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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年少时的文章片段

1)蓝鸟的爱情

你相信永恒吗?我不相信。这个世界不是永恒的。

"

"我不相信。"

"这样啊,那我们就试着在一起吧!"

我出生在黄河下游冲积平原的一个村子里。母亲说我刚生出来时没有哭,只是用眼睛仔细盯着身边的人。年幼时我的身体孱弱,跟不上伙伴们的节奏,渐渐的便被排出他们之外。我只能远远看着他们游戏。

但我并不寂寞,我有自己的秘密。

在那遥远记忆里,我最喜欢做的事就是一个人跑到岗子上,一玩儿一整天。岗子是我们的祖坟场,高大的土坡上布满槐树密密麻麻的枝桠,遮天蔽日。岗子上面没有路,葬礼开辟的小道很快会被树枝和荒草掩埋。透过虬枝可以看到野鸡和野兔,甚至还有松鼠。这片苍翠的有点阴森的土地是我的乐园,我忘乎所以,沉迷其中。

到了现在,有关童年的记忆已经星点模糊,即使遇到熟悉的面孔,也无法激起涟漪。我知道终有一天它们会风化,不可辨识,老坟也不再清晰依旧,只是轻雾般笼在心头。但我始终认为我和岗子紧密相依,是我的归宿:活着,它是我心中的结;死了,也会埋在那里。而我则会伴着它平静地生活。
第一次彻底把岗子忘记是在一个下午,阳光斜斜的穿过树林映着地上的泥水,斑驳淋漓,一片奇幻的色彩。空气中还能隐隐嗅到雨后湿润的清新。她就在这明媚的午后跳跃,轻捷的避开积水,轻盈地扭动身子,仿佛在看自己的背。时间停止了。

我忽然觉得天边的彩虹和她融为一体,她是彩虹里的精灵吧!正是那一刻,我确立了一项学说:美丽的风景是会让它面对的物体产生幻觉的。
那天晚上,我在日记中写下:透过阳光的树荫,小鹿在寻觅……

间歇性回忆(一)

下午工作的档儿,蓦地想起她,胃里面有些翻腾,觉得有什么东西卡在胸口,心情悠地低落下来。
我发现有时候自己很奇怪,往往在不经意间瞥见过往的点滴——忧伤或平淡,痛苦或愉悦——瞬间出现。我无法找到它们出现迹象,却又实实在在搁在心里,那么清晰,纤毫可见。
我不是一个细心的人,我永远不清楚她在想什么,所以我犯了很多错误。或许是不该接触接触,不该靠近靠近,不该相爱相爱,不该分手分手——这让我空度了最美的年华。我安慰自己说:是该远离没远离,该分开没分开吧!
是这样吗?我自己很明白,这是为自己开脱,也许这样会让我平静。


生活太过悲怆,早已经没有了泪水,想把一些抹去,却总在眼前浮现。
已经无心工作了,心很乱。遥远的事物不停闪烁,片断,言语,画面,支离破碎,那么真实的情绪把我的心戳的千疮百孔,畅快淋漓。我打了个寒噤。

窗外阳光隐现,并没有秋高气爽,许是这明暗的快速变幻把我扯回记忆里吧。
是人改变环境,还是环境影响人?许是我们把感情强加给环境环境又拒绝给我们。
每每有特定的天气,场景,光线,时间,甚至草木都让我回忆感伤,过去的岁月总是那么美好。

她告诉我:四片叶子的幸运草,会让我们的结局很美好。
呵呵,我找到了,很多;她走了,很远。
我想我是醉了。

我好像忘记一些事情,又依稀记得。总觉得那年月色很美——昏黄而又朦胧,那是一种很愉悦的感觉。

我受了伤,于是自己舔嗜伤口。

3)错爱

2012年2月13晚上,照旧沉浸在自我世界中,直到接到一个电话。电话是猥琐打来的,他是我的同桌、挚友外加狐朋狗党,或者换一种说法说他是这个世界与我联系最紧密的人之一。

我接起电话:干什么?

他很兴奋:你上qq没?

我说:没有。

他笑着:我刚才看到一个人的签名是'没有情人的情人节‘,你猜是谁?

我害怕过情人节,不知从何时起,我会刻意遗忘与情人有关的一切节日:情人节、七夕、圣诞甚至过年。因为每到这个时候,我总觉得他们看我的目光中都都带着怜悯;他们的一举一动都是向我秀幸福;他们的任何言语都是射向我的利箭。于是我淡漠这一切,刻意用平静来维护自己最后的尊严。

现在,尊严粉碎了,于是我决定还击:二十四万?

二十四万是一个女人的代号,她曾经重创了我的兄弟。直到现在他的伤口还没有愈合,虽然猥琐装作很淡漠的样子,但我知道他还难以释怀,因为他像我一样受了内伤。不要问我为什么,我就是知道。

他笑了笑,声音有点颤抖:不是,你再猜。

我毫不留情,继续接他的伤疤:那是你之前的那什么女朋友。

不是,他说。

猥琐的声音格外猥琐:我就知道你猜不到。好了,我给你说吧,是班副。我觉得你们可以凑一对,现在你不是没人吗。

我没有回答,因为有点发懵。印象中的班副是一个极为严肃或者说是有点儿刻板的女生,这种刻板会使你产生许多邪恶的欲望,比如故意破坏她维护的课堂纪律等,刚好这些是我的强项。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我床板的支架打断了我们的谈话,我告诉猥琐待会儿打给他。

房东提供的是板床,就是传说中睡着不太舒服但有益身心健康的那种穷人床。床架的纵横支撑间用的是螺丝钉固定,但终于螺丝钉完成了它自己的使命。我坐在塌了半边的床上,腿脚都软了。

重新固定好床架,我颤抖着拨了猥琐的手机,没通,再拨,依然没通。我知道猥琐肯定正在和女友起腻,于是我便放弃了骚扰的想法。

猥琐的的电话确给我带来惊喜,让我心颤的那种,至少在他说第二句时我的心情是这样。那时,我想起了蕙,这个狠狠划了我一刀然后转头就走的女人。

这一刻,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突然泛滥,我疯狂的想了解她的现在,一切的一切。

在线的人很少,更确切地说是有闲情并且乐意与我联系的人很少,至少这值得庆幸。

我没有去观摩班副的签名,直接登录了空间,想看看大家的状态,熟悉与否,只言片语都能带来一些安慰,使我短暂忘却心伤。

许是注定,这样飘着雨丝的夜晚总归会弥漫着感伤,丝丝缕缕、黏黏连连。我一眼便看到她,“蕙”字是闪亮的蓝,这蓝色刺痛了我的双眼,沿着脉络,直接驻在了我心里。她彻彻底底地撕开了尘封的伤口,那是彻骨铭心的痛。我有些晕眩。

知道不能沉迷于陈年旧日,因为即便再美好,也曾经,过去了,便不再回来,逝去的时光不会倒转,往日的甜蜜不会重来。我怎样虔诚的祈祷,也换不回上天给我一个弥补的机会。

但是我始终无法忘记,总是觉得蕙在我生命中就像我的出生一样自然。我们应该像禾苗一样成长,成熟,结果,并最终死亡、归于虚无。然而事实的真相却是夭折。我知道从那时起,我的生命开始失去颜色——因为我少了半条命。

蕙头像上上笑容依旧如同五月阳光,灿烂而不炫目。而现在她毫不在意地出现在“可能认识的人”的名录里,即便我们曾经是那样的熟悉。我问自己:难道一切真的就像清风拂过的水面,留不下任何痕迹?

蕙的页面很简单,简单的罗列了她的心情琐事,愉悦或烦恼。你应该知道这不应是你应该关注的,因你曾说过只要她过得好,还送了祝福。现在一切如你所言,她过得很好,又有了子女,你还能怎样?

是啊,我还能怎样?我是一个凡人,如同每日过路的人一样。

心中有些苦涩,总是会想起那年初夏,五六月的阳光热情而又温顺,如同校门口路边垂柳修长的叶子,温柔的让人颤抖。也就是那样的一个热天午后,我满怀忐忑地表白,我坐立不安的等待,如同陷阱中的小兽,期待着她的搭救。那是多么磨人而惊心的等待啊!当她颔首时,我欢欣如同初次睁开眼的雀鸟一样,我看到的是母亲!

好吧,我有些语无伦次,但是你要知晓我的情感,最纯的那种,没有任何附注。我知道你困惑了,你想了解这该死的到底怎么一回事儿。那么现在就告诉你,我不需要恪守保密。

事情还要从猥琐说起,猥琐是我同桌,二年级时的同桌。这么说的原因来自我们学校的规定:每学年结束后,学生重新分配班级。瞧,这是多么混蛋啊!它的拆散了朋友,却无法带来任何学习效率的提高。

那时,每天的工作就是偷偷地听收音机或随身听,猥琐的任务就是告诉我老师的方位。班主任是个看不到笑容的老女人,从侧面看脸部平坦的像条直线,私下我们称她“扑克牌”——她是我的仇人。恰好,班副有张近似于她的面孔,于是我便多了一项工作,那便是违反自习课的纪律。

班副就坐在我的前面,这就给了我可乘之机,自习课总是以我同她说话开始到她告诫我不要说话结束。这也从侧面证明了我的龌龊,但谁没经过癫狂的少年时代呢?!我没日没夜地“工作”,兴起了便骚扰四邻。

后来,猥琐曾经很严肃地看着我:我堕落腐化的道路上,你曾经画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是不是需要给我点儿补偿?!

我微笑,用充满鄙视的目光斜视他:怎么可能?我仅仅只是发现了你的本性,你天生猥琐,早晚会堕落。能够提前发现自己本质有什么不好?你感谢我还来不及,不要喝完粥骂厨子。

白天,猥琐和班副是受害者。到了晚上,受害者便是另外一个人——俄罗斯。俄罗斯由于长相西化而得名,还拥有‘南斯拉夫’等雅号。他住在我的上铺,晚上我激动的时候会狠踹他的床板,至于他睡着与否,我们且不去管它。

俄罗斯是一个奇人,一个不知道寒暑的奇人。在我们寝室,你总会看到一个一年四季一床薄被的铺位,但请不要惊讶,那是俄罗斯的窝。俄罗斯是个内分泌失调对谁都客气的好人,尽管我们嘲笑他夏天穿的腿毛毛裤以及两把杀猪刀一样浓密上翘的眉毛。但我总觉得他的这些优点源于反应迟钝:那年冬天我曾一时激动把他从床上踹了下来,而他竟然拥着地板睡到天亮。

到这儿,你知道了那时的我还是懵懂的,虽然我会在他们讨论女生胸前的时候插一脚,但无疑,我是没开窍的众生的一员。不要怀疑,尽管我曾写过情信,并留下类似‘雨后的林中/小鹿在寻觅/跳动着一条彩虹’这样无知而肉麻的语句;也曾偷偷地观察、暗中心悸并在笔记本上记下几句无病的呻吟。

但那时的我是无忧无虑的快乐的大脚,直到出现第一个女人,茜。

一、茜的到来与离去

我说过我恨重新分班的规定,但现在却感觉还好,毕竟不是谁都愿意顺利从二八变成‘三八’——我与俄罗斯都离开了“二八”的队伍,我在隔壁——三九班,好在少年不知愁,加之新班级还有以前的几名同学,还不觉得苦恼,我安慰自己:至少可以近距离骂猥琐“三八”。而俄罗斯则到了楼上,骂他还需要花费一定的气力。

新班级开始都是混乱的,这是一个必经的步骤。虽然令人厌烦,但又不得不做。具体的程序是:先去看帖出来的名单,确定自己现在所在的班级及班级所在地址, 然后把自己的桌椅书本搬到新班级。接着去楼长那里看新的寝室分配名单,找到自己的宿舍并按图索骥搬进去。然后再回到班级里,重新分配座位。

新班主任总会有些毫无新意的唠叨,尽管没有听进去,我还是充分表示了对他的尊重。至少我还老老实实坐在那里,没有起哄和早退,这是与后来大学时光的区别。班主任结束宣言之后我们就会出去排队,按高矮及男女,但总有人感觉自己很独特,这些人使我厌烦。

班主任排座位的时候会按照自己的原则以及人情,这是我们所知道而又不清楚的。但一切搞定之后,你就会清楚这一切,就像我们班级的座次一样明显。所有的女生坐在前面,这就是班主任的原则;至于高个挡了后面的矮子,对不起,这是人情。

我们都已熟悉并且默认了这一套程序。为了避免借你人头一用,开始我们竭力收敛性情,老老实实装乖孩子,至于以后,管什么以后?

我们的生活是无趣的,高三是一种氛围,好比黎明前的黑暗或是战争前的平静,这种氛围带来巨大的压力,我们的身心都在颤抖。这无形压力能量巨大,某种意义上,决定你生活的重心,改变你的习惯。

在这种压力下,我也做出了改变。例如我喜欢上了读书。请你看仔细,我说的是读书,不是学习,我远远没有那么高尚。我的书目里多是一些闲书,简单说就是小说。中外名著,武侠小说,以及流行网络小说。有段儿时间,我还买了本儿盗版的《必备千金方》,至于看了多少,现在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几种药材,其中一种是明目砂。

生活从五点半开始,起床铃准时响起。许是身体机能的原因,我总是会屏蔽一些不利自己的讯息,这导致我比其他人慢一拍。我生活开始于六点钟的出操。出操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亦是一个费脑费力斗智斗勇的过程。政治任务的意义在于即便再令人厌恶却又不得不做。或许,你有一个很好的创意,找到了不得不批给你假的理由,否则班主任会告诉你不出操的后果。

早自习最难熬,嘈杂的背书声严重影我的睡眠,透过玻璃的视线也会打断我的休息。还好,自从我用报纸贴了窗子并学会坐着睡觉,安全系数便大大提高了,支起一本书便能混过去。

早饭是一场战争,下课前几分钟背书声就会慢慢变小,我知道他们的视线已经转移到时间之上。下课铃是发号的枪,铃声一旦响起我们便再也没有了回头路。蜂拥的蚂蚁样的人群堵住了打饭的窗口,尽管我们能得到的只是夹杂着麸皮美其名曰所谓的营养馒头。但你不能退却,退却意味着挨饿。

每到这时我就会妒忌那些住在镇上的学生,至少他们不用争抢猪食般的食物。此外,我还妒忌他们拥有逃离学校的机会。同桌明就是这样的一个走读生,我一点都不介意在他面前显露对他的嫉妒,尽管他有着捶墙、捶树的特殊爱好,尽管我每每会在他把梧桐树打出汁水的时候感觉手疼,但我依然羡慕他能够茁壮成长。这造就了我的第一个理论:饭菜还是家里香。

后来,这个理论被推翻,做出这一切的是分儿。不要怀疑,哪怕这名字再娘炮不靠谱儿,但分儿确实是一个强壮无比的男人(我早就告诉你男女是不能坐在一起的),这就是命运的神奇之处。这个同是我同桌的男人最大的恶趣味就是和我比拼握力,每当看到我黏在一起无法分开的手指,他便会露出难得的微笑。当然,你也可以说我有自虐的倾向,我不会否认。

上午比较难熬,语数外、政史地、理化生,各科的知识在脑中纠缠,却始终找不到它们原本的位置。后来我索性不理,只是捡些自己喜欢的,其他时间便看小说度过。这也是明后来离开的原因,明的上进心很强。接着便来了分儿,分儿在女人眼中是个好人,但我一眼就能看清他的本质,这是闷骚界的一朵奇葩,这点从他不声不响就娶了我们的老同学这件事上面就可以看出来。他结婚时我没到场,我欠他的。

上午课时之间要做广播体操,但现在我连体转运动也不记得了。

午饭依然是一场战争。饭后回到教室,以最不利于发育的姿势趴在桌子之上睡个午觉。这导致了我的课本有一种发了霉的口水味。我讨厌这所学校,他们总是制定一些损人不利己的破烂规定,却看不到食堂大师傅堂而皇之做了校长。

铃声永远惹人厌,准时或许是最不招人喜的美德。我曾经苦恼于多么美妙的睡眠都不能延缓它的到来,而它也总能破坏你最美的梦。伸个懒腰,洗把脸,趁这段时光感受四季的变化以及远处走来的风景。

我的生活不会这么单调,你不会懂得我乐趣所在。我偶尔也会选择看着老太打盹儿的样子来消遣时光。老太是我所遇到奇人中最神奇的一位,这点儿充分展现在下半年的高考冲刺阶段。那时,为了取得更好的升学率,学校被迫允许我们熄灯后回教室看书。不过令人不解的是不允许开电灯。于是我们知道这又是一个脑袋进水的规定。所以我们注定在昏黄烛光下努力地毁眼睛,但这不包括老太,他最大的创意及贡献在于他点蜡烛是为了睡觉。这种做法超出了我们所有人的想象,同时也导致了他书桌上的焦痕,以及我们时常被他吵醒的深度睡眠。最不靠谱的是老太不仅晚上点蜡烛睡,白天上课他照样睡,我发现他的睡眠是不受周期、心情以及白天黑夜变化影响的。我们宿舍曾就老太的行为心理做过深刻的讨论,经过了长期的论证调研,我们得出了一个很简单的结论:傻逼。

下午放学后有段儿自由时间,校方号召到操场去,口号是“身体是读书的本钱”这样的大白话。但校方唯一没有考虑清楚的是操场容积与学生人数的关系,这就造成了大多时间大多数的我们只能巴巴的看着别人运动。偶尔运气好的话,我们也会抢到一个水泥砌的台子,中间放几块儿红砖就是乒乓球案。这种方式造就了我粗糙的球技,我在外面都不敢说会打乒乓球。

饭菜永远僧多粥少, 即便到了晚上,我们依然无法悠然的度过。然而这却是一天中是最容易消磨的时光,在这里,夜晚显示了他最大的魔力,不知不觉中,他便拿走了我们的两个小时。

熄灯前的短这段时间短暂而又欢乐,我们总是抓不到它的尾巴,伴随着时远时近的敲门声,这种欢快的情绪一直延续到很久之后,中间伴随着,哪怕不时被楼长打断,依然使我忘却一天的烦恼,安然入眠。

那时我们的荷尔蒙分泌旺盛,并且迅速发酵,散发出浓烈而不成熟的雄性气息。话题总是离不开女人——以之开始,以之终结。

“我发现一个问题。”萝卜弹出了烟头,火光在黑暗中一闪一闪下落。

萝卜是我一年级的同学加室友,现在又成了我的同学和室友,我们完全可以认为这是一种可耻的亲上加亲的行为。这并不能掩盖我对萝卜的崇拜,以前我一直以为他是一个先知——他为我们指引了成长的道路,以及展示这条道路的崎岖和坎坷——到现在我依然认为他是我们的灯塔。在他的言传身教之下,我们学会了单挑、群殴、堵截和砸黑砖,知道了避孕套、敏婷、堕胎和手淫。
“女生的胸前变大了。”先知的话永远具有前瞻性。
“是啊,以前是荷包蛋现在是煮鸡蛋。”老太的参与精神难能可贵。
“对,特别是姬茜,简直是就是馒头。”耗子的目光永远在黑暗中卑鄙的闪烁。

“你喜欢她?”老太有点兴奋,我能看到他眼睛里闪出的光芒。

白痴的话总能让天才产生兴趣。
“谁是姬茜?”我不禁问。

“你连姬茜都不认识?”老太的语气中透着一丝不可思议。

“为什么要认识她,她认识我吗?”

“她是我们班最漂亮的人之一,你竟然不知道?!”老太羞于与我为伍,觉得与我同室有损他的形象。

生活枯燥而又迷惘,既没有今天的快乐,又找不到明天的方向

值得庆幸的是在午后,我有一段自由时光。

我喜欢坐在后门口,看着人来人往。

萝卜就在旁边,正和一个女生搭话,后来我才知道,她就是姬茜。

“你是不是叫醴涎?”她的声音像她本人一样妩媚。

“你,你怎么知道?”在美女面前我远远没有萝卜那么潇洒。

“你的名字很特别。”这是我第一次觉得女人的声音就像莺啼燕语。

“特别?”我有些疑惑。

“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我目送她走远,转过头来找萝卜,没想到他已经走了。

秋日的阳光已经少了几分热辣,斜照在身上,暖暖的。

我们依旧延续着我们良好的习惯,黑暗影响了我们的脚步,却无法阻止我们交谈。

“今天那个美女是谁?”我问萝卜。

“什么美女?哪班的?”耗子有些迫不及待。

“那个美女?”先知有些迷惘。

“下午和咱们两个说话的那个。”

“你觉得她是美女?”萝卜失去了兴趣。

“还可以吧。”我故作漫不经心。

“那个就是姬茜,不过据说有主了。”萝卜坐在床头,我能看到他手中明灭的烟头。

“她就是姬茜?!”我觉得自己落伍了。

对于一个沉浸于自我世界的人来说,没有什么是不可以放弃的,下午的课外活动也不例外。

“你看的什么书啊?”一个声音从前面传来。

我心中一跳,抬起头,看到的是那张妩媚的脸。

显然不需要我回答,她已经伸手拿起了书。

但是出于礼貌,我还是告诉了她:“《世界经典爱情小说》,几部小说的合集。”

“我姓姬,他们叫我姬茜茜。”她开始自我介绍。

我只好也来句废话:“我姓醴,他们叫我醴涎。”

“我知道。花名册上有你的名字,我觉得你应该很特别。”她语速很快,词语总会是抢在嘴巴之前蹦出来。

这可能是她现在最感兴趣的事情,我担心她觉得我过于特别:“只是名字有点儿怪,其他都正常。“

她笑了,笑声很好听:“我又没说你不正常。”

她左手轻点着桌子,上身微微后仰,这使得她的头发贴在了前额。她的头发发质黝黑粗壮,透着一股野性,齐肩的长发使我想到了旗帜一样摆动的马鬃。她的目光就透过这些发丝投在我的脸上。我觉得她微微下陷的眼窝有种特别的美。在那一刻,我确立了一项学说:人的眼光可以让物体产生热量。

“这里面写了什么?”她的声音依旧轻快温柔,仿佛浸透了某种天然的蜜样的东西。这声音的感觉完全不似头发那样的野性,这种即矛盾又融洽的感觉让我怦然心动。

“生命和爱情。生命的意义在于活着,爱情则因为美丽而变得永恒。”我有点儿紧张,稳了稳心神,发表一番高深莫测的理论。

我看到她笑了,这笑容中带着一股花的味道。我心跳个不停,这难道就是书中说的带着“苹果花的气息”?我不知道她又说了些什么,直到她转身走远,我依然细细的品味着那种美好。

我们的生活充满压力,这种使我无法透过气来。我向往自由,喜欢蝴蝶与烟花——炫丽蜕变或是灿烂至死。而现实却截然两样,这种差异令我几近崩溃。很多次,我强压心底的冲动,告诫自己:终究,这桎梏会打破,你会完成蜕变。但不是现在,也不是这里。现在是黎明前的黑暗,你需要忍耐,你需要等待。

生活的真谛在于我们无法跟上她的节奏。生活在压迫我们的同时,偶尔也会给一点甜头。然而最大的问题在于我们无法掌握其中的规律,我们不知道这甜头到来的时机。即便这种意外的最大作用就是让我们无法止步,就像诱导不肯前行的驴子的胡萝卜。

好吧,我知道自己很罗嗦,我差点忘记告诉你们:我的胡萝卜来得很快。

如同往常,我沉醉于书中的世界。徜徉于茵梦湖、廊桥与苹果花之间,觉得这一个个美丽而又伤感的故事专为我而作,那优雅的绅士与狂野的牛仔就是我的化身。

一只拿着苹果的手打断了我的思绪,手指纤细而又丰腻。我顺着手找到了她的主人,那是一张妩媚略带着羞涩的脸。许是看出了我的疑惑,姬茜把苹果放在我张开的书页上,然后说:“给你的。”

我能看到红晕爬上她的脸,慢慢的从脖颈向脸部蔓延,那情形十分可爱,十分美。我心中充满了火,一时之间竟然无法思考。

见我没有反应,她的脸更红了,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没出声,低下头转身离开了。

显而易见,那时的我还没有做好迎接这一切的准备。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是代表亲近?还是其他别的什么东西?可是,我心底依然存在着莫名的得意:既快乐,又夹杂着些许的慌张。这,或许是开始,但是什么样的开始呢?我的心只是在颤抖。

我竟没有表示谢意,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无比的羞耻——这是怎样的一种尴尬和失礼呢?!下次可不能这样了。但我又不得不承认我很快活,这种快活就好像所有的人都凝视着我,一切都焕然一新。围着灯管扑翅的飞虫、人们轻声的嬉闹以及我依然有力的心跳,就连穿堂而过的风也变得生动了起来。这种略带惶恐的甜蜜充斥着我的内心,一直伴随我度过了整个晚上。

回到宿舍之后,我任然没有摆脱这种情绪。

“你们两个竟然这样了——你下手这么快,真是没想到。”老太推了推眼镜。即便无法看清他的眼神,我依然觉得那眼镜泛起的一轮轮的光圈中充满了疑惑与不可置信——那真是可爱极了。

“她或许无意表达什么,只是觉得你有意思,想亲近你罢了。她有很多这样的朋友,你是其中的一个。但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萝卜顿了顿,仿佛在寻找恰当的词语:“就是那样的,她天性如此。”

我很想反驳他的话语,但又有些迷糊——我能说些什么呢?我对她又不那么的亲近,她也只是长得很美。我的心中突然充满了恐慌,这恐慌来得如此之快,瞬间便淹没了我的头顶。我觉得自己的心都不跳了。我努力寻找自己的心跳,却越来越觉得不安,直到最后渐渐睡去。

真是莫名奇妙的记忆,我永远摸不透它的轨迹。十一月的天气已不那么和暖,不觉中寒冷已经临近。北方来的风总是那么爽冽,一路呼啸着卷起地上的落叶杂物,打着旋儿驱逐赶路的行人,直奔向南方去了。我们开始尽量减少外出的机会,这也使得教学楼南边分外抢手——这里即向阳又远离寒风的袭扰。这时节的太阳虽然不再火热,但依然能够提供我们所需要的温暖,它残存的温情依然能够带给我们安慰。

这地方如此受欢迎以致你总能够找到几张熟悉的面孔。猥琐就在那儿,斜依在着门,微微眯着的眼晴溢出了满足。看得出来,他很享受这午后难得的平静。

“伙计,最近怎么样?”他看到了我,向我招手。

“挺好。”我问他:“你呢?”

“还不错。”他做了一个走近些手势。

“我恋爱了,伙计。”他凑到我面前,脸上挂满喜色:“她是一个可爱的好姑娘。”

值得高兴,我突然对这件事产生了兴趣:“谁?那班的?”

“我们班的,你应该不认识。”

“看来是近水楼台啊!你们怎样开始的?”

“她问我是否愿意做她的男朋友,她愿意做我的女朋友。我考虑了一下,然后同意了。”看不出来猥琐也有点儿小浪漫。但我看的出他兴奋的有点儿过头:“我喜欢她迟钝以及笨笨的样子,她是那样的……淳朴,不对。伙计,我已经无法形容自己的感受了。”

这是显而易见的。但我始终觉得猥琐的状态有些不妙,这并非是说沉迷于恋情不好,只是他的恋情让我嫉妒。我必须为他泼一些冷水,我得为我们的友情负责——多么高尚的理由:“是吗?叫她出来,让我看看你的眼光。”

他没有发觉我言语中的讽刺:“对,她确实很特别。我本来想介绍她给你认识,但是她怕羞,不同意。于是我只好放弃这种想法。但世上的路不只有一条,也许我找到了另外的一条:我可以指给你看看。”

我无法拒绝这样的热情,于是,我看到一个有着齐腰长发的姑娘。

其实我只看到了长发——我喜欢长发,长发的姑娘永远是温柔的。假如长发再弯出美妙的曲线的话,那就更加美妙了,这是高贵的象征。后来我与猥琐认真地剖出了隐藏在我们心底的暗面,得出了结论:高贵,总能满足我们无边的遐想。

是不是所有的故事都会历经坎坷?或者这世道见不得快乐?

那年冬天,我的心灵与肉体都受到了打击。每一击都是那样沉重,以至于连我脑海中的记忆都随之产生了扭曲。在我的记忆之中已经找不到有关那年冬天的细琐点滴,之后的春天也几乎毫无印迹。有关你那段时间的印象,也只是在旧纸堆里得知那是个多事之春。

仿若被拿去了一块,我的记忆直接过渡到了第二年的初夏。我一直认为“初夏”这个词语本身就孕育着一种甜腻,如同“深秋”带有的肃杀一样。然而那一年的初夏不仅仅意味着甜蜜,对我来说,同样也意味着抉择——高考到了。

考场设在县城,这决定了我们必须提前一天赶到二十五里之外,这真是一种难得的体验:在陌生的他乡,参加一场有关命运的决战。然而对我而言,这不仅仅是因将面临重大转折,同时这也是一场老朋友的聚会:

自从别后

已有三年

今朝聚首

乐而忘忧。

这是旧日记里面翻出来的词句。

关于作者: lu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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