坚决整治在职教职工违规办班、违规带生、有偿补课的行为,积极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笔者发现,和2015年东阳市教育局出台的关于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实施意见比较,新办法对在职教师违规行为处理作了更详细的规定,处罚更严格,处罚程度的等级也更分明。
东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办法更加突出了学校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在职教职工发生违规行为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的,要对学校校长、书记问责,视情节给予校长、书记纪律处分,扣发校长、书记当年度考核奖和教育发展奖,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免去校长、书记职务。
该负责人同时呼吁广大家长,科学安排孩子课余时间,不要把孩子送到在职教师家中或其举办的辅导班、晚托班等处补习功课,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让孩子充分享受课余和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