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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答丨今年嘉兴中考综合素质评价分到底怎么算

2018-04-05 06:15 | 嘉兴新闻广播1041微信公众号

2015年,嘉兴市教育局制定了《嘉兴市初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今年,嘉兴将首次把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折算成分数并纳入中考总分。目前这项工作正逐步推进,预计在5月中旬这届初三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就要公布了。

针对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嘉兴市教育部门特此发布《嘉兴市初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问答》。

1、什么是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从多维度的视角对学生的成长进行记载与体现,既反映学生的德育情况,又反映学生在课程学习、课程以外的学习与成长情况,更加全面,更加有针对性地对每个学生在初中的发展历程进行写实记录。综合素质评价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个性特长、扭转唯分数论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引导家长、社会逐步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质量观,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其内容主要包括: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等内容。

2、为什么综合素质要和中考挂钩?

综合素质评价是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客观真实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构建科学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促进学校切实转变育人模式,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发展和改革举措。只有让综合素质评价与高中招生“硬挂钩”,它的实际意义和作用才能真正体现。

理由有:一是有利于素质教育质量评价与选拔体系的建立,引导中小学发挥每门课程的育人价值;

二是中考评价的公平性要求我们不仅需要关注学业智力成绩好的学生,更要关注综合素质发展比较好的学生,有利于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三是新高考改革和高中段课程改革发展也要求初中和小学有一定程序的适应要求;

四是素质评价体系建立有利于促进初中学校诚信制度的建立,重视过程记录和日常反馈,真正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的育人功能。

3、嘉兴市初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依据的政策文件和指导思想是什么?

嘉兴市教育局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国务院有关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4〕138号)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基〔2015〕19号)的要求,制定了《嘉兴市初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指导思想是: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着力促进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促进人才培养模式转变,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服务。

4、综合素质评价纳入中考总分如何能确保公平公正?

2018年起,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折算成分数纳入中考总分,满分值为20分。为确保该项工作公正公平地实施,市教育局出台了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统一规范初中学校的评价工作。

一是明确要求各初中学校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综合素质评价要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情况,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民主、公开、透明,保证内容客观、真实、准确。

二是明确实行等第赋分办法及比例控制。评价结果采取等第赋分制,等第分为A、B、C、E四等, A等赋分分值为20分,B等赋分分值为17分,C等赋分分值为15分,E等赋分分值为12分。评价等第比例按学校实行总量控制,各学校比例相同。A等比例不超过本学年度学籍人数的25%,B等不超过50%,E等不超过5%,除有严重违纪及以上情况的学生外,一般不评E等。

三是各初中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意见,以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电子化管理平台,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具体实施时,学校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和各项目评定小组,负责本校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四是评价内容、标准、方法、程序和有关规章制度要提前公布;评价办法采取学生评价与教师评价相结合,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等;学生的标志性成果和公示的实证性材料要保存备查。评价工作接受学生、家长的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操作。

5、初中学校具体如何开展评价工作?

各学校根据市教育局《嘉兴市初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在充分吸纳学生、家长、教师等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学校自身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的个性化实施方案,并依据实施方案开展评价工作。

评价过程包括写实记录、民主评定、结果呈现、审核公示、形成档案等五个环节。评价从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和创新实践等四个不同维度进行,即学生从初一入学开始,由班主任和年级部负责对学生四个维度的表现和行为进行实时记录、过程跟踪和学期评价。三个学年结束时评价结果按等第制转化为分数,经公示后计入中考得分总分。

6、怎样体现综合素质评价的民主性?

综合素质评价采取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和学校总评的方式进行,评价结果每学期进行公示。在评价权重上,学生自评占10%,学生互评占50%,教师评议占40%。

7、各学期评价结果在学校总评是如何折算的?

综合素质评价各学期评定结果采用100分制,在毕业总评时,三个学年各学期所占比例如下:

8、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等第比例和在中考中的赋分情况分别是怎样的?

评价等第比例构:A等比例不超过本校本学年度学籍人数的25%,B等不超过50%,E等不超过5%,除有严重违纪及以上情况的学生外,一般不评E等。具体比例分配办法由各学校实施方案确定。各学期评定结果采用100分制,初中毕业评价结果采取等第赋分制。

自2018年起,将综合素质评价计入中考总分,其中A等赋分分值为20分,B等赋分分值为17分,C等赋分分值为15分,E等赋分分值为12分。

9、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学校要健全完善信息确认、公示复议等制度,建立综合素质评价学校复议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复议有关工作。学校综合素质评价评定结果需及时公示,对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向所在学校提出复议。县(市、区)教育(文体)局对学校在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10、转学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如何认定?

由外市、外省转学进入本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转入学校按本校制订的实施办法予以确定等第,并报教育主管部门认定。

11、社会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如何认定?

社会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不单独计入中考总分,其中考总成绩通过折算方式操作,折算方法为中考得分率(文化课成绩、体育测试成绩、实验考查成绩总得分率)乘以中考总分,即(中考分数÷630)×650。折算后分数提升不足15分的则按15分计入总分。高中段学校录取采用折算后的分数。

12、2018级初一新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有哪些调整?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自2018级初一学生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品德表现维度采用写实描述的方式呈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和创新实践三个维度以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议相结合方式予以评定并折算成分数计入中考总分,综合素质评价总分值和各等第比例不变。

(原标题《权威解答|今年嘉兴中考综合素质评价分到底怎么算?你想知道的都在这儿》。编辑王杭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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