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大连市教育局公布2020年中考政策,其中提到,获得表彰的我市援鄂医疗队和在收治确诊病例定点医院隔离病区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由市卫健委认定),在普通高中录取时,总成绩增加10分。
大连市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政策解读
中考招生工作事关每个考生的切身利益,承载着广大考生美好期盼,政策性强、关注度高。为帮助广大考生和家长全面学习、系统了解和准确把握我市中考招生政策,市教育局对《关于大连市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中涉及的考试内容、考试方式、录取办法等政策进行解读,供广大考生和家长参阅。
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有关政策解读
1.我市中考延期举行主要有哪些考虑?
答:按照教育部"中考时间原则上安排在高考之后进行"和省教育厅"各地区要科学确定中考时间,原则上安排在高考之后,七月底前完成"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充分考虑大连7月下旬天气高温高湿、台风暴雨多发的季节性因素,科学评估学生线上学习效果基础上,先后征求了市直相关部门、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意见。经过充分吸收和综合考虑各方意见,将今年我市中考时间确定为7月17日—7月19日。
2.今年我市中考调整了哪些相关考试?
答:今年中考相关考试调整安排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调整模拟考试次数。减少模拟考试频次,由以往两次调整为一次,时间安排在6月2日--3日。
二是调整中考加试类项目。初三年级信息技术操作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加试、外语听力考试、初三体育现场统一考试2020年因疫情暂停,相应成绩分别按满分5分、10分、10分、25分计入学生中考升学总分,合计50分。
3.今年我市中考主要工作时间节点如何调整?
答:鉴于疫情防控和延期开学的实际,综合考虑中考各项工作的特点,将中考报名时间由3月15日-3月30日调整为4月27日-5月9日;模拟考试时间由5月12日-5月13日调整为6月2日-6月3日;发布模拟成绩分段和近两年中考成绩分段时间为6月12日;特长生测试时间由5月30日-5月31日调整为6月13日-6月14日(公办学校)和6月20日—21日(民办学校);中考考试时间由6月27日—28日调整为7月17日—7月19日。
4.今年我市中考学生升学成绩由哪些方面构成?
答:今年中考学生升学成绩由四部分构成:一是延用已经完成考试项目,本届学生在初一、初二已完成的加试直接计入升学总分,包括初二地理和生物10分、初一体育10分、初二体育10分和初三体育平时考核5分,合计35分;二是初三年级信息技术操作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加试、外语听力考试、初三体育现场统一考试2020年因疫情暂停,相应成绩分别按满分5分、10分、10分、25分计入学生中考升学总分,合计50分;三是中考五大学科考试成绩,包括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40分、物理和化学(合卷)160分,合计600分;四是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10分。
2020年中考升学总分满分仍为695分。
5.调整今年加试类考试项目主要出于怎样的考虑?
答:今年调整加试类项目考试,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做出的特殊安排,主要是为了减少疫情传播的风险,帮助师生集中精力做好初三年级新课程教学和复习。
中考加试项目往年在4、5月份提前进行,且需在统一考点专用教室内和操场进行,四项加试(信息技术操作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加试、外语听力考试、初三体育现场测试)需安排8200余名初中教师按区域轮换监考;另外,理化实验操作加试和初三体育现场测试每年需要从在连高校抽调700余名物理、化学、体育专业大学生入校协助完成监考工作,由于高校学生尚未正常返校复学,此项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同时,不同学校师生高密度聚集、流动,不符合防疫常态化要求。为此,对今年加试类项目做出了相应的调整。
6.今年模拟考试调整为一次出于什么考虑?
答:具体模拟考试由以往的两次改为一次,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影响,减少考试次数,让学生集中学习新课程,减轻过重的压力。保留一次模拟考试,同时也为中考命题提供模型数据和为考生报考志愿提供参考。
7.考生参加公办普通高中组织的体育特长生测试之后,是否还需要再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复试?
答:依据《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暂停恢复大型体育活动和聚集性活动的通知》精神和我市实际情况,尽可能减少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学生安全健康,2020年公办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类特长生由以往学校测试和教育局复试两次考试改为一次,取消由市教育局组织的体育特长生复试,考生只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体育特长生测试。
8.公办普通高中招收艺术特长生考试有何变化?
答:进一步完善2019年分类设立考场的做法,2020年音乐特长生测试全部采取分类别设立考场的方式进行,统一设立声乐、钢琴、舞蹈、民乐、管弦乐等类别考场,统筹安排各招生学校考生分项、错时测试,测试评审程序不变。美术特长生测试工作无变化。
9.疫情防控期间,考生参加体育艺术特长生考试需要注意什么?
答:考生和家长须及时关注市、区和招生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考生需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等有关证明材料。凡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并按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处置。
二、中等学校招生录取政策解读
1.今年我市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办法调整的内容是什么?
答:本次调整涉及三方面内容。
一是调整一般普通高中(包括公办一般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下同)志愿设置和录取办法。
二是调整职业院校的志愿设置和录取办法,建立高中阶段教育统一招生平台。
三是调整国际班志愿设置和录取办法。
2.我市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办法调整的依据是什么?
答:201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要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要求完善招生机制,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2020年4月,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0〕29号),要求严格执行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地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招收生源地录取控制线下的学生;严格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国际部"(或"国际课程班")招生行为,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
3.一般普通高中志愿如何设置?
答: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志愿与民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志愿合并为一般普通高中志愿。
全市共分8个考区,市内五区为1个考区,旅顺口区、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金普新区、长兴岛各自为1个考区。市内考区设置6个平行学校志愿,不限定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的志愿顺序,但限定志愿填报数量(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志愿不超过3个,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志愿不超过3个)。其他考区一般普通高中志愿由各考区结合本区实际,参照市内考区一般普通高中志愿设置平行学校志愿。
民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特长类和境外课程班分别单独设招生代码和名称,与该校普通类招生代码和名称不同。考生报考民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特长类或境外课程班需在3个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志愿栏内选择对应的招生代码和名称。各校招生代码和名称详见《中招考试信息》招生计划专版。
4.考生如何了解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办学情况及收费标准?
答:各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学校简介、近两年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近两年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平均分以及收费标准将在《中招考试信息》上发布,《中招考试信息》在填报志愿前免费发放给每一名考生。
5.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时如何划定录取控制线?
答: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录取结束后,根据全市一般普通高中普通类招生计划、考生成绩等划定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全市各考区公办一般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执行同一条录取控制线)。录取时,严格执行已划定的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低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被录取。
6.录取控制线与录取分数线有什么区别?
答: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是根据全市一般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考生成绩等确定的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的"资格线",没有达到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学校的录取分数线是依据学校的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及升学总分等在录取时自然形成的,学校的录取分数线要高于或等于录取控制线。考生需达到报考学校的录取分数线才能被录取。
7.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是如何设置的?
答: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设置5个平行学校志愿,不限定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的填报顺序和数量。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安排两次。
8.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如何填报?
答:普通高中录取批次结束后,如部分一般普通高中有剩余计划,市招生办将通过大连招生考试网公布各校剩余计划,达到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大连招生考试网填报一般普通高中第一次"征集志愿"。
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如部分一般普通高中仍有剩余计划,市招生办将再次通过大连招生考试网公布各校剩余计划,达到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大连招生考试网填报一般普通高中第二次"征集志愿"。
具体填报时间将在大连招生考试网和《中招考试信息》上发布,届时请考生、家长关注。考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视为自动放弃。
9.哪些考生可以填报一般普通高中的"征集志愿"?
答:达到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时选择填报所在考区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填报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即便未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也不允许填报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
10.平行志愿在录取时是否有先后顺序?
答:平行志愿在录取时,对于考生来说是有先后顺序的,平行志愿录取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平行志愿录取时,按照考生升学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再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A、B、C、D、E、F志愿。如考生达到A学校录取分数线,就录取到A学校,如没有达到A学校录取分数线则再检索B学校,以此类推,只要考生达到被检索学校录取分数线,就录取到该学校,考生一旦被录取,就不再检索该考生后面所报考的其他志愿。因此,考生在填报平行志愿时,一定要合理安排填报顺序,以免错失进入理想学校的机会。例如,在平行学校志愿栏内某考生报考的A学校录取分数线为620分,D学校录取分数线为630分,即使该考生升学总分640分,也首先被A学校录取。
11.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如何录取?
答: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录取由市招生办组织实施。录取时,按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进行录取,原报志愿无效,录取规则、录取控制线以及相关政策不变。
12.考生是否可以不填报志愿,直接到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报名就读?
答:不可以。从2020年开始,按国家和辽宁省相关规定,民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全部纳入全市统一招生,考生有意愿就读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相应志愿,且经市招生办统一录取。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不能到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就读。
13.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和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特长生是否可以兼报?
答:可以兼报。报名参加当年我市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同时选择报考1所公办普通高中的1个特长项目和1所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的1个特长项目,参加当年我市中考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仅可以报考1所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的1个特长项目。通过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测试与认定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在平行学校志愿A栏内填报对应的学校,否则视为放弃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资格;通过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特长生测试与认定的考生,在一般普通高中6个平行志愿栏内,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填报顺序。
14.考生是否可以兼报同一所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普通类和特长类?
答:可以兼报。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按普通类、特长类分别设置学校招生代码和名称,通过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特长生测试与认定的考生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是否兼报同一所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的普通类和特长类。报考普通类时选择对应学校的普通类招生代码和名称,报考特长类时选择对应学校的特长类招生代码和名称。
15.公办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的录取如何计分?
答: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体育特长生,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体育类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升学总分与体育特长测试得分之和从高到低按统招生择优录取。其中,报考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150分;报考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和面向全市招生的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200分;若报考的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在统招录取时未完成普通类招生计划,则在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下降200分。
16.公办普通高中艺术、科技类特长生如何录取?
答: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艺术、科技类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升学总分从高到低按统招生择优录取。其中,报考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50分;报考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70分;若报考的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在统招录取时未完成普通类招生计划,则在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下降70分。
17.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的特长生如何录取?
答:特长生计划单列,全部统招录取。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升学总分从高到低按统招生择优录取。其中,体育类特长生在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下降200分;艺术类和科技类特长生在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下降70分。
18.一般普通高中若有剩余的特长类计划,是否"征集志愿"?
答:一般普通高中若有剩余的特长类计划,不进行"征集志愿"。但若某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全部为特长类,可在该校有剩余计划时进行"征集志愿"。
19.职业院校如何招生录取?
答:依据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和《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高中阶段教育统一招生平台的通知》(辽教电〔2019〕155 号)精神,从2020年起,我市将改革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将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纳入我市高中阶段教育统一招生平台,实行统一招生政策、统一招生计划、统一招生宣传、统一平台录取,由市招生办统一录取。大连本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统一填报中考招生志愿,按照《关于大连市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规定程序,由市招生办组织进行职业院校招生录取。中职学校"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剩余计划的学校,由各职业院校进行自主招生,市招生办审核录取。职业院校各专业计划优先录取本市填报职业院校志愿的考生。
20.职业院校志愿如何设置?
答:职业院校志愿分两段设置。
第一段:"3+2"高职招生计划学校与高级工及以上专业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设置3个平行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限报2个平行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
第二段:中职学校。设置6个平行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限报2个平行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不限定公办中职学校和民办中职学校的填报顺序,但限定志愿填报数量(公办中职学校志愿不超过3个、民办中职学校志愿不超过3个)。
21.职业院校是否安排"征集志愿"?
答:职业院校安排两次"征集志愿"。
第一次安排在"3+2"高职招生计划学校与高级工及以上专业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3+2"高职招生计划学校与高级工及以上专业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进行"征集志愿",设置3个平行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限报2个平行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
第二次安排在中职学校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进行"征集志愿",设3个平行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限报2个平行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不限定考生填报公办中职学校和民办中职学校的顺序和数量)。
职业院校各专业剩余计划情况将在大连招生考试网发布。"征集志愿"具体填报时间将在大连招生考试网和《中招考试信息》上发布,届时请考生、家长关注。考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职业院校"征集志愿",视为自动放弃。
22.参加我市中考的考生不填报职业院校志愿,是否可以直接参加职业院校学校自主招生?
答:凡报名参加我市中考的应、往届考生,有意愿到职业院校就读,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职业院校志愿,未报志愿的我市初中考生不能直接到职业院校参加学校自主招生。
23.哪些考生可以参加职业院校自主招生?
答:三种情况考生可参加职业院校自主招生:一是填报了当年职业院校志愿(含"征集志愿")且未被录取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二是未报名参加当年我市中考的往届初中、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三是外省、省内外市的应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院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需提供初中或高中毕业证等证件。
24.已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是否可以参加职业院校自主招生?
答:职业院校招生按录取批次顺序进行,已被普通高中、职业院校录取的本市考生,即便未办理报到和入学手续,也不能参加职业院校自主招生。
25.国际班志愿如何设置?如何录取?
答:国际班志愿从普通高中志愿第一段调整为普通高中志愿第三段,安排在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后,一般普通高中志愿前。录取时,依据考生升学总分从高到低按照招生计划的120%设置投档线(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0分),再根据考生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录取。当考生英语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升学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升学总分相同,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依次由高到低进行区分。录取到国际班的考生,在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26.中等学校招生录取结果何时发布?
答:从2020年起,全市统一分阶段发布中等学校各批次录取结果:第一段发布普师专科班录取结果;第二段发布省级示范性高中、国际班录取结果;第三段发布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结果;第四段发布一般普通高中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结果;第五段发布一般普通高中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结果;第六段发布3+2"高职招生计划学校与高级工及以上专业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录取结果;第七段发布3+2"高职招生计划学校与高级工及以上专业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征集志愿"录取结果;第八段发布中职学校录取结果;第九段发布中职学校"征集志愿"录取结果。
具体时间在大连招生考试网和《中招考试信息》上发布,届时考生可登陆大连招生考试网查询录取结果。
27.参加我市中考的考生未填报志愿或录取后未报到,是否还有其他升学途径?
答:从2020年开始,凡报名参加我市中考的考生必须填报志愿,由市招生办或所在考区招生办统一录取。不填报志愿或录取后未按规定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到和入学手续的考生,不得参与我市中等学校各批次的录取(含职业院校自主招生),不能取得中等学校学籍。
28.被录取后,如何申报中等学校学籍?
答:学籍申报分两类。
一是普通高中学籍申报:新生到录取学校报到后,市招生办根据录取后各校实际报到情况和省教育厅公示的各校招生计划等向学籍管理部门提供普通高中录取名单,学籍管理部门将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备案后,由各高中为新生注册学籍。
二是职业院校学籍申报:新生到录取学校报到后,市招生办根据各校统一录取情况、自主招生备案情况和各校的招生计划等向学籍管理部门提供职业院校录取名册,学籍管理部门根据录取名册审核各校上报的学籍信息。
关于大连市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区市县、先导区招考委: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统筹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和延期开学实际,现就大连市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恢复经济社会秩序的要求,科学研判疫情防控形势,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教育改革和发展,采取积极有效举措,克服学生居家时间过长、在校复习备考时间不足的实际困难,努力把新冠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确保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二、报名工作
(一)报名条件
凡具有本市正式户籍和长期居住在我市外地户籍的,并已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电子学籍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户籍和学籍均不在大连的考生需办理好在连学籍后方可报名;各类中等学校在读生、触犯法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考。学生报名基本信息将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导出,初一和初二体育考试、初二地理和生物考试,学生报名基本信息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准。应届考生要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的国际学生限报市教育局指定的国际学生定点就读学校。
(二)报名办法
1.具备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实行网上报名。
2.本市初中毕业的往届生,具有本市户籍的在户籍所在地或毕业初中学校所在地的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非本市户籍的在毕业初中学校所在地的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
3.户籍在市内考区(包括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但未在其辖区学校就读的考生报考市内普通高中,须到户籍所在地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7日至5月9日。
三、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一)命题原则
1.以课程标准为依据,试题难易程度不超过课程标准要求,难度适中,具有一定区分度,兼顾不同学生的学习实际和不同学校对录取新生的要求。试题的难易程度低、中、高三档试题的分值比例为7:2:1。
2.命题要切实体现素质教育要求,有利于发挥考试的积极导向作用,促进学生核心素养提升和全面发展,要符合学生实际并贴近学生生活,要尽可能以学生学习经历作为问题背景,引导学生重视学习过程的积累,注重对学生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和所掌握的技能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要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减少对学生机械性记忆内容考查。注重考查学生思维过程,维持客观题和主观题的合理数量和比例。不出偏题、怪题,不出只为计算、证明而人为编造的过于繁琐的题目,不出似是而非、故意设置陷阱的题目。
(二)考试的科目、时间与组织实施
2020年仍实行毕业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
1.考试科目:初二地理、生物和初三语文(含汉语文、朝语文,下同)、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学科为毕业与升学考试科目。
2.考试组织实施: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化学(合卷)、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地理和生物(合卷)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实施。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化学(合卷)采取闭卷考试形式。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地理和生物(合卷)采取开卷考试形式,但不得携带除教科书以外的相关资料和参考书籍。所有考试均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考生均不得使用计算器。
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成绩取2019年初二结业时全市统一组织考试时取得的成绩。其中未参加初二地理和生物结业考试的休学学生和之后转入本市的学生需参加地理和生物第二次考试。
2020年模拟考试设为一次。
3.考试时间
4.升学成绩设定
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40分、物理和化学(合卷)160分(物理90分、化学70分),合计600分。用朝鲜族语言答卷的考生,语文学科分别考汉语文、朝语文,成绩各按50%计入总分。
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地理和生物(合卷)考试成绩采取标准参照与常模参照相结合的办法确定等级,设定A、B、C、D四个等级,转化成分数后分别依次赋分10分、7分、5分、3分。
因新冠疫情影响取消的初三年级信息技术操作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加试、外语听力考试、初三体育现场统一考试,相应成绩分别按满分5分、10分、10分、25分计入学生中考升学总分,合计50分。
本届学生已完成的体育考试项目,包括初一体育成绩10分(平时考核5分和现场考试5分)、初二体育成绩10分(平时考核5分和现场考试5分)和初三体育平时考核5分,按照实际得分直接计入升学总分,最高得分25分。
升学总分满分为695分。
5.毕业成绩表达
毕业与升学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化学(合卷)、体育由学业考试成绩分数转化为成绩等级,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地理和生物(合卷)成绩均采取标准参照与常模参照相结合的办法确定等级,作为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根据《大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要求进行等级评定,作为毕业重要依据;毕业考查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成绩等级由学生所在学校根据课程标准要求在校内于5月末前组织完成。信息技术应用、外语听力、理化实验操作加试和初三体育现场考试成绩均按照满分进行认定,毕业成绩表达均以等级形式呈现,毕业证发放以此为依据。
(三)加试、面试及考查
1.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加试认定办法见附件1。
2.报考普师专科班的考生要参加面试及音美术科加试。面试及音美术科加试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得报考普师专科志愿。报考普师专科班考生的加试、面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3.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3+2",下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下同)可根据专业要求确定是否组织加试,加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须于统一填报志愿前完成,并将合格名单报市招生办。
(四)评卷
评卷工作由市招生办统一组织实施,实行网上阅卷。各学科评分标准由市命题组统一制定,确保评卷公平、公正、科学、高效。
四、招生录取
(一)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工作由市招生办统一组织实施,实行网上填报。考生依据以下顺序填报志愿:第一批次普师专科班(不含外市地师范学校,下同),第二批次普通高中,第三批次职业院校(不含外市地非师范类学校,下同)。
1.志愿设置
(1)第一批次普师专科班
设1个学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
(2)第二批次普通高中
A.提前录取。大连市第十五中学设1个统招类志愿。
B.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大连市旅顺中学安排45个招生计划面向市内考区招生,其中统招计划12人,指标到校计划33人,与市内考区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同批次录取。统招生录取设置3个平行学校志愿;指标到校生录取设置1个学校志愿;指标到校校内服从录取设置1个大连市旅顺中学指标到校校内服从志愿、1个市内考区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校内服从志愿,二者不得兼报;指标统调录取设置2个平行学校志愿。
C.国际班。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和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设1个国际班志愿,两所学校国际班志愿不得兼报。
D.一般普通高中(包括公办一般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下同)。从2020年开始,将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志愿与民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志愿合并为一般普通高中志愿。市内考区设置6个平行学校志愿,不限定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的志愿顺序,但限定志愿填报数量(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志愿不超过3个,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志愿不超过3个)。其他考区的一般普通高中志愿由各考区结合本考区实际,参照市内一般普通高中志愿设置平行学校志愿。
(3)第三批次职业院校
A."3+2"高职招生计划学校与高级工及以上专业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设置3个平行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限报2个平行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
B.中职学校。设置6个平行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限报2个平行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不限定公办中职学校和民办中职学校的填报顺序,但限定志愿填报数量(公办中职学校志愿不超过3个、民办中职学校志愿不超过3个)。
2."征集志愿"设置
一般普通高中和职业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设置"征集志愿"。
(1)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
普通高中批次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一般普通高中安排两次"征集志愿",两次"征集志愿"均设5个平行学校志愿(不限定考生填报公办一般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顺序和数量)。达到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时选择填报所在考区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一般普通高中的特长类剩余计划不进行"征集志愿"。
(2)职业院校"征集志愿"
职业院校安排两次"征集志愿"。第一次安排在"3+2"高职招生计划学校与高级工及以上专业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一次"征集志愿",设置3个平行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限报2个平行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第二次安排在中职学校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一次"征集志愿",设3个平行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限报2个平行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不限定考生填报公办中职学校和民办中职学校的顺序和数量)。
3.填报志愿的具体规定
考生可同时填报普师专科班、普通高中、职业院校志愿。其中:
(1)市内考区考生可以选报市内公办普通高中、大连市旅顺中学、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其他考区考生可以选报本考区公办普通高中、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民办普通高中特长类、境外课程班单设招生代码和名称,与该校普通类招生代码和名称不同,报考时需选择对应的招生代码和名称。
(2)旅顺口区考生可以选报大连育明高中、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大连市第十一中学3所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每所高中在旅顺口区计划招生均为15人(其中11人为指标到区计划)。
(3)非指标到校生不能填报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志愿。
(4)往届初中毕业生不能填报普通高中批次中提前录取、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国际班志愿。
(5)通过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测试与认定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在平行学校志愿A栏内填报对应的学校,否则视为放弃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资格;通过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特长生测试与认定的考生,在一般普通高中6个平行学校志愿栏内,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填报顺序。考生具有下列特长项目特长生资格,可以跨区域填报对应项目特长生志愿:大连市第十五中学美术;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男子篮球、男子足球和男子舞蹈;大连市第八中学男子足球、管弦乐类和科技类;大连育明高级中学男子排球和乒乓球;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女子排球;大连市第四十八中学男子足球;大连市第十三中学男子足球;大连市第二十五中学男子足球;大连市第十一中学健美操;辽宁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男子篮球;大连市第一中学女子篮球;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女子篮球;大连市金州高级中学女子足球、健美操及田径;大连市红旗高中田径;大连长兴岛高中田径;大连海湾高级中学男女排球。
(6)考生填报外市地的师范类学校志愿,其志愿填写在第三批录取的"3+2"高职招生计划学校与高级工及以上专业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志愿栏内。
(7)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本人或家长登陆"大连招生考试网"(网址:)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系统以最后一次登陆填报或修改的志愿信息为准。
(二)体检
市招生办不统一组织职业院校和师范学校招生的体检工作。报考师范类、医药类、食品加工类、烹饪、化验检验类等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到当地招生办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化验单由考生本人按报考学校要求提交。报考其它学校(专业)的考生是否需要体检,由报考学校自行决定。体检地点:市内考区的考生到大连市体检中心体检;其他考区的考生,到考生所在地招生办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
(三)录取
录取工作分三个批次进行:
1.第一批次
普师专科班录取。普师专科班录取时设录取控制线,在面试及考查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2.第二批次
普通高中录取(分四段)。
第一段为大连市第十五中学。
第二段为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按照考生志愿,依照先录取统招生再录取指标到校生的顺序录取。其中,市内考区报考大连市旅顺中学的考生各志愿录取分数不得低于该校在旅顺口区当地相应志愿录取的最低分数线。
第三段为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国际班、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国际班录取。录取时,依据考生升学总分从高到低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投档(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0分),再根据考生英语成绩按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四段为一般普通高中录取和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录取。市招生办负责组织实施市内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全市民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录取和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录取。先进行一般普通高中录取,再进行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录取。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录取按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进行,原报志愿无效,录取规则、录取控制线及相关政策不变。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如一般普通高中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安排"征集志愿",且剩余计划不得用于学校自主招生。
3.第三批次
职业院校录取(分两段)。
第一段为"3+2"高职招生计划学校与高级工及以上专业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录取和"3+2"高职招生计划学校与高级工及以上专业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征集志愿"录取。
第二段为中职学校录取和中职学校"征集志愿"录取。
职业院校"征集志愿"录取按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进行,原报志愿无效,录取规则、录取控制分数线及相关政策不变。
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生办统一组织,采取统一填报志愿录取和自主招生(两次"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剩余计划的学校可进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自主招生包括本市填报志愿未被录取的初中毕业应届生、往届生和非本市考生,由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专业设置情况自主进行招生,招生结果须报市招生办,经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依据录取名册办理新生学籍。
4.录取工作有关规定
(1)普通高中录取时严格执行各类招生计划。
(2)同一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录取的不同初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分数差控制在35分以内。市内考区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和大连市旅顺中学普通类招生计划数的70%用于指标到校生录取并依照附件2分配到初中学校,依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以初中学校为单位面向学区内考生择优录取,若有剩余计划,则录取校内服从志愿考生,按照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统招录取分数线将有剩余计划的高中排序,由高到低对填报校内服从志愿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当上述录取仍有剩余计划时,按考生指标统调志愿,进行全市指标统调录取。
指标到校生资格和录取结果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结果要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3)划定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段结束后,根据全市一般普通高中普通类招生计划、考生成绩等划定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全市各考区公办一般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执行同一条录取控制线)。录取时,严格执行已划定的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低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被录取。
(4)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
特长生计划单列,全部统招录取,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省市级示范性高中优先进行录取。
招收体育类特长生的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按不高于普通类招生计划3%的比例招收体育类特长生。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体育类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升学总分与体育特长测试得分之和从高到低按统招生择优录取。其中,报考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150分;报考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和面向全市招生的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200分;若报考的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在统招录取时未完成普通类招生计划,则在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下降200分。
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艺术、科技类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升学总分从高到低按统招生择优录取。其中,报考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50分;报考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70分;若报考的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在统招录取时未完成普通类招生计划,则在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下降70分。
(5)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特长生录取
特长生计划单列,全部统招录取。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升学总分从高到低按统招生择优录取。其中,体育类特长生在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下降200分;艺术类和科技类特长生在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下降70分。
(6)市内考区省市级示范性高中、一般普通高中、职业院校和"征集志愿"录取时,平行志愿录取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7)普通高中录取时,如遇到总成绩相同时,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按《大连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实施)、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由高到低进行区分。
(8)普通高中录取时,学习日语的考生在所报对口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低5分录取。如考生自愿改考英语,录取时不享受此项政策,也不享受指标到校生待遇(属对口升入小语种班学习的学区内考生仍享受指标到校生待遇)。
(9)大连市第十五中学按照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批次面向全市招生(不设指标生志愿),录取时,取得美术专业加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将其美术专业成绩的8%(满分40分)计入中考升学总成绩作为升学总分,再按升学总分择优录取。户籍在市内考区以外的本市其他区市县的考生,享受市内考区考生同等待遇。
(10)职业院校录取根据考生志愿和升学总分择优录取,录取总分须达到该批次各段录取控制线。
(11)从2020年开始,全市统一分阶段发布各批次录取结果。凡填报志愿且经市招生办或所在考区招生办统一录取的考生,需按规定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的,不得参与当年中等学校各批次的招生录取(含职业院校自主招生),不能取得中等学校学籍。
(四)加分、降分录取有关规定
1.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1)可在同一分数段内优先录取在初中阶段获得省市级以上计算机竞赛优胜者的应届考生、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2)在初中阶段被授予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命名的人民警察子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考生(由市公安局认定),可在所报学校调档线增加5分提供档案,由招生学校审查择优录取。
(3)烈士子女(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由市公安局认定),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子女、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由市委组织部认定),归侨学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由市委统战部认定),台胞子女(由市台办认定),可在所报学校调档线增加10分提供档案,由招生学校审查择优录取。
(4)对直接参与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救治、参加统一组织驰援外地的医务工作者子女,申请就读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按照学生中考志愿直接录取。
2.普通高中录取
(1)被授予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命名的人民警察子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由市公安局认定)在录取时总成绩增加5分。其中,指标到校生录取不占初中指标生计划。
(2)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由市公安局认定),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子女、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由市委组织部认定),获得表彰的我市援鄂医疗队和在收治确诊病例定点医院隔离病区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由市卫健委认定),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由市委统战部认定),台胞子女(由市台办认定),在录取时总成绩增加10分。其中,指标到校生录取不占初中指标生计划。
(3)依据有关政策规定,经市台湾事务办公室认定的台湾省籍(系指1945年8月在台湾有户籍,并于1949年前来大连居住且有大连户籍)同胞子女、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烈士子女,根据志愿,达到一般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可录取到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就读;达到能够随班就读分数的可录取到一般普通高中就读。录取时,不占普通高中普通类招生计划。
(4)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含三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含二类)岛屿,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类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降低20分参与普通高中统招录取和指标到校生录取(具有指标到校生资格者)。其中,指标到校生录取不占初中指标生计划。
(5)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类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降低10分参与普通高中统招录取和指标到校生录取(具有指标到校生资格者)。 其中,指标到校生录取不占初中指标生计划。
(6)若军人子女填报志愿集中在某一所或某几所学校,市招生办会同大连军分区政治部可统筹学校录取军人子女计划比例并采取限定降分录取名额,按照考分高低排名的方式进行录取。
(7)符合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只可享受一种优待政策。
(8)应届考生初中阶段享受加降分优待政策的,由相应认定机关审核并将考生信息于6月30日前函送市教育局。
(五)其他
1.市内考区以外区市县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普通类招生计划中的指标到校生的分配比例不得低于2019年,分配办法由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依照附件2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2.市内考区以外区市县招考委依照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并报市招考委办公室备案。
本意见由大连市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2020年大连市普通高中
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规定
为了促进中小学体育、艺术、科技教育的发展,培养体育、艺术、科技方面的后备人才,推动学校特色建设,结合我市新冠疫情防控实际,现就2020年市内考区和面向全市招生的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招生学校条件、特长类别与招生数量
市内考区所属公办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市教育局所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大学附属高中,具有培养特长生条件、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相关比赛,并取得较好成绩。
招生学校要按市教育局审批的项目和计划数招生,并按要求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将学校的招生方案向社会公布。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1.体育特长生招生对象和条件
符合大连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在初中阶段参加市教育局、市体育局或省市级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办的体育比赛取得单项前五名、集体项目前三名且担当主力运动员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或者是虽然没有相关的荣誉证书,但掌握一定的体育技能、具有较高体育竞技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其中,报名参加当年我市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同时选择报考1所公办普通高中的1个特长项目和1所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的1个特长项目,参加当年我市中考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仅可以报考1所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的1个特长项目。
2.艺术、科技类特长生招生对象和条件
符合大连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具有与所报特长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发展潜质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其中,报名参加当年我市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同时选择报考1所公办普通高中的1个特长项目和1所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的1个特长项目,参加当年我市中考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仅可以报考1所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的1个特长项目。
三、特长生认定程序
特长生认定工作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体育特长生认定程序
(1)报名登记。符合特长生报名条件的初中毕业生,登陆"大连招生考试网"(网址:),点击"网上报名",按提示步骤进行填报。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申报1所公办普通高中的1个特长项目,也可以申报1所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的1个特长项目,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可兼报,申报后不得更改;往届初中毕业生只可以申报1所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的1个特长项目,申报后不得更改。
申报时间:公办普通高中从 2020 年 6 月 6 日 8:00 起,至 6 月 8 日 11:30 止。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增加一次报名时间,即 2020 年 6 月 6 日 8:00 —— 6 月 8 日 11:30 和2020年6月13日 8:00 —— 6 月 15 日 11:30。考生按招生学校要求于 2020 年 6 月 8 日(8:00-16:00)、6 月 9 日(8:00-11:30)或2020 年 6 月 15 日(8:00-16:00)、6 月16 日(8:00-11:30)携带填写好的《2020 年大连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纸质版到初中学校盖印)、本人相关荣誉证书(查看原件、上报复印件)、2 张近期免冠 3.3 厘米彩色照片到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核验相关信息办理准考证等。
(2)体育专项测试。市内考区和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体育专项测试由身体素质测试和体育专项技术测试两部分组成,由招生学校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考试标准和要求组织测试。身体素质测试满分为30分,项目有3项:50米跑、立定跳远和原地掷实心球(重2千克),评分标准按《2020年大连市体育特长生身体素质测试评分标准》执行;体育专项技术测试满分为70分,测试内容与评分标准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考生身体素质测试累计成绩必须达到20分,否则直接取消体育特长生资格。
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参照执行。
(3)认定公示。市内考区和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分别按不超过各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5倍,依据考生身体素质和体育专项技术测试的得分之和从高到低确定本校体育特长生入围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将公示名单上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
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参照执行。
2.艺术、科技特长生认定程序
(1)报名登记。符合特长生报名条件的初中毕业生,登陆"大连招生考试网"(网址:),点击"网上报名",按提示步骤进行填报。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申报1所公办普通高中的1个特长项目,也可以申报1所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的1个特长项目,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可兼报,申报后不得更改;往届初中毕业生只可以申报1所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的1个特长项目,申报后不得更改。
申报时间:公办普通高中从 2020 年 6 月 6 日 8:00 起,至 6 月 8 日 11:30 止。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增加一次报名时间,即 2020 年 6 月 6 日 8:00 —— 6 月 8 日 11:30 和2020年6月13日 8:00 —— 6 月 15 日 11:30。考生按招生学校要求于 2020 年 6 月 8 日(8:00-16:00)、6 月 9 日(8:00-11:30)或2020 年 6 月 15 日(8:00-16:00)、6 月16 日(8:00-11:30)携带《2020 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科技类特长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纸质版到初中学校盖印)、本人相关荣誉证书(查看原件、上报复印件)、2 张近期免冠 3.3 厘米彩色照片到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核验相关信息办理准考证等。
(2)参加专项素质测试。市内考区和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市教育局下发的评分细则自主确定专项素质测试方案,并按要求完成测试组织工作。艺术类专项素质测试的评委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专业艺术团体或高等院校的相关专家4人,从市教育局指定的"专家库"中随机产生。专项素质测试由评委现场即时赋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计分。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委派2名监察人员全程参与专项素质测试的监督工作,测试工作全程录像。
科技类专项素质测试的内容与评分办法,由各招生学校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定方案。各招生学校的科技专项素质测试方案,须上报市教育局审核,经审核后方可执行。
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参照执行。
(3)认定公示。市内考区和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分别按不超过各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5倍,依据考生专项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本校艺术、科技特长生入围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将公示名单上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
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参照执行。
四、工作要求
1.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领导,按招生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各招生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中层干部、专业教师或有关专家等组成的特长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市内考区和市教育局所属学校要将组织机构成员名单报市教育局。
2.各招生学校要加强对特长生测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并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周密的工作安排,确保考生安全。
3.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工作程序,严明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各招生学校要将特长生测试的所有原始资料留存一年备查。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各校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监督,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考生的特长生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其他区市县和先导区可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特 长生招生办法。)
附件2
2020年大连市内考区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
大连旅顺中学招收指标到校生指标分配办法
一、市内考区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大连市旅顺中学招收指标到校生的指标分配
1.市教育局依据市内考区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大连市旅顺中学普通类招生计划数和市内考区各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本学区学生数,将各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指标到校生的指标分到市内各区。具体办法如下:
2.各区要将分得的每一所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生数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平均分配到各个初中。"电脑派位"工作程序为:
①宣布本区分得的各个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生数;
②宣布各个初中分配到的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数;
③初中和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代表抽签确定电脑派位顺序;
④以初中为单位,将其分得的指标数平均分配到各个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⑤将各初中上述操作后剩余的余数进行"电脑派位",把各个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到校名额全部分配到初中学校;
⑥现场宣布派位结果以及各个初中分得的各个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数。
其他区市县比照此办法实施。
二、工作原则及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招生政策,严格执行规定的操作程序,保证招生政策、办法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实行阳光招生。
2.向考生及家长公布以下信息: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以及指标分配数;各区应届初中毕业生中本学区学生数以及分得的指标生数;初中学校分得的指标生数。
3.指标到校分配进行电脑派位时,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必须邀请辖区内每所初中学校的教师、学生代表、家长代表、高中学校代表以及监察部门、公证人员监督操作的全过程。操作人员要从参与指标到校分配的代表中随机产生。派位产生的指标到校结果要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一周,接受学校学生和家长监督。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辛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