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9月19日讯9月19日,山东广播电视台《问政山东》迎来第29期节目,山东省财政厅主要负责同志来到演播室,接受现场问政。本期节目中反映了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问题。
履约保证金是政府采购行为的中标人在合同执行前交纳的一笔保证金。如果中标人在完成合同的过程中出现违约或不合格的问题,这笔钱可能会被没收或扣除。而依照有关规定,在完成合同的过程中没有出现问题,工程最终验收,这笔钱应当及时退给中标人。然而,在我省的个别地方,出现了一个怪现象,这履约保证金交起来容易,退回来却很难。
记者从日照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处了解到,目前公司有两个项目出现了履约保证金没退回来的情况。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水库项目是由日照市东港区水利局发包的小型水库保险加固工程,项目由日照市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记者在东港区水利局看到,这个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然而,工程验收后,履约保证金却一直没有退还。
记者在一张收据上看到,这个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担保金合计12万5千多元。如今,项目通过验收已经有两个多月,发包方的工作人员却表示,要拿到这笔钱,还要再等等。
在日照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的另一份承包合同上记者看到,同样也有一笔十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没有退还,发包方日照国际海洋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已经拖了7年之久。
拖欠七年之久的保证金还能退回吗?在日照市东港区水利局,工作人员竟然给出了“资料已经全部丢失”的答复。
在日照,记者继续走访发现,履约保证金退款慢、退款难的情况并非个例。
早在2016年11月25日,财政部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和指导意见的落实情况,记者专门咨询了当地的财政局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帮助协调,实在不行,“只能走诉讼程序”。
保证金长达七年未归还,究竟怎么办?《问政山东》直播现场,督办员李莎视频连线日照东港区区委副书记辛崇良了解具体情况,他表示,“这个问题发生在我们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非常不应该,说明我们在工作当中,还有很多不扎实、不细致、不到位的地方,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他同时表示,工程建设有严格的程序规定,从立项、规划,包括工程的施工、招投标、后期的验收都有一套严格程序,在程序的运作过程中,相关部门和单位没有认真的从企业的角度考虑资金的运转,给企业造成了很大困难。辛崇良承诺,将以此具体事件为契机,对全区各类工程进行全面核实,第一时间落实到位,同时也将切查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面对拖延返还的履约保证金,财政部门就只能协调吗?《问政山东》直播现场,省财政厅厅长刘兴云表示,出现类似问题以后,省财政厅应该依照制度和政策,“该调整调整,该执行执行”,针对这一具体问题,明天就派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另外要举一反三,建立举报机制,“一定挺起腰板,对不执行政策的一定要处理”。
刘兴云厅长说,政府采购一直是受到社会诟病的问题,财政部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目前,关于这方面的流程再造、制度创新,省财政厅正在研究具体措施,接下来将尽快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
闪电新闻记者 张煜晴 王雪 原壮 济南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