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国家、省、州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实施教育立州战略,遵循“以教育为中心、促进发展、科学规范、协调、公平正义”的原则,严格落实教育部“十个严禁”纪律要求,3333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1.考试科目
2020届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综合文科(政史合卷)5个学科。
2.考试时间
3.考试成绩综合文科不以分数形式计入中考总分
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满分值分别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英语听力30分)、综合理科1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总分600分。综合文科成绩按等级呈现,分别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不以分数形式计入中考总分,不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分科目。
4.考试方式采取闭卷和开卷相结合
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为闭卷、笔试,综合文科为开卷、笔试。英语在进行笔试前进行听力测试。
5.疫情防控、教育保障等首次纳入中考命题范畴
2020年继续实行四统一(统一考试科目、统一考试分值、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要求),依据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2011年修订版),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和综合性,既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又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疫情防控知识、禁毒知识、教育保障政策纳入中考命题范畴,试题素材要关注生活和社会,有机渗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激励、评价、选拔”的导向功能,杜绝偏题、怪题。
6.体育成绩不计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因疫情的影响,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今年不举行体育现场测试,成绩不计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7.统一组织阅卷
所有考试科目由州教育局统一组织阅卷。
二、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报名:
(1)具有我州户籍的初中三年级学生(以下简称应届初中毕业生)。
(2)初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3)具有我州初中阶段学籍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我州报考普通高中,需提供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我州的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材料。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资格由各县(市、新区)教育局审查核实。
(4)我州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在我州报考普通高中,需提供《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户口薄(或居住证),家长身份证件等证明材料。报名资格由各县(市、新区)教育局审查核实。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高级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
(2)被高中阶段学校、高级中等职业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未满一年者。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两考合一”结束后开展毕业认定
根据《省教育厅做好2020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规定,各县(市、新区)、州直学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待学生参加完“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升学)考试”后开展毕业认定工作,颁发毕业证。
四、考生志愿填报知分知位,分三批次进行
实行中考分数公布后,考生知分知位填报志愿的原则。
第一批次提前录取志愿:兴义一中“民族班”,兴义一中、兴义八中“册望民族班”,兴义一中“普晴班”,义龙一中“新市民普通高中班”,兴义一中“空乘班”,示范性高中配额生。第二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志愿(含按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的学校):兴义一中、兴义五中、兴义八中、兴义中学、赛文高级中学、晴隆民族中学、义龙一中、兴仁一中、安龙一中、贞丰中学、普安一中、望谟县民族中学、兴义市阳光书院、册亨县民族中学。第三批次一般普通高中志愿:一般普通高中学校。
五、填报志愿户籍要求
填报兴义一中“民族班”志愿限少数民族学生。
填报“册望民族班”志愿限册亨、望谟两县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且初中学籍在册亨县、望谟县的学生。
填报“普晴班”志愿限普安、晴隆两县户籍的考生且初中学籍在普安县、晴隆县的学生。
填报兴义一中“空乘班”志愿限实际参加兴义一中“空乘班”测试合格的学生。
填报义龙一中“新市民普通高中班”志愿限册亨、望谟、晴隆三县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且在义龙新区就读的九年级应届毕业生。
填报配额生志愿的考生必须具有就读学校3年完整学籍,并在就读学校实际就读3年,且只能填报就读学校配额生指标指定的学校。
往届生和社会考生一律不得填报配额生志愿。
六、妥善做好援鄂和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考工作
各县(市、新区)要坚决执行相关文件规定,坚持有利于援额医务人员子女参加中考并就读、保障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公平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坚持有利于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的原则,妥善做好进城务工人员、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中考和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在流入地学校就读并具有流入地学籍的进城务工人员、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可以在流入地参加中考。
七、严明工作纪律
1.加强中考统筹协调。本次考试是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合一考试,考试成绩是初中毕业学生毕业和升入高中就读的基本依据,要求所有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中考,杜绝学校不给成绩不好的学生报名参加中考。初中毕业生的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初中学段)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进行发展性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的过程性管理和教学质量的监控,确保所有应届毕业生参加考试。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初中毕业生参加学业考试。
2.严守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允许调整,如学校申请变更招生计划,需按程序递交书面报告至县(市、新区)教育局初审后报州教育局,州教育局根据招生实际,统筹协调招生计划的变更。
3.严肃招生纪律。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坚决禁止跨区域掐尖招生、义务教育考试招生、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各类考试证书招生等。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规范招生行为,严格落实纪律要求,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
4.加强违规查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纠正并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等。对于违规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或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来源:黔西南州教育局 黔西南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