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住宅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不过,在惠东富力湾购买了别墅的唐先生,今年上半年发现,自己和一众业主购买的房产土地使用年限却缩水到40年。
2015年年底,来自深圳的唐先生在惠东县富力湾楼盘购买了一套别墅,购买时房屋还处于预售状态。
唐先生:业主总共是220户,预售证是2015年的11月19号发的,有效期是一年。在这一年期间,我们业主陆陆续续就买了这些房,开发商承诺办70年的房产证,因为我们都是别墅 。
富力湾楼盘开发商为惠州富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唐先生介绍,当时他们与该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中明确注明,盖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商业、教育,而且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0年12月30日。
不过协议中又明确写道,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住宅,开发商负责办理土地产权证, 土地使用年限不早于2080年。也就是说,开发商已经预先声明了未来可能的变更事项,只是最终,开发商没有兑现承诺。
唐先生:在2017年的11月份,当时我们听到消息说,开发商已经把我们40年的商业地变成了40年的住宅地,那我们业主心里就有疑惑了,就到政府部门去查,查了以后情况是属实的 。
经过向主管部门查询,惠东县自然资源局给出业主一份书面回复,富茂海滨城二期M17-M41、M68-M88栋,今年3月29日办理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确权),土地年限,正是40年。因为土地使用年限的变更,加之开发商逾期未办证,去年,众多业主以合同纠纷,将开发商告上了法院。
唐先生:2017年的7月1号违约之日起,每日按照购楼款的万分之一赔付给业主,一直到办好证为止,开发商为了阻断赔偿,也不管合同约定,就办了40年的证。两方面的事情对我们损害都非常大 。
为何合同中承诺的不少于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如今缩水为40年?因为逾期办证而给众多购房者们带来的损失,又该如何赔偿?
记者找到了富力湾开发商了解情况,不过惠州富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方面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之后,记者又找到了惠东县自然资源局了解土地性质及年限问题,该局书面回应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