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碧娟等320名取得高新区公租房配租资格人员的通告
依据《西安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及《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资格联审及房屋摇号工作的通知》,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批执行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申请资格的联审以及房屋摇号分配的程序。经五部门联审,同时对申请人提供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和《个人所得税申报收入查询表》审核,公示无异议,王碧娟等320名取得高新区公租房配租资格;待高新区公租房空闲房源分配通知发布后,获得配租资格的申请人可参加房源分配报名,参与公开摇号分配。
高新区公租房配租资格有效期为一年,在年度资格复核或动态核查过程中,若申请人的配租资格已超出住房保障标准,已获得配租资格将自动取消。
高新区公租房配租须经过资格审核等法定程序,取得配租资格后,签订《租赁合同》,方可入住。现就申请高新区公租房事项公告如下:
西安高新区公租房配租资格实行申请,身份证实名认证,并对配租资格申请实行了身份证验证以及一个身份证只能进行一次配租资格申请的限定,
附件:获得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且具备摇号报名资格的申请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