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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教育信息网看这里!2016年东营市教育局局属中小学面试前置公开招聘合同制音体美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东营市中小学合同制教师管理试行办法》,经东营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批准,2016年东营市教育局局属中小学面试前置公开招聘合同制音体美教师29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取得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9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不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网上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将介绍信原件扫描件或照片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体检前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报考人员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二、面试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毕业证明和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照片(其中,体育教师18岗位,报考人员还需上传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职业资格证书或救生员证原件照片)。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人员报考的,须上传个人毕业证书原件照片;取得国外学历人员报考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上传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历专业证明原件照片。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合格证明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2016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有效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参加2016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通过报考网站打印)原件照片。(上传的证件或证明原件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二)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对具备应聘资格且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须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应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招聘单位要妥善保存考生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三)打印报名材料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面试(初试)前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2016年东营市教育局局属中小学面试前置公开招聘合同制音体美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以备参加初试、面试及后续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市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初试)现场采集考生照片信息。

(一)面试准考证领取及面试(初试)时间

面试准考证领取及面试(初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东营教育信息网(www.dyjy.gov.cn)公告。

(二)初试。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与招聘计划数超过20:1的,增加初试环节;达不到20:1的,直接进入正式面试。初试环节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正式面试范围人选。

(三)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讲课。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实践操作能力,讲课主要考核专业教学所需的基本能力。

(四)面试方式

1.专业技能测试。根据招聘单位所需学科和专业,分岗位、分专业进行技能测试。

2.讲课。抽取本学段教学内容进行现场讲课。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8分钟。

(五)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技能测试、讲课环节分别由考官打分,二项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各占50%的比例计入面试总成绩。

(六)公布面试结果

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全部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并通过东营教育信息网进行公布。专业技能测试、讲课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笔试范围。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

四、笔试

(一)笔试使用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笔试试卷,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100分,分别按40%和60%计入笔试成绩。各招聘岗位具体专业科目详见附件1。应聘人员均须参加全部笔试科目,其成绩方可有效。

(二)笔试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在规定时间登陆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笔试报名, 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其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人员报考的,须上传个人毕业证书原件照片;取得国外学历人员报考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上传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历专业证明原件照片(上传的证件或证明原件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

(三)应聘人员笔试报名时只能报考本人面试通过的岗位,不得报考其他招聘岗位。未获得相应岗位笔试资格的人员不得再报考本简章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应使用与面试时一致的二代身份证报名。

(四)笔试资格审查及缴费

招聘单位在网上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报名信息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的人员,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80元/人),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笔试报名.

进入笔试范围人员逾期未进行笔试报名或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弃考,取消其笔试资格。

(五)笔试各阶段时间

打印准考证:2016年5月25日9:00—5月28日14:30(登陆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上午 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00专业科目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从笔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并列的,按讲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设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笔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市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档案审核等。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实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的规定》(鲁组发〔2014〕34号),对应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招聘主管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招聘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受聘人员应按照招聘简章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履行合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

拟聘用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并按有关要求取得就业报到证和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七、招聘岗位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八、其他

中小学合同制教师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根据《东营市中小学合同制教师管理试行办法》(东人社发〔2015〕4号)等文件规定,参照在编教师有关人事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东营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教育信息网等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46-6089782

政策咨询电话:0546—8337171(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 0546—8385565(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

0546—8387566(市人社局)

东营市教育局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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