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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中考成绩查询】专题2017年大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报考须知

为了让广大考生详细了解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的有关政策、计划、范围和办法,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山西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晋招考委[2017] 3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教办[2015]4号)、《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我省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晋招考中[2017]3号)和大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大同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教基[2017] 4号)、大同市教育局《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教基[2013]9号)等文件精神,我们编制此考生须知资料,望各位家长和考生详读。

一、招生计划

(一)全市各高中学校2017年招生规模轨制,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大同市2017年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执行。年度高中招生计划是各高中学校招生和学籍注册的唯一依据。

(二)各高中学校不招收择校生。

(三)今年我市优质高中学校仍实行部分指标到校、定向招生的办法。

1.大同一中、大同二中和大同市实验中学等三所学校分别从招生计划中划出70%的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市区所属初中学校及南郊区和新荣区。

2.大同三中、大同市第二实验中学、大同铁一中等三所学校分别从招生计划中划出70%的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市区所属初中学校。

3.同煤一中从招生计划中划出70%的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矿区所属的初中学校和南郊区。

4.同煤二中从招生计划中划出70%的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矿区所属的初中学校。

5.北师大大同附中从招生计划中划出100名招生指标,面向市直初中学校定向招生。

6.大同市实验中学从招生计划中划出100名招生指标,面向全市招收“宏志班”。

7.各县(区)要把所属优质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定向分配到所属初中学校,具体事宜由各县(区)教育局制定。

二、网上填报志愿

(一)填报志愿方式:今年继续实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网上查询。考生网上填报高中志愿(含职业高中)需要登陆“大同教育信息网(www.d)”,点击“中考考务”,进入中考网上填报志愿页面自主填报,也可填报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学校志愿。职业中专的录取与备案工作由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管理中心负责。

(二)填报志愿时间:第一阶段: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含职业高中)志愿时间为6月15日8时至6月18日12时,同时也可开始填报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学校志愿。第二阶段:征集补报缺额高中学校志愿(全市高中学校第一阶段统一录取结束后,只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查询招生学校的剩余计划进行填报),具体填报时间,届时关注大同教育信息网及其它相关媒体。

(三)填报志愿流程:

1.考生登陆“大同教育信息网”点击“中考考务”,输入考生报名号、密码(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再点击“登录”按钮进入中考招生学生数据管理系统。

2.仔细阅读页面上的“新闻资讯”,了解掌握志愿填报须知和志愿设置说明,然后选择学生功能栏目中的“填报志愿”进入填报志愿页面。

3.考生按志愿栏的设置,选择填报各批次学校志愿,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确认”按钮提交志愿信息。

4.提交成功后会显示志愿填报信息表,考生可核对志愿信息或打印志愿信息。

5.填报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学校志愿的考生须登录大同教育信息网填报志愿信息平台也可直接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www.),进入山西省高职、中专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页面,输入准考证号和密码进入志愿填报。考生登录系统的用户名(或准考证号)为报考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使用的准考证号,初始登录密码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的后6位。考生首次进入志愿填报系统后必须更改初始登录密码,密码要牢记并保密,切勿泄露。高职、中专在录取过程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平行志愿投档模式遵循“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志愿,遵循顺序”的投档录取原则。考生在页面中选择要报考的院校和专业,是否选服从专业调配情况,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志愿信息。系统要求考生必须在登录系统 20分钟内完成志愿填报与保存。被录取考生如需退档,需向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招生学校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可恢复为未录取状态,参加后续填报志愿。

(四)填报高中(含职业高中)志愿须知:

1.考生要了解招生学校、查询招生计划。详情可在“大同教育信息网(www.d)”及有关报刊查阅。

2.考生要特别注意招生学校的招生范围、生源限制,以避免填报无效志愿。

3.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超过规定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志愿信息也不能再进行任何改动。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填报志愿。

4.登陆密码要注意保密,切勿泄漏,考生如遗忘密码,可由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到所属县(区)招生办或就读初中学校申请恢复初始密码。

5.考生在志愿信息填报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提示考生志愿信息保存成功,考生要在该页面认真核对志愿信息,如发现填报有误,可进行修改,志愿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点击“提交”按钮确认,提示“提交成功”表明系统已确认并保存志愿信息,如未提示“提交成功”,说明志愿未确认成功,请重新确认。未经提交确认的志愿为无效志愿。

6.考生志愿选择确定后,要尽快上网填报,不要等规定时间快结束才上网,避免网络堵塞而影响志愿的正常填报。

7.在公共场所上网填报志愿的考生,使用完后必须退出系统。

(五)高中(含职业高中)志愿栏目的设置

1.按照招生学校招生类别和录取顺序共设置三个批次,第一、二批录取学校为普通高中,设16个志愿格,第三批录取学校为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设4个志愿格。填报志愿是学生升学的关键,广大考生及家长要根据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确定自己有望被录取的学校。录取时从第一批至第三批递次录取,批次内按志愿格顺序结合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

2.第一批录取的是市直优质高中学校(大同一中、大同二中、同煤一中),设置2个志愿格。第一格为非定向志愿,第二格为定向志愿(同类别不能兼报)。

3.第二批录取的除大同一中、大同二中、同煤一中外的示范性高中学校(含定向计划)、普通高中学校及民办高中学校,按录取顺序分别设置14个志愿格。考生可根据自己报考资格选择学校填报。

4.第三批录取职业高中,设置4个志愿格。本批次录取面向全市考生。

5.录取按批次和志愿栏(格)顺序进行,凡是被前批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后面批次学校的录取。在同批次中已被前面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此志愿栏后面学校的录取。

6.凡在最低控制线上完不成招生计划和录取后不报到尚有缺额的高中学校,必须要网上公开征报志愿,在未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中依分数和志愿择优录取。

7.考生在录取期间,登录大同教育信息网,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考生准考证号或报名号和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可实时查询自己的录取情况。

三、生源范围

1.北师大大同附中、大同实验中学宏志班招生计划的生源范围为具有大同市常住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其中北师大大同附中定向计划面向市直初中学校定向招生。

2. 大同一中、大同二中招生计划的生源范围为具有本市城区(含南郊区新旺乡,下同)常住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

3.同煤一中招生计划生源范围为具有本市矿区常住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

4.大同一中、大同二中和同煤一中以外的其它公办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生源范围限定在具有招生学校所在县(区)户籍或正式学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其中大同八中、恒安一中、口泉中学、常青中学、南郊实验中学、新荣中学、阳高四中生源范围还扩至在城区报名的具有招生学校所在县区户籍的考生)。

5.分配给各初中学校定向招生计划生源范围:具有本县(区)户籍,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且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大同市教育局《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教基[2013]9号)文件精神执行。

7.民办普通高中可依法自主确定招生范围,原则上面向全市招生。

四、报考条件和要求

1.报考省示范高中的考生,年龄须在17周岁(200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报考其它高中的考生,年龄须在18周岁(199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2.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按照市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学校认真选报志愿。如果因为不认真或随意填报志愿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3.大同一中、大同二中和同煤一中,同类计划不得互相兼报,只能选报一所。

4.考生志愿一经网上提交确认,即作为高中录取的依据,任何人不得再变更。

五、考试科目、分值与时间安排

1.全省文化课考试科目及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听力考试占20分)、理科综合15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文科综合150分(思想品德75分、历史75分)。

考试科目中“思想品德”为开卷考试,其余各科均为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开卷考试时,考生只准带普通初中思想品德课本。英语听力考试采用播放录音的办法,开始播放的时间统一定为6月22日上午8:30,录音只播放一次。播放设备为CD播放机,考场内考生能清晰地听到播放的内容。

2.体育考试项目为3项,分值为50分。其中必考项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分值均为20分,其它两项分值各为15分。

3.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工作由市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考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有关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5]3号)文件精神执行。理化实验操作成绩10分和信息技术考试成绩10分统一计入中考成绩。

4.考试时间为6月20日、21日、22日(时间见下表),各县(区)不得擅自变更考试时间和科目。

六、高中录取原则及办法

1.所有高中录取的学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即中考)。

2.所有高中招生一律实行网上统一录取。考生未参加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一律不能被高中学校录取。

3.全市高中学校招生实行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办法进行录取。

4.中考网上录取按照“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志愿,遵循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5.各高中学校的录取采取学业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原则上按照考生志愿,从初中综合素质评价B等级及以上的学生中,按学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录取时严格按照各有关学校的定向计划和考生志愿,在全市最低控制线以上、定向招生学校各自分数线下60分之内,且符合相关招生条件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凡报考定向志愿的考生,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在网上填报志愿后全部进行公示。公示结果各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招办。若录取后有与定向条件不符的,该考生录取资格即被取消,该学校指标不再递补。

8.按照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各高中学校学籍注册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手续、明确注册时限、分市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市招生部门网上录取名单是学籍注册的唯一依据。凡突破招生计划、未经网上统一录取的学生一律不能进行新生学籍注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必须于8月20日前结束,市招办整理汇总本年度招生录取有关情况后,必须于9月1日前将本年度网上录取花名报省招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学籍管理部门审核注册学籍。

9.考生可在网上查询或到所在初中学校了解是否录取,如被录取要在市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凭《准考证》到录取学校报到,同时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高中招生学校在自己所属权限范围内对本校投档考生进行网上确认录取,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录取考生报到情况通过网络确认回传市招生办。

10.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新生公布后,未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并且填报职业高中学校志愿的考生,及时到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了解情况,进行报名、登记、审核、录取。

七、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普通中专招生政策

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以下简称高职)和普通中专学校的录取工作由省招考中心组织实施,在山西招生考试网“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上完成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生部门监督”的网上录取办法。高职院校从参加中考的学生中单独划线,对总成绩达到院校分数线的考生,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不得免试入学。普通中专学校必须首先招收参加中考的学生,生源不足的可以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注册入学,学制为三年;普通中专学校也可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各类中职学校毕业生注册入学,学制为一年或一年半。师范类专业和省外学校不得招收免试注册学生。凡未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录取、备案和未列入计划招生的学校擅自招收的学生,学籍部门不予注册,学生后果自负。

八、政策性加分项目及分值

我市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我省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晋招考中[2017]3号)文件精神,执行政策加分项目及分值政策。中考招生政策性加分审核工作由市招生考试部门负责,加分政策向社会公布,对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市招生考试部门于六月一日至十九日在大同教育信息网公示名单、项目和分值,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1.2015年5月5日前在初中阶段参加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联合举办或批准的体育项目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主力队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当年中考成绩基础上加10分投档。

2.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加10分投档。

3.2015年5月5日前在初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获得省一等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当年中考成绩基础上加5分投档。

4.2015年5月5日前在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称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当年中考成绩基础上加5分投档。

5.台湾省籍、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 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加5分投档。

6.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加15分投档。

7.烈士子女,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加20分投档。

8.夫妻双方及子女均属农业户口并领取独身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报考本县(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加10分投档。

9.军人子女按如下规定执行加分: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批次录取分数线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批次录取分数线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3)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根据本人申请,可以回父母原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并按照前两款规定的比例降分录取。

(4)前三款规定之外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在当年中考成绩基础上加10分投档。

政策性加分、和文化课总分相加作为考生的投档分数。加分不累计,同时享受两种以上政策性加分的,按照加分最高的一项计算。

九、考场设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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