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规范在职教师的教学行为,营造铁岭市良好的教育生态,让孩子们度过轻松愉快的假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双减”工作的通知》和《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开展线上学科类违规培训巡查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铁岭市的"双减"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专项整治内容
1.按照《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严禁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普通高中阶段参照执行。严防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2.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严厉查处七种违规行为。重点查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研学”、“住家教师”、“托管班”、“自习室”、“阅览室”等名义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3.加强线上学科类培训行为和内容监管力度,集中整治面向中小学生的违规线上学科类培训和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问题。坚决打击利用网络撮合违规学科类培训。严防网站平台为违规培训提供技术支持,并以各种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
4.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依据《关于对在职教师“乱补课、乱发行、乱收费”及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办法(暂行)》(铁市教发〔2018〕2号),重点查处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二、专项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
1.宣传动员阶段,1月12日至1月14日。
将工作要求和有关精神传达至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全体家长和学生,做好社会宣传。
2.集中整治阶段,1月15日至2月28日。
围绕治理重点,持续开展督查、检查、抽查,及时处理违规办学行为,做好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
3.总结巩固阶段,2月28日至3月5日。
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三、专项整治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2022年寒假是检验“双减”成效的重要时段,各县(市)区要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压实责任,畅通渠道。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公安、市场、住建、人社等相关部门,建立分片包干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责任人,用好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要完善巡查检查、违规查处等环节的合作机制;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及时回复。
3.加强监督和处罚力度。要开展不间断的检查,形成高压态势。对寒假期间违规办学的行为严惩重罚,对于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严肃处理。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非法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的,一经发现,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自习室、托管班、黑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4.加强线上监管。对可提供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技术的网站平台,加大巡查巡检力度,严防有证机构通过“线上答疑”“直播变录播”“线上伴学”等变异方式组织违规培训。严查中介组织或个人利用移动应用程序、小程序、论坛贴吧、门户网站等平台,撮合相关学科类培训从业人员、在职中小学教师、自由职业者与家长开展“一对一辅导”、拼课、攒班等违规培训活动。
5.加强线上培训广告管控。依据相关部门提供线索或网民举报信息集中清理平台内各页面、频道、板块中广告位、推荐位、用户评论互动环节存在的学科类培训广告、高端家政(住家教师)及变相广告等。督促平台加强对广告位和广告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对发布违法广告的,及时予以处理。
6.加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配合。面向全社会开展“双减”政策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向家长讲清讲透违规培训的各种害处和隐患,引导家长自觉抵制违规培训,坚决做到不参与或变相参与违规校外培训活动。
各县(市)区教育局专项整治行动公开举报电话:
铁岭县教育局: 78833360
开原市教育局: 73255724
清河区教育局: 72115048
昌图县教育局: 79591728
西丰县教育局: 79609007
调兵山市教育局:79279550
银州区教育局: 74290956
开发区教育局: 72275107
铁岭市“双减”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