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赫鹏翀)6月30日,清远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公布成绩,全市总分750分以上1509人,700分以上4090人,650分以上7359人,600分以上11225人,550分以上15062人,500分以上18270人,450分以上20760人,400分以上22830人,400分以下5800人。
预计7月5日公布录取线
今年清远市继续实行中考成绩公布后组织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按批次录取。7月1日,考生可提出查分申请;市招考办将于7月1日8时至7月3日18时开放志愿填报系统,各初中学校必须在此时间段内组织考生完成志愿填报工作,逾时不再接受。考生可根据《2014年清远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考指南》填报志愿;预计7月5日,市招考办将公布2013年清远市各普通高中高一新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同时开始提前批次投档录取工作;预计7月6日至13日,将进行第一批次投档录取工作。
公办高中择校生“三限”
今年市教育局与各学校签订了规范招生工作责任书,要求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
今年省一级公办普通高中以上学校以学校为单位招收“择校生”比例,占当年招收普通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0%,严禁招收择校生之外的挂读生、自费生等高收费学生。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等部门相关通知中,关于“公办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每年要安排不低于30%的公费招生名额,按初中学校在校生数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含民办)学校,并逐年提高直接分配的比例”的精神,清远市将继续执行去年制定的分配办法,具体计划将另行发布。
五类考生可获加分
清远市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中,五类考生可给予加10分的照顾录取,且每位考生只能获得一项加分照顾。包括:在初中阶段获“市三好学生”、“市优秀学生干部”、“市优秀共青团员”以上称号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荣立二等功以上现役军人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散居少数民族考生;符合清远市有关规定的农村独生女户或落实了绝育措施的纯二女户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