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信息化职业学院
2022年单独考试登记宪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2022年单项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保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育〔2022〕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国标代码为12581,河南省招生代号为6191。
办学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新区碧莲路801号。
第五条 学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制三年。
第六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类别: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 。
第七条 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隶属于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创建于1975年,经历了河南省煤矿学校、焦作煤炭工业学校、河南工程技术学校等几个发展阶段。2002年,经教育厅批准,省政府同意,与河南理工大学联合举办河南理工大学高等职业学院。2013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第八条 学校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获得“河南省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先进单位”、“河南省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校企合作联盟秘书长单位”、“河南省职业院校电子商务师资培训基地”等荣誉称号。
第九条 学校培养的毕业生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适应面广,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和好评,绝大多数毕业生成为各行各业的骨干,相当一部分成为教授、专家或担任了各级领导职务,平均就业率连年达95%以上。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举报电话:0391-8767017(纪检监察室)。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第十三条 经省教育厅审批备案,2022年我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共计3600人,共47个专业和方向。各专业计划之间可依据实际报考人数进行适当平衡调整。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附表。
第五章 招生对象和志愿填报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五条 志愿填报和准考证领取
(一)志愿填报
报考我校的考生,请于2022年3月24日9 时至3月26 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填报我校志愿时,院校代号:6191,各专业代号可访问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二)准考证领取
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到我校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安排如下:
1.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于2022年4月8日9时至18时领取准考证。此类考生的“技能竞赛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审验工作同期进行。
2.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已通过免文化素质考试审核的退役士兵考生,于2022年4月9日9时至18时领取准考证。此类考生的“技能竞赛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审验工作同期进行。
注:考生如不清楚本人属于上述哪种类型,可于2022年4月6日后访问我校招生信息网中的“高职单招”栏目查看。
第六章 考试办法与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考试办法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校自主命题,对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进行测评。
(一)文化素质考试
1. 文化素质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满分200分;试卷分值分别是100分、50分、50分,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2.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将采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后成绩,文化素质考试免考。换算方式:A折算为对应科目试卷分值的100%,B折算为对应科目试卷分值的85%,C折算为对应科目试卷分值的70%,D折算为对应科目试卷分值的60%;各科目按照语文满分100分、数学满分50分、英语满分50分进行折算,总分满分为200分。
3.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需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
4.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仅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报考退役士兵申请免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须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填报我校志愿后,于3月28日9时至18时携带本人《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盖章后的《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退役士兵考生申请免文化素质测试资格审核表》(见附件1)到我校北门东侧招生就业处审核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退役士兵考生身份经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成绩为170分。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1.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中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试卷分值:200分;测试方式:面试或机试。
2.职业技能测试:中职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的能力等;试卷分值:200分;测试方式:面试、实操、机试。
3. 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折算办法:
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折算是指获得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各类考生。
②具有一定职业技能,并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从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竞赛成绩,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专业技能成绩换算。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换算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a.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政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三级/高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含一、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获得地市教育局举办的本专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以上(含省/部/国家级以上的特等、一、二、三等奖),折算分值200分;
b.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政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四级/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或获得地市教育局举办的本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折算分值180分;
c.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政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五级/初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或获得地市教育局举办的本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折算分值160分。
(四)考试组织:学校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卷。
(五)考试日程安排
时 间 | 考核内容 | 考生性质 | |
4月9日 | 9:00-17:00 | 文化素质考试 职业技能测试 | 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 |
4月10日 | 9:00-17:00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1.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 2.已通过免文化素质考试审核的退役士兵考生 |
注:具体考场安排、开考时间、考试科目等考试信息见《准考证》。
(六)相关要求: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七)照顾政策加分
1.“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
2.凡有“照顾政策加分”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给予照顾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内容为准。
3.加分方法
“照顾政策加分”直接加在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中。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我校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分类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的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若仍相同,则超计划的同分考生均不予录取。
学校根据录取规则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后确定的预录取名单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上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八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 号)文件精神,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
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详见附件 2),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生源学校确认后,由考生本人携带《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技能竞赛获奖证书等原件,于2022年3月28日9时至18时来我校北门东侧招生就业处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审核通过后学校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九条 录取手续办理完成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 号)要求,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条 我校2022年各专业及住宿等收费标准为:
学费:3700元/生·年(文科类专业)、42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6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
住宿费:拟定800元/生·年(6人间)或600元/生·年(8人间),均安装冷暖空调。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奖助措施:学生在我校可享受奖、助学金。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及学校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和学校助学金。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疫情防控
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单招考试期间考生入校参加考试应严格执行学校《2022年单招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考生填报我校志愿后,请务必及时访问我校“招生信息网”,在“高职单招”栏目中查看《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单招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考试前的健康监测并准备相关材料,来我校参加考试时提交。
第二十三条 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煤矿智能开采技术专业按照相关规定只招男生,其他专业不设定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五条 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后,我校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违规入学的学生按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社会人员从事招生工作,请广大考生务必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招生咨询,切勿上当受骗。对以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我校与河南产教融合实业有限公司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智能交通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专业开展专业共建;与黄冈教育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就现代移动通信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通信系统运行管理、云计算技术与应用专业开展专业共建;与苏州苏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就音乐表演、工业机器人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专业开展专业共建;与中国高科集团就大数据技术、数字媒体技术、软件技术专业开展专业共建;与河南竞界影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就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专业开展专业共建;与长沙军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就市场营销专业开展专业共建;与河南信友集团就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专业开展共建,与江苏景祥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就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开展共建,由合作企业负责学生的专业技能培养与就业优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