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都可以享受丧葬费和养老金待遇。只是企业家们,目前在丧葬费和补助金方面,全国都有统一的固定标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仍然没有统一的标准。
我们先来看看企业单位人员,在丧葬费和抚恤金方面的标准是什么。根据人社部等部门发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在职人员(包括退休人员)丧葬费,是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来计算。而抚恤金方面,同样是跟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在职人员去世后,家属获得的抚恤金在3个月至24个月之间,退休人员去世后,家属获得的抚恤金在9个月至24个月之间。
对比之下,事业单位人员如果去世的话,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计算方式就会明显不一样,在丧葬费方面,有的地方是按照固定金额来发放的,一般也就是几千块钱,有的地方则是按照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不等的标准来发放。
此外,因工(公)去世,与非因工(公)死亡,在丧葬费补助标准上可能也会存在差异,比如湖南,前者的丧葬费达到了9000元,而后者的丧葬费为7000元。再比如沈阳,前者的标准超过2.4万元,而后者的标准超过1.2万元,等等。
而在抚恤金方面,根据关于企业和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病故一次性抚恤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一般是按照死亡时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及本人生前40个月的基本离休费来发放的。
我们就以湖南为例,来看看事业单位人员跟企业单位人员,在丧葬费和抚恤金方面的差异。
假设一位湖南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30年,在养老金领取5年后去世了,那么抚恤金的标准为19个月的当地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丧葬费为3个月的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根据数据显示,2021年湖南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4866元,对应的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739元,那么丧葬费就是3739*2=7478元,抚恤金就是3739*19=71041元,加起来就是78519元。
而湖南的一位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非因公去世,丧葬费为7000元,这就比企业退休人员少几百块钱。那么在抚恤金方面,按照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以及本人生前40个月的基本离休费来计算,根据数据,2021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834元,湖南的人均养老金为3000元左右,那么获得抚恤金就是43834*2+3000*40=20万元左右。
此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去世后,家属还可以获得生活困难补助费,比如浙江宁波的标准,获得省级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作人员生前供养的父母、配偶等,每月补助2115元;其他遗属每月补助1355元,等等。湖南地区,对于非农业人口,每月补助费用最高为460元,对于非农业人口,每月最高补助3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