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建筑建设事业也还在打桩,开发商登广告,把房子卖给了外界。
购房者预交部分购房款,没过多久却等来工地停工的消息。最后开发商通知他们,可以选择全额退款或者等待复工。
然而,半年过去了,工地仍没有复工,开发商频频爽约,迟迟未能兑现全额退款的承诺,只退还了部分款项。
前日,在汉阳区汉阳大道的悦山首府工地外,购房者柳芳(化名)等人称,本想买便宜一点的房子,结果房子没影,购房款也没讨回来。
便宜的还建房让购房者心动
柳芳是外地来汉务工人员,和丈夫一起打拼多年,渴望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
去年12月份,柳芳路过汉阳大道玉龙路附近,路边有销售人员发放售楼广告宣传册。宣传册上写着,楼盘项目名称为“悦山首府”,地处汉阳区主干道之一汉阳大道南侧,约300米即到地铁4号线玉龙路站,距离王家湾核心商圈仅一站之遥。广告宣称设计团队对每个户型进行反复优化,打造了约81%的超高得房率,更大程度减少公摊,增加赠送。提供130平方米、107平方米和85-90平方米三种户型供选择。
柳芳说,她到了楼盘所在地,看到工地已经打围,并且开始打桩。她到旁边的售楼部咨询,售楼人员称这是磨山村的还建房,房屋交付五年后可以统一办理房屋权属证明。柳芳看中了一套面积约85平方米的房子,单价为9600多元每平方米,比附近的商品房要便宜6000多元每平方米。花87万多元就能在汉阳买一套房子,虽然是还建房,但看到工地已经打桩,又有其他人在买,柳芳有些心动。
交款一个多月 等来楼盘停工
今年1月6日,柳芳来到售楼部,交了10万元,并签订协议书。协议书上的甲方为武汉悦鑫投资有限公司,乙方为柳芳夫妇。协议书显示,甲方组织集中建设坐落于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村A1-2地块还建项目(该项目推广名为“悦山首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共同投资该项目。柳芳投资的总金额为87.5364万元,在签协议一周内支付总金额的30%,签约一年内再支付35万余元,剩下的26万余元在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前支付。
根据协议,甲方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房屋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相关手续。交付之日起五年后,甲方协调房屋所在城中村与该村其他还建房一起办理房屋产权证明。
于是,柳芳在1月9日又交了16万多元房款。
原以为到了2020年底就能收房。但柳芳没想到,到了2月下旬,有购房者发现工地停工了,售楼部的人员也不见了。柳芳等人找到武汉悦鑫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称会复工。
3月15日,武汉悦鑫投资有限公司又向购房者发放一纸声明,称“悦山首府”项目还在做正常的施工准备工作,项目将在近期全面开工,所需手续也将在3月底完成。如果客户有意向终止协议,公司将在2019年4月26日前无条件全额退款。如果客户愿意继续执行协议,第二期款的缴纳时间为项目住宅主体封顶时。
柳芳说,包括她在内的17位购房者都选择了退款。
退款时间拖延 承诺难以兑现
到了4月25日,柳芳等人的银行账户都只收到了10万元的退款,开发商全额退款的承诺没有兑现。而且,项目工地也没有复工的迹象。
当天,武汉悦鑫投资有限公司又出具一纸声明,称4月底首次退款,5月31日前分二次退款。然而,开发商又一次食言了。到了5月31日,柳芳没有任何其它退款。17位购房者,每人被拖欠的房款从10多万元到30多万元不等。
购房者黄先生说,因为开发商一再爽约,他们报了警,也向汉阳区永丰街道办等部门求助。7月18日,他们在汉口一家酒店找到了武汉悦鑫投资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杜某,并将他带到了永丰街派出所。19日,杜某写下承诺书,答应筹款50万元,在当日下午3时之前转到各购房者的账户。但大家的账户当天均只收到了1万元,杜某回到派出所,又写下承诺,称在7月底以前退还部分款项,在8月30日前退还全部余款。
因为该公司此前多次食言,柳芳等人担心杜某再次爽约。因此,购房者要求杜某每天在一个微信群里发言,防止他失联。
提前售房筹资存在法律风险
前日下午,楚天都市报记者来到“悦山首府”工地,工地大门紧锁,透过门缝可以看到,里面的基坑已经长满杂草。在工地旁有一处板房,开发商派人在板房守着。
柳芳等人介绍,武汉悦鑫投资有限公司此前向他们提供了一份《合作开发协议书》的部分条款复印件,称该公司和武汉磨山经贸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磨山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购房者此前也找过磨山经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也帮他们协调过退款,并称武汉悦鑫投资有限公司有350万元押金在他们那里,如果武汉悦鑫投资有限公司完全撤场,他们会将押金用于退还购房者的购房款。
记者找到磨山经贸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该还建项目的李先生,他称此前对于武汉悦鑫投资有限公司售卖还建房一事并不知情,事发后购房者向政府部门投诉此事,磨山经贸集团有限公司也在协助解决退款问题。李先生也承认武汉悦鑫投资有限公司交了300多万元押金,如果该公司从项目完全撤场,磨山经贸集团有限公司会将押金用来退还给购房者。至于那份《合作开发协议书》,磨山经贸集团有限公司称是假的。
记者又联系上武汉悦鑫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杜某。他称因为公司其它项目资金回款不佳,所以资金出现问题,自己会兑现8月30日之前退还全部款项的承诺。至于其它问题,杜某没有回答,他两次挂断电话,还称此事与记者无关。
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王文才律师认为,开发商通过提前出售房屋的方式筹措资金,此种售房方式涉嫌集资,存在较大风险;城中村改造总成本和改造规划方案应该统一布局,由开发商通过与人合作投资方式存在不合法律规定风险,且可能存在房屋无法办证风险。这样的开发方式,很容易因为开发商资金筹措不力等原因导致资金链断裂,引发停工。因开发商多次延迟退款计划,建议购房者通过集体诉讼的方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