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了《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到2021年基本形成了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和多元入学的考试招生模式。
根据教育部总体部署和安排,广东作为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份之一。广东高考综合改革后,不分文、理科,科目设置实行 “3+1+2”的组合方式。其中“3”为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且数学不分文、理科,“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2门。
南方+第一时间独家发布《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记者】吴少敏 陈芳庭 马立敏
【海报设计、图片处理】谭唯
【校对】杨远云
【作者】 吴少敏;谭唯;陈芳庭;马立敏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南方号~教育~广东教育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