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层高度是以“楼层”为单位测量住宅高度的,每层的高度国家在设计上有要求,这个高度称为楼层高度。
它通常包括下层地板面或楼板面到上层楼板面之间的距离。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规定,住宅层高宜为2.80米。
住宅的楼层净高,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 可理解为:下层地板面或楼板上表面到上层楼板下表面之间的距离,楼层净高和层高的关系可以用公式来表示:
净高=层高-楼板厚度,即层高和楼板厚度的差叫净高。
有些建筑物无法测量出层高,例如地下室的入口处、窑洞等建筑物就测不出层高。为保证人最基本的活动空间,建筑物空间的高度应使用楼层净高这一标准取代层高标准。
层高与净高的关系:
净高和层高的关系可以用公式表示为“净高=层高—楼板厚度”,即层高和楼板厚度的差叫净高。
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中心主编的《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要点》指出,居室净高不应低于2.5米;建设部主编的《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中,规定了层高优先尺寸系列宜为2.0~3.0米;《住宅设计规范》规定: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米。卧室、 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米,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米,利用坡屋顶内空间做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 2.10米。之所以把住宅层高控制在2.80米以下,其目的“不仅是控制投资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为住宅节地、节能、节材、节约资源”(摘自《住宅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另外,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层高(高度)均应在2.20米以上(含2.20米)。因此,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对房屋层高或净高做出约定,如合同约定“层高”,指的就是图纸上的结构标高(指结构设计图中的所标注的标高),是“净高+楼板厚度”。
购房者要明白,因为开发商在建设时,所使用的楼板厚度和其他房屋建材的不同,所以无论是购房者自行测量,还是有关机构专业的测量,都会和合同约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测量误差。
如果你担心房屋实际高度可能会出现较大偏差,为了避免后期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建议你可以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将房屋的平面设计图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如果害怕开发商给出的房屋平面绘制图比例会有问题的话,还可以要求他们注明房屋平面绘制图的具体尺寸,比如说房屋的层高(净高),墙体的厚度、门窗的位置和大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