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你关心的河北高考综合改革两重磅新政来啦!按照新一轮高考改革方案,以后高校录取学生,除了依据高考成绩,还要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现在这两项具体实施办法都公布啦,快来一起看看吧
学业水平考试如何考
改革时间确定
省教育厅日前发布《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作为高考改革一部分,我省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改革。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
学业水平考试分两类
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
语文、数学、外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8个科目只设合格性考试。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设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等级性考试科目计入高考成绩
等级性考试科目计入高考成绩,只能参加一次,且不可以更换考试科目。
等级性考试科目6选3
学生可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等级性考试。
选择参加等级性考试科目的考生不再参加该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各等级所占比例
等级性考试成绩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原则上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合计25%。E等级为不合格。
各科目怎么考
在考试方式上,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采用全省统一组织笔试考试方式。
信息技术采用全省统一组织网络考试方式;
其它科目考试采取省定标准,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方式。
考试时间
全省统一笔试考试每年5月和12月各安排一次,每次覆盖所有科目。
分散在三年考完
学校要均衡安排授课科目,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统筹确定不同年级学生参加考试科目的数量。将考试科目分散在高中三年进行,原则上高一年级2个科目,高二年级6个科目,高三年级6个科目。
外省份转入需重考
由外省(区、市)转入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学生,用于高校招生录取使用的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须重新参加我省学业水平考试。
综合素质评价怎么评
自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开始
我省自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改变以等级评价方式呈现形式,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客观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
这些将作为高校录取参考依据
1、思想品德
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
2、学业水平
重点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成果等,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
3、身心健康
重点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的效果,应对困难和挫折的表现等。
4、艺术素养
重点是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
5、社会实践
重点是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如与技术课程有关的实习,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训,参观学习与社会调查等。
2021年推广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使用
省教育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新的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引导教育教学走出“忽视过程,追求结果”的误区,向素质教育迈进。
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将试行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2021年推广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使用。
(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