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甘州区在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过程中,发现甘州区王某某和张某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市、区疾控中心复检阳性,后王某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重型,张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轻型。现将两例病例行程轨迹通告如下:
一、王某某行程轨迹
王某某,男,52岁,现住甘州区鑫发小区,南街小十字创维专卖店员工。系10月28日甘州区确诊病例王某某密切接触者,二人系夫妻关系。
10月14—15日自驾车与妻子在南街小十字创维专卖店上下班。
10月16日早上乘坐自家汽车(甘GA3830)上班,10:10左右与妻子开车前往周记餐厅(县府街80号穆斯林臊面馆)就餐,之后开车回公司上班,18:00下班后回家,再未外出。
10月17日10:25在北三环丹马小区附近糊涂小饭店吃早餐,店内有收银员1人、舀饭师傅1人、顾客3—4人,均未佩戴口罩,11:00左右回公司上班,18:00下班后开车与妻子一起前往东湖小区建筑公司家属楼母亲家中聚餐,参加人员8人。20:00左右返回家中,再未外出。
10月18日9:00开车上班,一直在店里无外出,18:00下班后回家未外出。
10月19日9:00开车上班未外出,18:00左右到东北郊泰鑫仓储D12库房取货,18:30左右去泰安小区西门张某某家送货,19:00左右与妻子开车到谢家湾小区管某某家送货,20:00左右回家,再未外出。
10月20号10:00左右和妻子到名门首府西区(杏林南路255号)核酸采样,11:00左右到公司上班,16:00左右回家,再未外出。
10月21日10:00-16:00一直在店内上班,下班回家后再未外出。
10月22日—27日由于小区管控,和妻子在家未外出。其中23日11:00左右在本小区参加核酸采样。
10月27日16:30左右到小区采集核酸,因不足10人,前往甘州区人民医院家属院排队做核酸检测,返回后再无外出。
10月28日5:00左右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鸿亭国际酒店集中隔离,12:20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隔离诊治,后确诊。
二、张某行程轨迹
张某,男,28岁,现住梁家墩锦秀嘉苑小区,海峰汽贸有限责任公司三A挖掘机店销售顾问,系10月21日甘州区确诊病例郑某某密切接触者,二人系夫妻关系。
10月16日7:40与妻子一起开车到公司上班,8:43在鑫食尚餐厅用餐(新汽车东站对面),9:00左右开车至山丹跑业务,12:01在山丹县汽车运输公司北门旁边小超市买东西,13:08在汽车运输公司对面幸福小馆吃饭,饭后开车在城区继续跑业务,20:00左右开车返回张掖。
10月17日7:30开车将妻子送至公司,7:36在鑫食尚吃饭后回公司,9:07开车到滨河新区发展大道横滨建材交易市场取发票,10:00左右返回公司,12:00左右在上秦镇中心卫生院对面吃牛肉面,13:30左右回到公司准备发布会相关事宜,17:00发布会结束后返回办公室,18:30下班开车回家,21:00开车到公司接妻子下班。
10月18日7:40左右与妻子一起开车到公司,8:15在公司参加全员会议,11:13到上秦镇周某商店购物后到上秦推地现场,13:55在东乐加油站附近老朱餐馆用餐,14:30左右开车去山丹,15:00左右到山丹县丹马小区见客户,16:50左右到山丹县花寨乡谈业务,20:48在山丹县汽车运输公司楼下餐馆用餐,21:00左右开车返回甘州。
10月19日7:40与妻子一起上班,9:02在鑫食尚吃饭,9:40左右到上秦周某某工地,11:50左右到山丹县清泉镇十号村山丹瑞登建材有限公司,12:35在山丹县清华园小区门口黄师傅牛肉面用餐,13:07在山丹县浙宁商厦见客户,14:04到山丹火车站对面新建别墅区,15:56到山丹县四通商砼,19:30左右开车回家,20:39在自家小区门口宏泰超市购物,20:50左右回家后再无外出。
10月20日上午9:00与妻子一起开车到市中医医院做核酸检测,10:00左右与同事四人一起在市中医医院楼下一家鲜用餐,10:40左右回公司,16:30回家再未外出。
10月21日凌晨3:00左右由救护车转运至甘州区骏悦精选连锁酒店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1号至26号16:00与女儿在骏悦精选连锁酒店8353房间隔离。
10月26日16:00至10月29日在骏悦精选连锁酒店8215房间隔离。10月29日12:3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诊治,后确诊。
三、健康监测要求
与以上病例在行程轨迹上有交集的市内外人员,请尽快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备,并配合社区、疾控机构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如因瞒报、缓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
甘州区疾控中心0936-8212507
张掖市疾控中心0936-8293566
张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时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