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7 16:04 | 台州公安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这是刘备去世前给其子刘禅的遗诏中的话
目的是劝勉他要进德修业,有所作为
只要是“善”,即使是小善也要做
只要是“恶”,即使是小恶也不能做
这句话相信大家都听过
可是,温岭城东的陈某怎么也不会想到
自己一次看似微不足道的“恶”却触犯了法律
5月21日,城东派出所接到郑先生报警,称其停在城东街道下岸渚村的一辆轿车车身被沾满胶水。
民警在调取监控视频后,发现一戴口罩男子在21日凌晨4时许,围绕郑先生车辆转悠,具有作案嫌疑。郑先生一看,发现那男子的身形特别像他妻子妹妹的丈夫陈某,于是民警将陈某传唤至城东派出所询问。
面对民警,陈某很快承认自己的违法事实:5月21日凌晨,陈某因之前的矛盾报复郑先生,找到郑先生车后,便从自己车里拿出一瓶101胶水,将胶水滴在郑先生车后挡风玻璃雨刮器、引擎盖上的雨刷喷水器、四个轮胎气嘴处。陈某以为戴着口罩没有人会知道,谁知却被监控拍下,没想到当天民警就找上了门。
车损毁程度
(后挡风玻璃雨刮器)
(引擎盖上的雨刷喷水器)
(四个轮胎气嘴处)
5月22日,陈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