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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改革专题之缩小省际高考重点录取率差距,需要进行增量改革

高考入学率在地方之间差距很大。特别是985、211高校的入学率,地方之间的差距高达5倍。

针对这一现状,全国人大代表、华南师范大学教授林勇提出,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缩小高考录取率省际差距,保证高考录取率的省际公平,同时也要促进诸如“双一流”、985、211等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省际公平。全国人大代表、河南大学党委书记卢克平也提出建议,教育部直属高校应按各省区市高考人数分配招生指标。

各省份的高考整体录取率,即包括高职高专院校在内的录取率在逐渐缩小,全国平均录取率已经超过90%,但是考生和社会公众关注的985、211高校录取率(简称重点录取率)还有明显的差距。缩小省际的重点录取率差距,确实是进一步扩大高考公平必须关注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很难进行存量调整,而必须进行增量改革。

平心而论,按高考人数来配置重点院校各省录取指标是比较简单化的处理,推行起来,难度极大。在高校录取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增加某省的高考录取指标,就意味着要减少其他省的高考录取指标,这必然会引起录取指标减少省份考生和家长的反对。还有人建议全国一张卷,一条分数线录取,这并没有考虑各地的教育资源不均衡,如果采取这样的方式,不但会强化应试竞争,还会导致教育资源薄弱地区的学生进入重点大学的机会更少。

我国近年来也一直在调整各省的高考录取指标,如通过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以及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的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提高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原贫困地区考生进重点高校的机会。但调整招生计划有一个基本的前提,就是至少维持招生计划调出省份的重点院校录取率、本科率、上线率不变。

因为说到底,在实行分省按计划录取的高考框架下,录取指标就是各省高考生的“蛋糕”,如果调整录取指标影响到考生的利益,就很难推进。这与开放异地高考,不能影响本地户籍考生的利益,是同样的道理。

要缩小省际高考重点录取率的差距,进行存量调整的空间极为有限,存量调整必须结合调出省的考生变化进行。如本省考生数减少,在保持与往年相同的录取率的情况下,就可适当调出部分录取指标。这种调整也带有增量的意味,即缩小省际差距,但不影响原有者的利益,而是增加其他人的利益,这可以减少改革面临的现实阻力。开放异地高考,就可根据各省份流入、流出考生数,相应调整招生计划,确保流入考生不影响原来户籍考生的高考利益。

缩小省际高考重点录取率差距的增量改革,有以下措施。首先,可以进一步加大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的力度,985高校、211高校新增的招生计划,尽量投放到重点录取率较低的省份。

其次,要推进高等教育资源相对均衡配置,进一步加强各省的高等教育建设。我国第二轮“双一流”建设有一个重大变化是,不再分一流大学建设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此举的目的是淡化“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学科身份。

在新高考改革中,我国已经取消了本科录取批次,其目的也是淡化学校的身份标签,促进学校平等竞争。我国要调整对高等教育的资源配置模式,提高对地方本科院校的生均拨款,不再把大学分为三六九等,如果所有本科院校都能办出自己的特色,那对重点院校的关注度就会下降。当然,这需要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

还必须意识到,在分省按计划录取框架下,扩大高考公平必然受到这一框架制约。要进一步扩大高考公平,就需要推进高考录取制度改革,重点院校的录取改革,可以借鉴当前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

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去年已经超过100万,而硕士研究生招生是不分户籍,由考生自由选择高校报考的。我国985高校、211院校的本科招生人数不到60万,100万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可以做到不分户籍,那60万的重点院校本科招生,也可以借鉴这种方式,采取不分户籍的招生方式。

与硕士研究生招生各校自命专业题不同,本科招生可以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由考生自主报名,在统一成绩公布后,大学自主划定申请分数,达到申请分数的考生,可申请多所高校,高校结合考生的统一考试成绩、中学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大学面试考察等进行综合评价录取,这不但突破分省按计划录取框架,扩大高考公平与学生的选择,也有助于打破唯分数论。 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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