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人民政府教育监督办公室安顺市教育局表示,2021年上半年,市级受理工作“进入校园”。
活动项目声明公告
市有关部门(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青瓷[2019] 54号)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贵州卫青瓷[2020] 17号)精神,根据《中共安顺市委办公室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工作措施〉的通知》
1.本公告是指“进入校园”活动的市党政机关、团体组织进入市中小学(包括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河东)、中小学教师、中小学的监督、检查、评价、活动、调查、统计、宣传教育、考试等。
二、有相关“进校园”活动工作安排的单位,请填写《安顺市2021年上半学期市级进校园活动申报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及表格电子档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各单位申报开展的“进校园”活动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坚持公益、免费原则,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活动内容形式,鼓励在一个活动中融入多个主题,减少活动数量。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总申报材料后,将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有关要求,会同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督查督办局对项目进行分类合并、研究精简,按程序报市委审批后公示实施。对未列入清单的活动,学校有权拒绝配合开展。
项目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周煜;电话:33226534;邮箱:gzasjsjyk@163.com)
附件:安顺市2021年上半学期市级进校园活动申报表
安顺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安顺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