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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房地产市场真热闹。
最近一段时间,全国各地降价潮、维权潮、退房潮密集上演,房地产市场的契约精神究竟有多强,算是彻底领教了。
7月的烈日下,成都来自50个不同楼盘的上千名业主来到当地房管局,集体要求开发商“返还公摊部分精装费用”。
10月,江西上饶的业主们不满开发商把原价1万/平的“精装房”,促销成7000元/平的“毛坯房”,跑到售楼处去拉横幅、丢鸡蛋、从下午折腾到了天黑,最后弄得多人受伤被送到医院。
总之,开发商请不要自作主张,“人民群众”根本不会领你这份取消任何捆绑的“情”。否则就一个字:干!
不过说起房闹,真正厉害的角色,不是什么扔鸡蛋的上饶人、跑去房管局的成都人、集体散步的长沙人……在对售楼处最敢爱敢恨的杭州人民面前,上述列位都是战五渣。
最能砸的杭州人
在中国房地产的历史进程中,杭州人民从来不会缺席任何一次全国性的“冲击售楼处运动”。
一旦下行周期到来,这个江南地区最具北方特质的城市,就会流露出些许祖上留下来的中原粗犷气息。
其他地方的反映都略显平淡,购买者要么跪在家里暗自舔伤,要么为采取行动而犹豫不决,唯独杭州人民身先力行,扛起资产保卫战的大旗。
2008年9月6日那天,深秋小雨也浇灭不了杭州人民要干大事的怒火。当初白鹭郡东、白鹭郡南、魅力之城、逸品阁四大项目的楼盘预售打9.8折,坚持“就算王石的老婆来买也就这个价格”。转眼两个月,9.8折变8.5折,一套房跌去了十多万。
他们闯进售楼处,办公桌和沙发被掀翻,玻璃渣碎了一地,墙上的海报、万科的logo被踩在地上。
这十年来,房价一出现下降苗头,杭州人民就冲向售楼处,添堵的本事五花八门:
2012年5月,杭州昆仑天籁、四季公馆、丽景英郡发生三起房闹事件,老业主们先是拉横幅、送花圈、静坐,给开发商送去 “餐前凉菜”。接下来就祭出真正的狠招:结伴爬上在建楼宇顶层,玩起跳楼秀,以死逼宫开发商,这股气势,简直就像自己的百年老宅遭到了强拆一样。那年,杭州发生20多起砸售楼处,2家开发商让步补偿。
2014年2月,整个杭州人民还沉浸在前一年土拍、商品房交易量双双创新高的兴奋中,唯独香榭里、北海公园这俩楼盘,忒没有眼色。开盘就降了三千来块,杭州人民怒气冲天,当场刮起一阵龙卷风,掀翻售楼处的所有沙盘。在场的二十多位警察和二十多位保安,想挡都挡不住。
2018年,杭州人民更是将这种对售楼处“敢爱敢恨”的特点发挥到了极致。
为什么杭州的售楼处,总是要经历汹涌的爱和刻骨的恨?两个原因,一个是外来大鳄有组织力,一个是本地土著有脑瓜力。
翻遍杭州的十年砸楼史,一群大佬的影子若隐若现。他们,就是温州炒房团。这些温州人在现场组织声讨开发商的血辣故事,散落于亲历者的回忆录里,散落于网络论坛的吹水吧上。
他们一来一去皆是财富风向标。而省会杭州在阿里、G20、亚运会等多项利好加持下,更是受温州炒房团的团宠。他们之于杭州,好比潮汕商人之于深圳,都是隐藏的大佬。外来大鳄振臂一呼,大伙就蜂拥而上。
除此之外,杭州当地的土著居民也一点都不赖,都是贼精的浙商后裔。
这种商业头脑若用到正途上,创新能力可以走在全国前列。
若是用到房闹上,也能收到“奇效”。
如果跟其他地方的群众一样“怂”,守着市场规矩放任开发商降价,站在边上吃瓜。那么,无论大亏小亏到头来都是自己亏。
杭州人脑子相当灵活,他们最懂上头的心思,没有比把事儿闹大更“好”的方式了。会哭的娃儿有奶吃,到头来不还是得好好为咱们人民服务……
说来杭州人还真是妙人儿,既有江南水乡西湖风景熏陶下的文雅之气,天生自带网红光环,又保留着祖上北宋南迁时那股中原土豪的剽悍,拳头一挥,就能锤出救市的方案。
“砸售楼处”的荒诞逻辑
砸售楼处这种闹剧,每当楼市下跌,就会上演一回,说明我们的市场还远远没有成熟,我们的市场参与者还不合格,而我们媒体所折射出的社会观念,还存在很多误区。
签了买房合同,就成为业主了吗?业主是物权的权利人,至少要等房屋交付之后,买受人才转化为业主,之前,他只拥有合同上的权利,而没有所有权。“维权”者以业主自居,媒体以业主报道,反映出基本法律知识的缺乏。
开发商有没有权利降价?相信没有人否定。别说今年比去年的价格低了,就算是今天卖房,价格有差异,也是正常的。每一个买房人都想得到额外的优惠,不惜找人托关系,打更大的折扣,那么反过来,别人的价格比你的低,不也是很正常的?法律上把这叫做“合同的相对性”,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飞机票,同一航班,你买的全价,别人是三折,有问题吗?你能去怒砸航空公司的售票处?
买房人觉得自己买贵了,受了损失,向开发商撒气,这实在幼稚。开发商为什么要降价?如果房子能卖一万,它会卖八千吗?是市场下跌了,它就是不降价,这个房子也只值八千,它就是硬着头皮把价格定到一万二,除了一套也卖不掉,有什么意义?房子该值多少钱,只听市场的。所以,买房人如果懊恼,只能怨自己没有掌握好市场时机,只能怨市场无情,只能怨政策干扰了市场,没有丝毫理由怨开发商。要说损失,开发商的损失更大,买房人一套房“损失”20万,开发商可是几百套、几千套房,它“怒砸”谁去?
房价是动态的,怎能以此时此刻的价格,作为衡量自己损益的标准?用今天的价格看,亏了20万,两年后涨了30万怎么说?以深圳为例,没有哪个楼盘开盘时买家说不贵的,也经历了几次楼价下跌的心惊肉跳,可是今天回头看,十年前买的商品房,平均价格翻了两番不止,那些曾经愤怒“维权”的业主,如今心情如何?开发商降价时你理直气壮地索赔,今天是否愿意把增值部分与开发商分享一些?事实上,业主才是最大的赢家,十年前深圳的商品房,开发商每平米赚个千儿八百,而业主花五十万买套房,今天至少能卖250万,还不算自己住了十年的利益。
的确,大部分买房人都不可能熟悉法律,不懂得“合同的相对性”,但这不是不遵守契约的理由。法律上推定每个人都是思维正常、有充分行为能力的民事行为主体,除非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都应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承担责任。只有在对方违约或者侵权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
看到有利就挤破头去抢,看到不利局面就要求别人承担风险,这从公众的生活常识上也不能认可。你打麻将输了,可以怒砸牌桌吗?民航延误了,你可以怒砸候机大厅吗?公交车迟到了,你可以怒砸公交大巴吗?加油站涨价了,你可以怒砸加油站吗?
这种“怒砸”,法律上非常明确,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犯罪。我们看到,很少有人因为学费涨价就去“怒砸”学校,饭店涨价就去“怒砸”饭店,这种非理性暴力行为针对的对象,主要是开发商和医院。
最近在北大深圳医院,就又发生一起伤害医护人员的暴力案件。好在警方立即介入调查处理,拘留了违法者;而“怒砸”售楼处的人,很少听说有被绳之以法的。这大概就是问题的所在。
开发商和医院有一个共同点,即经常被社会舆论抹黑,许多人就认为我教训你是天然正义的,媒体也喝彩说是“怒砸”,可见是非混淆到了什么程度。在这种氛围下,非理性的声音压倒了契约,暴力的拳脚践踏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