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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考分数线2022年公布专题之长兴县2022年中考及高中段招生要点

日前,长兴县教育局下发《2022年长兴县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意见》,就2022年中考及招生工作作出相应部署。

继续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1.中考对象

(1)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本县户籍初中毕业生;

(2)自愿参加我县中考的非本县户籍我县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

2.中考文化课考试科目及满分值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00分(含听力20分)、科学160分、社会•法治80分,总分为580分。

3.中考文化课考试时间

2022年6月18日至19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4.中考命题

中考各学科试卷的命题由市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命题组负责,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会同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品德修养、知识见识、奋斗精神、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和宗教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依据课程标准科学命题。根据教育部的规定,从2020 年起取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大纲,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命题,不超标命题。初中地方课程通用部分和专题部分纳入学业考试范围。

发挥引导教育教学作用。命题要注重引导学校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引导教师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深度思维、高度参与的教育教学模式,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充分发挥考试对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重要导向作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兼顾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命题既要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还要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结合不同学科特点,减少机械记忆试题和客观性试题比例,提高探究性、开放性、综合性试题比例。试卷难度系数控制在0.70 至0.75 之间,试卷结构合理、试题内容清晰明确。2022 年中考社会•法治实行开卷考试,数学、科学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继续实施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各初中学校要结合义务教育阶段深化课程改革的要求,建立更加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侧重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等内容。评价结果实行等级制。要进一步健全综合素质评价和考核机制,制定和完善实施细则,确定专人负责,建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工作班子,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民主、公开、透明,保证内容客观、真实、准确。

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省特色示范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应达到2A2P 及以上等第,其他高中段学校招生应达到4P 及以上等第。各初中学校要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评价结果按照《长兴县2022 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长教基〔2022 〕5 号)呈现运用。

稳妥推进考试招生改革

1.深化考试评价形式和内容的改革

(1)推进中考招生信息数据平台建设

积极推进中考招生信息数据平台建设,2022 年建成全县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实现中考网上报名、审核、查询和录取等网上办事的全覆盖。

(2)加强学籍审核

各初中学校要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严禁学籍挂靠、人籍分离的现象。初中学校不得招收往届生在校复读。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毕业中学报名,往届生在原毕业中学报名。本县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往届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

(3)完善中考体育考试

为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确保学生每天1 小时的锻炼时间,2022 年体育中考具体要求见《长兴县2022 年中考体育考试实施意见》(长教发〔2021 〕82 号),体育考试满分40 分,其中现场专项测试成绩满分30 分,体育平时成绩满分10 分,计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总分。

从2022 年秋季入学的初中新生起,长兴县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满分为50 分,其中现场专项测试成绩满分40 分,体育平时成绩满分10 分,计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总分。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4)稳妥实施科学实验操作测试

2022 年,我县继续实行科学实验操作测试,以现场集中测试的方式进行。科学实验操作测试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第,合格及以上得10 分,缺考或未达合格标准者不得分。优秀的比例控制在25% 以内,不合格的比例控制在5% 以内。科学实验操作测试由县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要求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公布。

2.健全多元招生机制

(1)完善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定向分配招生等政策。 继续探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方式进行自主招生,即根据学生的中考成绩、学校面试(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按一定权重综合评定择优录取。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浙教基〔2017 〕122 号) 精神,2022 年我县省一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分配比例为当年度学校招生总计划数的60% (定向招生办法见附件1 )。积极稳妥地扩大重点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定向分配比例,从2024 年起,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定向招生分配比例将达到70% ;从2022 年秋季初中新生入学起,学生须在同一初中学校连续学习三年,方可获得省一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面向本校定向分配生的资格。

(2)完善特长生等招生办法。 为培养学生的兴趣特长,培育学校的办学特色,高中阶段学校2022 年可以继续招收一定数量的特长生。各校特长生招生数不得超过本校总招生计划的5% 。特长类招生时,中考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40%, 具体要求见各校特长生招生办法。有相应特长的考生可报考相关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科技等项目特长招生,考生的相关特长、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供高中学校录取时参考。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将特长生招生办法、计划等报县教育局,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各校要在2022 年4 月20 日前确定具备特长生资格的对象,并报经县中招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在中考后根据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3)完善普职融通招生。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生相互转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5 )20 号)的精神,2022 年将继续设立“普职融通”课改实验班,分别由长兴县职教中心与长兴县华盛高级中学,长兴县技师学院与长兴县金陵高级中学组建相应实验班。

(4)加强残疾人高中段教育。 各初中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残疾人高中段教育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8 )21 号)的精神,积极鼓励有能力接受高中教育的残疾毕业生报考高中段学校。各普高和职业类学校应积极招收有意愿有能力接受高中教育的残疾少年入学。县培智学校要认真办好职业高中部,积极创造条件招收多重残疾和中重度残疾少年实施高中阶段教育,不断提高残疾人高中教育的普及率和巩固率。

3.进一步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 〕35 号)和《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 〕17 号)精神,进一步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2022 年全县继续统一取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等加分项目,仅保留政策类加分,具体内容见《长兴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考录取优待服务政策的通知》(长教发〔2022 〕10 号)。根据国家高考加分政策的改革,从2024 年起,我县将取消中考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加分项目的申报、审核、公示等,由长兴县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管理。

4.规范招生录取秩序

普通高中学校除特长招生的专门测试外,其他招生都安排在中考后进行,按照招生计划和志愿填报进行规范招录,2022 年普通高中招生将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各高中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及时按照志愿录取完成普高和中职学籍注册程序。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纳入县教育局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当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2022 年继续实施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通过全县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录取。已被其他高中段学校按志愿录取的学生,不得再被其他学校录取。公办普通高中取消择校生。民办学校跨区县、跨设区市招生按有关要求执行。

5.鼓励优秀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为顺应我省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进一步做好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工作,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将相关政策、计划告知每位考生及家长,完善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鼓励更多优秀初中毕业生报考。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收学费,对中职在校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每生每年2000 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并对表现特别突出的中职生实行每生每年6000 元的国家奖学金政策,鼓励更多学生就读职业类学校。

6.做好随迁子女的报考工作

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的权利,自愿参加我县中考的非本县户籍我县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我县参加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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