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江阴日报-江阴网
最新消息!江阴新的征地公告来了!
10月26日,江阴市人民政府公布了共征收5处国有土地的决定。
教师2村及周边旧城改造项目、西街花园南方地块旧城改造、人民西路南青山路北方地块(西杏新村及周边)旧城改造、运河世家北方地块旧城改造、北街地区及周边旧城改造(二期) (张家酱菜场及周边、北街菜场及周边)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住宅征收。
据了解,此次2021年江阴旧城改造拆迁项目(部分)共涉及房屋建筑总面积16.4万平方米,涉及户数1495户。
教师二村及周边旧城改造
(涉及房屋)
征收范围
通渡南路以东、青山路以南、通江南路以西、西园路以北改造范围内教师二村及周边区域。
国有土地上房屋建筑总面积约2.66万平方米,户数约250户。
征收签约期限
自本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止。
补偿安置方式
征收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
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项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补偿(不含装潢及附属物补偿)
1、该项目确定的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评估市场交易基准单价为12000元/平方米。
2、若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含装潢及附属物补偿)一次性对被征收人增加20%的补贴,被征收人领取货币补偿款后自行解决住房。
(二)装潢及附属物补偿
根据《关于调整并公布江阴市城区房屋征收(拆迁)装潢和其他附属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澄住建〔2018〕28号)的规定执行。
(三)其他补助、补贴及奖励费用
1.搬迁费
以被征收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取得的合法建房手续为计算单位,按每户5000元计。
2.临时安置费
以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基数,结合其产权调换情况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1)选择货币补偿或全部现房直接安置的
临时安置费=原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0元/㎡•月,一次性发放6个月。
原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按200平方米计。
(2) 若同时选择现房和期房产权调换或全部选择期房产权调换的
临时安置费=原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0元/㎡•月×6个月+(期房产权调换标准户型面积÷产权调换标准户型总面积)×原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0元/ ㎡•月×(应发总月数-6个月)
若选择2套以上(含2套)期房安置,其中部分期房先予安置的,未安置部分的临时安置费自先予安置期房的选房公告或通知后三个月期满起按比例折算。
临时安置费每半年发放一次。
原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按200平方米计。
临时安置费的发放日期从被征收户搬迁完毕交出旧房钥匙、可以实施旧房拆除之日起至安置房选房公告或通知后三个月止(临时安置费应发总月数按此规定计算),期间超过24个月的,自超过之日起,按每月每平方米15元发放;期间超过48个月的,自超过之日起,按每月每平方米20元发放。
3.奖励费
(1)期限奖
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公布的征收签约期限内签约的被征收人,给予发放每户征收期限奖30000元。超过征收签约期限签约的被征收人,征收期限奖自征收签约期限届满之日起每日等额递减5%。
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公布的征收签约期限内,签约率(以户为统计单位)超过90%的,在补偿协议生效后按比例增加给予按期签约户奖金,奖金额=3000元×(签约率-90%)×100,奖金额精确到元。
(2)搬迁奖
在征收实施单位现场公告的搬迁期限内被征收户完成搬迁并交出旧房钥匙、可以实施旧房拆除的,以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基数,给予发放100元/㎡的搬迁奖。
住宅房屋产权调换方案
1、住宅房屋产权调换房屋区域为:西横河北侧安置房,拟建70㎡、90㎡、105㎡、125㎡四种户型,以及其他可提供的安置房源。
2、产权调换房屋户型按照与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接近户型确定,具体按下表规定选购产权调换房屋:
3、结算办法:西横河北侧安置房的结算价格基价为11000元/平方米,其他可提供的安置房源结算价格按公布的2021年安置房结算价格执行。选择的产权调换房屋,先按户型面积预结算差价,待安置房交付时再按实际建筑面积结算差价。中高层、高层安置房楼层差价结算以5层为基准,5层楼层差价为0,5层以下每降一层减30元/平方米,5层以上、17层以下(含17层)每升一层加10元/平方米,18及18层以上每升一层加15元/平方米,顶层按基准价结算,差价为0。
西大街花园南侧地块旧城改造
(涉及房屋)
征收范围
环城西路以东、西大街花园以南、西横街以西、人民中路以北。
国有土地上房屋建筑总面积约0.54万平方米,户数约40户,地块用途为西大街花园南侧安置房建设。
征收签约期限
自本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止。
补偿安置方式
征收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
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项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补偿(不含装潢及附属物补偿)
1、该项目确定的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评估市场交易基准单价为15000元/平方米。
2、若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含装潢及附属物补偿)一次性对被征收人增加20%的补贴,被征收人领取货币补偿款后自行解决住房。
(二)装潢及附属物补偿根据《关于调整并公布江阴市城区房屋征收(拆迁)装潢和其他附属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澄住建〔2018〕28号)的规定执行。
(三)其他补助、补贴及奖励费用(同上)。
住宅房屋产权调换方案
1、住宅房屋产权调换房屋区域为:西大街花园南侧安置房(期房),拟建70㎡、90㎡、105㎡、125㎡四种户型,以及其他可提供的安置房源。
2、产权调换房屋户型按照与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接近户型确定,具体按下表规定选购产权调换房屋:
3、结算办法:西大街花园南侧安置房的结算价格基价为13000元/平方米,其他可提供的安置房源结算价格按公布的2021年安置房结算价格执行。选择的产权调换房屋,先按户型面积预结算差价,待安置房交付时再按实际建筑面积结算差价。中高层、高层安置房楼层差价结算以5层为基准,5层楼层差价为0,5层以下每降一层减30元/平方米,5层以上、17层以下(含17层)每升一层加10元/平方米,18及18层以上每升一层加15元/平方米,顶层按基准价结算,差价为0。
人民西路南青山路北侧地块(西杏新村及周边)旧城改造
(涉及房屋)
征收范围
通渡南路以东、人民西路以南、通江南路以西、青山路以北。
国有土地上房屋建筑总面积约7.1万平方米,户数约670户。
征收签约期限
自本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补偿安置方式
征收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
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项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补偿(不含装潢及附属物补偿)
1、该项目确定的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评估市场交易基准单价为12500元/平方米。
2、若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含装潢及附属物补偿)一次性对被征收人增加20%的补贴,被征收人领取货币补偿款后自行解决住房。
(二)装潢及附属物补偿根据《关于调整并公布江阴市城区房屋征收(拆迁)装潢和其他附属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澄住建〔2018〕28号)的规定执行。
(三)其他补助、补贴及奖励费用(同上)。
住宅房屋产权调换方案
1、住宅房屋产权调换房屋区域为:青山路北侧安置房(期房),拟建70㎡、90㎡、105㎡、125㎡四种户型,以及其他可提供的安置房源。
2、产权调换房屋户型按照与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接近户型确定,具体按下表规定选购产权调换房屋:
3、结算办法:青山路北侧安置房的结算价格基价为11000元/平方米,其他可提供的安置房源结算价格按公布的2021年安置房结算价格执行。选择的产权调换房屋,先按户型面积预结算差价,待安置房交付时再按实际建筑面积结算差价。中高层、高层安置房楼层差价结算以5层为基准,5层楼层差价为0,5层以下每降一层减30元/平方米,5层以上、17层以下(含17层)每升一层加10元/平方米,18及18层以上每升一层加15元/平方米,顶层按基准价结算,差价为0。
运河世家北侧地块旧城改造
(涉及房屋)
征收范围
通渡北路以东、黄田港桥周边以南、通江北路以西、澄西路以北。
国有土地上房屋建筑总面积约2.56万平方米,户数约280户。
征收签约期限
自本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补偿安置方式
征收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
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项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补偿(不含装潢及附属物补偿)
1、该项目确定的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评估市场交易基准单价为12000元/平方米。
2、若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含装潢及附属物补偿)一次性对被征收人增加20%的补贴,被征收人领取货币补偿款后自行解决住房。
(二)装潢及附属物补偿
根据《关于调整并公布江阴市城区房屋征收(拆迁)装潢和其他附属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澄住建〔2018〕28号)的规定执行。
(三)其他补助、补贴及奖励费用(同上)。
住宅房屋产权调换方案
1、住宅房屋产权调换房屋区域为:青山路北侧安置房(期房),拟建70㎡、90㎡、105㎡、125㎡四种户型,以及其他可提供的安置房源。
2、产权调换房屋户型按照与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接近户型确定,具体按下表规定选购产权调换房屋:
3、结算办法:青山路北侧安置房的结算价格基价为11000元/平方米,其他可提供的安置房源结算价格按公布的2021年安置房结算价格执行。选择的产权调换房屋,先按户型面积预结算差价,待安置房交付时再按实际建筑面积结算差价。中高层、高层安置房楼层差价结算以5层为基准,5层楼层差价为0,5层以下每降一层减30元/平方米,5层以上、17层以下(含17层)每升一层加10元/平方米,18及18层以上每升一层加15元/平方米,顶层按基准价结算,差价为0。
北大街区域及周边旧城改造(二期)(章家场菜场及周边、北大街菜场及周边)
(涉及房屋)
征收范围
锡澄运河以东、滨江中路以南、君山路以西、环城北路以北。
国有土地上房屋建筑总面积约3.54万平方米,户数约255户。
征收签约期限
自本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补偿安置方式
征收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
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项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补偿(不含装潢及附属物补偿)
1、该项目确定的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评估市场交易基准单价为14000元/平方米。
2、若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含装潢及附属物补偿)一次性对被征收人增加20%的补贴,被征收人领取货币补偿款后自行解决住房。
(二)装潢及附属物补偿根据《关于调整并公布江阴市城区房屋征收(拆迁)装潢和其他附属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澄住建〔2018〕28号)的规定执行。
(三)其他补助、补贴及奖励费用(同上)。
住宅房屋产权调换方案
1、住宅房屋产权调换房屋区域为:西大街花园南侧安置房(期房),拟建70㎡、90㎡、105㎡、125㎡四种户型,以及其他可提供的安置房源。
2、产权调换房屋户型按照与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接近户型确定,具体按下表规定选购产权调换房屋:
3、结算办法:西大街花园南侧安置房的结算价格基价为13000元/平方米,其他可提供的安置房源结算价格按公布的2021年安置房结算价格执行。选择的产权调换房屋,先按户型面积预结算差价,待安置房交付时再按实际建筑面积结算差价。中高层、高层安置房楼层差价结算以5层为基准,5层楼层差价为0,5层以下每降一层减30元/平方米,5层以上、17层以下(含17层)每升一层加10元/平方米,18及18层以上每升一层加15元/平方米,顶层按基准价结算,差价为0。
详细了解具体条款后,居民们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理的补偿方案。同时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与支持征收拆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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