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
遂宁观察 高德芬 川观新闻记者 王若晔
1月6日,记者从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获悉,日前,遂宁市发改委和遂宁市教体局联合发布《关于遂宁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通知》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两年。
《通知》明确,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义务教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可向接受培训者收取培训费。
根据《通知》,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实行班型差异化收费,10人以下,35元/课时·人次;10至35人,25元/课时·人次;35人以上,20元/课时·人次。各培训机构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同时明确,45分钟为标准课程时长,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
《通知》明确,各培训机构要规范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资料费、材料费等其他费用;各培训机构应按照规定通过网站、收费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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