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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林装饰公司怎么样】沈阳女子不满设计想退费!辽宁方林装修:你得赔我1万3……

对于装修困难的婴儿来说,

首先是找装修公司

最近又发生了一起装修纠纷

今年7月中旬

消费者程女士

辽宁方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装修前,设计效果出现了分歧

装修一直没有开工

程女士要解除合同。

装修公司建议她承担。

需要约1.3万韩元的违约金。

……。

首先,我们先听程女士的发言!

住在沈阳的程女士

最近在装修。

遇到了烦心事

作为甲方的她

乙方辽宁方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很生气

程女士说:“我们签订合同时,如果装修公司口头承诺,消费者对设计效果不满意,可以换设计师,直到我满意为止。”

如果最后不满意可以全额退款。”

“我付了38500元的首付款后,装修公司开始给我派设计师,但是设计师的水平我不认同。到9月29日,先后给我派了4名设计师,我都不满意。我选择终止合同。”

“装修公司说,按合同向我索要违约金13000多元,我认为不合理。一是,房子没有任何动工;二是,双方有约在先,在设计效果上达到我满意为止。”

程女士认为

方林装修设计没有让自己满意

凭什么还要我赔钱?

接下来,看看乙方

方林装修的看法

▼▼▼

辽宁方林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汪监理说,根据合同规定,合同签订后施工开始前,甲方提出解除、终止合同的,甲方按合同总款的百分之二十支付违约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后,乙方有权从已支付的价款中扣除,双方签订解除,乙方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返还剩余款项。”

方林装修承认向程女士承诺过设计包满意

但是装修公司现在已经

为程女士更换了4个设计师

她没有提出充分的

对设计师不满意的理由

在详细阅读了

程女士与装修公司签订的合同后

有相关法律人士认为

这个合同属于格式条款

合同中主要条款显失公平

加重消费者的责任

减轻了经营者的负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而且要对消费者进行“解读”,最后让消费者对格式条款进行“确认”。这三方面都做到了,才能对消费者起到约束的作用。

关于“确认”, 应该是消费者用文字的形式在合同上标明:“我已经充分阅读该合同,并得到了你的解读,认可该合同。”

有关律师认为

关于口头约定

“可以更换设计师,直到消费者满意为止”

这部分只要双方都认可

就有对双方约定的作用

口头协议也可以作为合同的一种。

对于这件事

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欢迎留言!

▍内容来源:综合沈阳网、沈阳晚报

关于作者: lu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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