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沙的李先生委托雨花区一家新环境房屋中介门店售卖自己的一套住宅房。可最终,不仅房屋交易不成功,李先生还因此吃了官司。近日,李先生又意外发现,当初房屋中介人员开具的定金收据上,居然还盖了个假章。
李先生称,委托房屋中介卖房后一个月,中介人员就带着买家郭女士和自己见面并看房,双方很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当时,买家支付了5万元定金。中介人员表示,这笔定金要先由中介公司保管,等房子过户后才交给李先生。
“因为我是贷款买的房,没有房屋产权证,我就要买家那边垫资把贷款还清了,先拿到不动产证,但是对方没同意。”李先生告诉记者。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双方的这次房屋交易失败,买家郭女士将卖房者李先生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李先生支付给郭女士双倍定金的违约金,加上房屋增值费用,共计十万余元。
对于法院判决结果,李先生没有异议。在支付这笔违约金时,他突然想起当初郭女士交了5万元购房定金,这笔钱一直由中介公司保管着。于是,他找到了当初委托售房的新环境房屋中介门店,结果得知当时的中介人员已经离职。
随后,李先生又前往了湖南新环境房地产经纪连锁有限公司总部。在这里,他意外得知了一个消息!湖南新环境房地产经纪连锁有限公司法务部负责人宁靖在查看了李先生的定金收据后表示,这份收据上的公司印章为假章。
为了核实情况,今天上午,记者与李先生再次前往了湖南新环境房地产经纪连锁有限公司总部。
对于印章造假一事,宁靖表示,由于涉事门店员工已经离职,他们也需要展开进一步调查。
宁靖表示,虽然定金收据印章有问题,但这笔钱在公司账目上能够查到。如果李先生要取回这笔钱,可以与当时的新环境中介公司门店负责人胡某联系。
目前,李先生正在与湖南新环境房地产经纪连锁有限公司协商定金退还事宜。对于假印章一事,湖南新环境房地产经纪连锁有限公司表示将对此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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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戴岭 | 编辑:丫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